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2013年7.27日 從攜程預訂房間 客服告知我需要我的信用卡做擔保 意思是如果我24小時內無法到店將扣除我一天的房費 我接受了。 當天凌晨2,30 我做了一天的火車到達目的地酒店 結果北告知酒店滿房 , 攜程只是通知我説如果是這種情況 我在外面淋雨受冷風吹他們也沒辦法 他們只能賠付我一天的房費作為補償 但是這件事情截至到今天賠付也沒有 也沒有任何以為一位代表攜程旅行網的工作人員主動聯絡我,他們對此次事件的不跟進 處理事情無果 讓消費者永遠處於被等待於被接受的那一個人群! 上傳的照片是攜程發給我的投訴編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