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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

新聞頻道 來源:《求是》 2021年01月16日 11:07 A-A+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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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

栗戰書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的講話,從統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戰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戰略高度,深入回答了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明確提出了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總體要求,系統闡述了新時代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思想和戰略部署。“十一個堅持”高屋建瓴、視野宏闊、內涵豐富、思想深刻,是指導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綱領性文件。

  一、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義

  習近平法治思想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深刻回答了為什麼要全面依法治國、怎樣全面依法治國這個重大時代課題。

  全面依法治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新中國成立70多年來經濟快速發展、社會長期穩定兩大奇跡的實踐證明,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託,社會主義法治是我國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穩定最可靠的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中華民族迎來了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偉大飛躍。當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變,國際環境不穩定性不確定性明顯上升,我國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國內改革發展穩定任務日益繁重,全面依法治國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在這樣一個關鍵的歷史時段,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提出,為深入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運用制度威力應對風險挑戰,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了科學的法治理論指導和制度保障。

  截至2020年12月27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審議通過憲法修正案,制定法律24件,修改法律75件次,作出有關法律問題和重大問題的決定33件。圖為十三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或修訂的部分法律單行本。

  習近平法治思想是在推進偉大鬥爭、偉大工程、偉大事業、偉大夢想的實踐之中完善形成的,也還會隨著實踐的發展而進一步豐富。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全局和戰略高度定位法治、佈局法治、厲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國納入“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創造性地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國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領導和推動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發生歷史性變革、取得歷史性成就。十八屆四中全會專門研究全面依法治國,出臺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對全面依法治國進行頂層設計、描繪了宏偉藍圖;黨的十九大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確立了新時代法治中國建設的路線圖、時間表;十九屆二中全會專題研究憲法修改,由憲法及時確認黨和人民創造的偉大成就和寶貴經驗,以更好發揮憲法的規範、引領、推動、保障作用;十九屆三中全會站在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集中統一領導的高度,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統籌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工作;十九屆四中全會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角度,對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提高黨依法治國、依法執政能力作出部署;十九屆五中全會在制定“十四五”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建議時,再次就全面依法治國作出部署,對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立法工作提出新的要求。總書記已經主持召開3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會議,在第一次會議上,總書記提出“十個堅持”,系統闡述了全面依法治國的若干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領導全黨開展的一系列工作實踐、理論創新,應運而生形成了習近平法治思想,這一思想最為集中地體現在黨的十八大報告、十八屆四中全會文件、黨的十九大報告、十九屆二中全會文件、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的講話和這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

  習近平法治思想凝聚著中國共産黨人在法治建設長期探索中形成的經驗積累和智慧結晶,標誌著我們黨對共産黨執政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認識達到了新高度,開闢了21世紀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和實踐的新境界。

  二、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內涵

  習近平法治思想體系完整、理論厚重、博大精深。總書記用“十一個堅持”對全面依法治國進行闡釋、部署,都是涉及理論和實踐的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問題。以下五點尤需深刻把握。

  一是,堅定做到“兩個不動搖”,就是堅持憲法確定的中國共産黨領導地位不動搖,堅持憲法確定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不動搖,這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和發展道路的根本原則。黨的領導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之魂,是我國法治同西方資本主義法治最大的區別。全面依法治國,是要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完成黨的執政使命,而決不是要削弱黨的領導。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是要健全黨領導全面依法治國的制度和工作機制,推進黨的領導制度化、法治化,通過法治保障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效實施。事實證明,我國政治制度和法治體系是適合我國國情和實際的制度,具有顯著優越性,對此要有自信、有底氣、有定力,決不能走西方“憲政”、“三權鼎立”、“司法獨立”的路子。

  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權益。人民權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權威要靠人民維護。隨著我國經濟社會持續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長。全面依法治國,就是要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願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全面依法治國的各領域全過程,保證人民在黨的領導下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承擔應盡的義務。

  習近平法治思想的確立,標誌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制度的不斷完善和成熟。每一種法治形態背後都有一套政治理論,每一種法治模式當中都有一種政治邏輯,每一條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種政治立場。過去在法學理論界,講到法律制度的劃分,好多都用大陸法係、英美法係來劃分一個國家的法律制度。實際上,這個只是形式上的劃分。從階級屬性講,西方國家的大陸法係、英美法係都屬於資本主義法係。對於資本主義法係,恩格斯曾經指出,“法律是資産者本身的創造物,是經過他的同意並且是為了保護他和他的利益而頒布的”,這種法律對於廣大民眾而言是“資産者給他準備的鞭子”。在當代中國,法律是在黨的領導下,保證人民的根本利益,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保證人民民主專政國體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政體,這就形成了與資本主義法係性質完全不同的當代中國法係,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理論、制度、文化在法治上的集中體現。

