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本人於3月3日在廣州天河電腦城廣州億仁電腦科技有限公司購買Tinkpad T430( i3-4G-500G 1G獨顯)電腦時,該公司導購利用:A. L系列與T系列外型近似,但同等配置差價很大;B. L系列産品為新品,消費者不了解;C、L系列為大客戶産品,不上樣公開銷售為由,先付款、再看電腦。欺騙消費者,獲取高利潤。問題陳述如下:
1. 導購開始説有我需求的此款電腦,並要求先付款,方可拿電腦出來;
2. 我支付5780.00元後,導購又以無500G,只有320G為由,向我方推薦了L430(i5-4G-500G,1G獨顯),並説明此電腦不能公開向顧客銷售,只能向大客銷售,否則,罰款10萬,讓我們不要聲張,售價6100.00元,加320元;
3.我方當時用手機在京東商城查此系列電腦也沒有,無法確認其市場價位,我們相信聯想這個品牌,也相信經銷商的信譽,加之趕時間回公司,就再次付款,取機、裝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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