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2006年11月15日下定金,並於2007年2月正式簽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至今日,仍然未交樓,自2009年起,部分業主聯合發起維權,向政府相關部門投訴並反映,時至今日,依然未有本質的結果. 當初購買時房價偏低,所以沒有業主願意退房,大多業主都期望開發商能夠承擔下來,甚至有人都願意讓步放棄違約金,只要求儘快交樓入住,並辦理房産證.這最基本的義務開發商從未和業主正式談論.近幾年的維權行動,始終未能如人所願, 究竟是政府不作為還是....?已經有兩批業主通過打官司確定了房屋所有權, 第三批正在組織中,為什麼會讓無助的小業主們過得這麼鬧心?想問,為什麼我們大把的甚至凝聚了幾代人的鈔票換不來開發商的義務和一絲良心?更可氣的是, 最近,開發展居然向業主發出解約通知, 真是**先告狀, 試問,我們何年何月才能拿到房子得以安居?還要多長時間才能有房産證?何時才能讓開發商自食其果,為違約買單? 有多少業主,因為房子未交問題而改變了婚姻計劃/發展計劃. 幾年來,這房子幾乎成了業主的心頭病.再試問,有多少業主可以有更多的錢去重新購買?
我們期待,公正公平的一天乘借315的東風早日到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