  二是,要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這是全面依法治國必須始終堅持的正確方向。習近平法治思想,本質上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在法治領域的理論體現,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一重要思想的提出,就是要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提供法治上的思想武器、科學指引、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

  新中國創造的“兩大奇跡”,同我們黨不斷推進法治建設密不可分。堅定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就能依法應對重大挑戰、抵禦重大風險、克服重大阻力、解決重大矛盾,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作用,最大限度凝聚社會共識,從而也就保證了國家治理體系的系統性、規範性、協調性。

  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要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健全社會公平正義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圖為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 新華社記者 丁海濤/攝

  三是,要深刻理解構建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這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基礎保障。這個體系包括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以及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這五大體系相輔相成、相得益彰,構成全面依法治國的基礎性制度保障。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全面依法治國總目標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前提和基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貫通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各個領域,涵蓋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個環節,涉及法律規範、法治實施、法治監督、法治保障各個方面,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具有綱舉目張的重要意義。

  法治體系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骨幹工程。新中國成立70多年來,我們黨不斷深化對共産黨執政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認識,確立了法治作為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逐步建立健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實踐證明,只有把黨和國家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學、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加完善,實現黨、國家、社會各項事務治理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善於運用制度和法治治理國家,才能最終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加快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不斷從法治上為解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面臨的一系列問題提供制度化方案。

  四是,要協調推進國內治理和國際治理,更好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法治是國家競爭力的重要內容。當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變,和平與發展仍然是時代主題,但國際環境不穩定性不確定性明顯上升,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影響廣泛深遠。要立足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全面梳理和檢視法治領域的現狀和趨勢,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制定,佔領法治制高點,把握戰略主動權,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尊嚴和核心利益,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五是,要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領導幹部具體行使黨的執政權和國家立法權、行政權、監察權、司法權,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關鍵。領導幹部法治意識、法治能力強,全面依法治國就能順利推進。總書記多次闡述不存在“黨大還是法大”這個問題,這其中還有一個要求,就是領導幹部要正確認識和對待法治。黨作為一個執政整體、就黨的執政地位和領導地位而言,當然要領導全面依法治國,要領導立法、執法、司法,但是,具體到每個黨政組織、每個領導幹部,就必須服從和遵守憲法法律。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領導幹部,一定要&&尊崇法治、敬畏法律,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範,確保所有的行為都符合憲法法律規範。

  三、貫徹落實好習近平法治思想

  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首先是要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義,把握住全面依法治國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佈局、重點任務、重大關係、重要保障,自覺把人大工作放在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中來考慮、來謀劃、來推進。總書記提出的“十一個堅持”的部署要求,都與人大工作密切相關。前三個“堅持”是根本政治要求,是管總的,是管方向、管道路的;從第四個“堅持”開始,既是重大原則要求,也部署了一系列具體任務,有的是由人大直接承擔,有的需要人大通過立法、監督工作來推動和保障。要逐條逐項對照落實,貫徹到人大各項工作之中。

  一是,把握“加快”這個要求,推進法治體系的完善。總書記明確用了“加快”二字,要求加快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使之更加科學完備、統一權威。總書記具體點了國家安全、科技創新、公共衛生、生物安全、生態文明、防範風險、涉外法治等7個重點領域,要求積極推進,填補空白點、補強薄弱點。我們還要及時研究數字經濟、互聯網金融、人工智慧、大數據、雲計算等新技術領域的立法,保障新業態、新模式健康發展。

  人大各專委會和人大常委會工作委員會要緊緊圍繞這些要求,把立法質量和立法效率統一起來,區分輕重緩急,堅持急用先行,研究和謀劃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立法工作,抓緊提出立法計劃,因時因情因需加以推進。要對標對表總書記要求,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配合,正在審議的要加快推進,已經安排的要加快立法進程,沒有安排的要抓緊研究部署。

  民法典為其他領域立法法典化提供了很好的範例,要總結編纂民法典的經驗,適時推動條件成熟的立法領域法典編纂工作。編纂民法典的經驗,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認真總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對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制度機製作出了法律化、規範化、明晰化的具體安排,為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長治久安、長期繁榮發展,保障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保護外國人在香港的合法權益,增強外國投資者對香港的信心,確保“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提供了法律支撐和根本保障。圖為2020年6月3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新華社記者 劉衛兵/攝

