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於2012年8月在合肥市五星電器宿州路點購買蘋果牌ipad一部,價值4465元。
當時店員説,因為産品價格比較高,為了防止意外的發生,可以購買一個叫星樂寶意外的保險,在購買保險的一年內,若機器發生意外,包含墜落,摔壞等等意外事故,均可以免費維修,保險價值約500元。我購買了此保險。
2013年2月底,我爬山的時候,ipad意外摔落,導致不能正常使用,我隨即向五星星樂寶反應,他們讓我把機器送到維修處,後用了10天左右的時間處理,給我的解決方案是:他們認為我的機器是人為損壞,拒絕為我維修。
他們沒有權威機構的認定,也沒有出具任何認定人為損壞的單據。單純的主觀認定我的ipad是我人為故意損害,拒絕為我修理,和當初賣給我意外保險時的承諾完全相反,完全屬於欺詐行為!!!
現在我的機器在星樂寶,他們又不給我維修,我現在也不知道如何處理,只能向3.15求助!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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