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1個社會組織獲得“全國先進社會組織”稱號
近日,《民政部關於表彰全國先進社會組織的決定》正式發佈,授予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等281個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和基金會“全國先進社會組織”稱號。
黨的十八大以來,廣大社會組織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程中,特別是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作出了突出貢獻,涌現出一批黨的建設突出、自身建設過硬、發揮作用顯著的先進社會組織。當前,我國正向著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邁進,通過表彰先進社會組織,有助於充分發揮先進模範作用,進一步弘揚社會組織正能量,激勵廣大社會組織在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新征程中建功立業。
“全國先進社會組織”是我國社會組織領域的一項重要表彰,自2004年以來已成功舉辦了四次表彰活動,累計表彰了1714個社會組織,有力激發了社會組織活力,振奮了社會組織士氣,推動了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本次“全國先進社會組織”評選嚴格按照《民政部關於開展第四次“全國先進社會組織”評選表彰活動的通知》相關規定進行,堅決貫徹全面從嚴要求,切實做到依規評選、嚴格把關,經推薦審核、意見徵求、社會公示等程序,民政部最終確定了表彰名單。下一步,民政部各級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要加強跟蹤監督,推動受表彰社會組織高標準治理、高質量發展,確保持續發揮示範引領作用。
編輯:唐麗博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