  關於涉外法治建設,總書記指出,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戰略佈局,協調推進國內治理和國際治理,更好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我們要落實總書記指示要求,有步驟、分階段加快推進涉外領域立法,積極參與對國際法和國際規則、國際機制制定和改革的研究,為應對挑戰、防範風險、反制打壓提供法治保障。

  總書記指出,要完善預防性法律制度,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促進社會和諧穩定。這也是一項新要求。我國有14億人口,大大小小的事都要打官司,那肯定不行,國情決定了我們不能成為“訴訟大國”。法工委要認真梳理研究,在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方面有哪些法律制度,有哪些還是空白,有哪些需要完善,為推進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要注重“小切口”角度,豐富立法形式。可以搞一些“大塊頭”,也要搞一些“小快靈”,增強立法的針對性、適用性、可操作性。

  作為國家立法機關,我們制定的很多法律,具有管全國、管根本、管長遠的作用,是系統的、全面的法律。比如,民法典就是大塊頭。但是,也不限于都是大塊頭。民生立法既要關注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領域,又要關注人民群眾日常生活某些事項的立法,以小切口解決大問題。這個小切口,一是立法的角度,就是不一定都要大題目,比如,總書記2019年對垃圾分類作出指示,這個切口就小,但卻是一個大問題。一是法律的文本,需要幾條就定幾條,能用三五條解決問題就不要搞“鴻篇巨制”。

  三是,要把握“科學完備、統一權威”原則,維護國家法治統一。維護國家法治統一,是一個嚴肅的政治問題。我們國家,地方立法和國家立法構成完整的國家法律體系,既要相互補充、支持,又要協調統一,做到科學完備。這就要求,地方立法不能與國家立法相抵觸,下位法不能違反上位法,部門規章、司法解釋和各類規範性文件也不能與國家法律相衝突、不一致。各個法律之間也要有機銜接。

  黨中央專門就備案審查工作印發了文件,就是要人大發揮職能作用,維護國家法治的統一。所以,一方面,在法律的制定過程中,就要有意識維護法律的統一和協調一致;另一方面,要做好合憲性審查和備案審查工作,加大主動審查力度,圍繞貫徹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開展專項審查,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我們搞過生態環保、食品藥品安全等領域法規、文件的集中清理工作,但清理完了不是一勞永逸,對一些重點領域要定期清理、持續跟進。

  四是,要圍繞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公正司法,強化法律監督。總書記對法治政府建設、公正司法提出了一系列要求。我們要用法治給行政權力定規矩、劃界限,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形成全國統一、公平競爭、規範有序的市場體系。要規範司法權力運行,加快構建規範高效的制約監督體系,健全社會公平正義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我們要從人大職能出發,通過增強監督實效、保障法律實施來推動落實。還有預算審查監督、國有資産管理監督,近年來有一些重大改革舉措和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比如預算審查監督重點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預算聯網監督等,還將就加強國有資産管理監督作出一個決定。這些工作要在實踐中繼續探索完善。要根據總書記的指示要求,統籌安排好監督項目,綜合運用聽取審議專項工作報告、執法檢查、專題詢問、專題調研等法定形式開展監督工作,推動“一府一委兩院”認真落實法律責任,確保行政權、監察權、審判權、檢察權在法治軌道上運行,確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得到切實維護。

  五是,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做好人大代表工作。總書記強調,全面依法治國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在人民,必須堅持為了人民、依靠人民,積極回應人民群眾新要求新期待。人大代表是黨和國家聯絡人民群眾的橋梁紐帶,在用法治反映人民願望、維護人民權益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年來,各地代表工作開展得有聲有色,代表活動豐富多彩,代表聯絡站、基層聯絡點等平臺作用得到充分發揮,代表的能力水平和履職積極性明顯提高,與群眾的聯絡更加緊密。要切實尊重代表主體地位,為代表依法履職做好服務保障,用好代表聯絡群眾的制度機制和工作平臺,不斷豐富和拓展代表聯絡群眾的渠道、方式、內容,更好發揮代表在反映群眾訴求、解決民生難題中的作用,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應。代表在幫助推動解決問題時,要注意運用法治方式,不要搞成“個人信訪站”,而是在了解情況、發現問題的過程中,對於一些帶有共性、普遍性的問題,注重通過法定途徑提出議案和建議,推動從法律、政策、工作層面予以解決。

  ※這是栗戰書同志2020年11月23日在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會議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時的講話。

編輯:錢景童 責任編輯: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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