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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屆三中全會:
勾畫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框架
1993年11月11日~11月14日,十四屆三中全會舉行。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全會指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同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結合在一起的。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就是要使市場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要進一步轉換國有企業經營機制,建立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産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
談及此,常修澤分析説,評價十四屆三中全會的意義需先把時間回撥到1992年春天。1992年鄧小平同志的“視察南方的談話”帶來了一次大的思想解放,當年10月召開的中共十四大明確指出,社會主義經濟是公有制基礎上的市場經濟,即提出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論斷,並第一次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確立為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模式。1993年中共十四屆三中全會的決定則將十四大確定的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和基本原則加以系統化、具體化,對於如何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目標來進行改革,進行了全面的戰略部署,提出了八個方面的改革內容,即企業改革、市場體系建設、宏觀調控體系建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改革、農村改革、對外開放、科技體制改革和法制建設。這八個方面可以歸納為“八柱”,支撐著整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這個大廈。
這一決定是我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總體規劃,是我國進行經濟體制改革的行動綱領。這次會議後,我國的經濟體制改革向縱深處發展,極大地推動了我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進程。
在常修澤看來,中國改革的第三階段,即構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框架的階段始於1992年10月,一直持續了10年時間,直到2002年10月,這一階段的改革力度比較大,向縱深發展的勢頭也比較強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