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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裏克·羅伯特:數字稅在OECD的實踐

首頁_2020中小企業數字經濟全球論壇 來源:央視網 2020年07月20日 14:26 A-A+

數字經濟時代數字稅是數字治理重要的領域之一,各國正在重新思考如何分配稅收權,以避免快速發展的數字經濟中對主要數字平臺的徵稅過低。為應對數字經濟發展帶來的稅制挑戰目前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已經啟動涉及全球137個國家和地區的談判來推動修改現行跨境稅則,並爭取在2020年底前能就形成“全球共同框架”達成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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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由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主辦、中國國際科技交流中心承辦的2020中小企業數字經濟全球論壇在北京召開。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數字稅收政策顧問埃裏克·羅伯特應邀參加主論壇並通過主旨報告分享《數字稅在OECD的實踐》,為關注者解析跨國數字企業“在哪繳稅”以及“繳稅比例”問題。

埃裏克·羅伯特首先回顧了近年來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在數字稅領域的努力,並分享了數字稅國際合作等熱點議題。他説:數字經濟時代,企業可以跨境遠程提供數字服務,客戶所在市場管轄區與供應商的管轄區域不同,這為徵收增值稅帶來諸多挑戰。

事實上,企業目前可以選擇低稅收地區繳稅。比如谷歌等大型科技公司即通過把利潤轉移到愛爾蘭和盧森堡等低稅率國家避稅,而能夠獲得這些國際稅收籌劃安排的公司主要是大型跨國公司,中小企業因此無法獲得公平競爭。此外,歐盟企業的平均稅率為23.2%,而數字企業平均稅率僅為9.5%,線上線下企業稅收明顯不公。

據埃裏克·羅伯特介紹,除造成稅收不公外,“數字稅”還會導致國家稅收減少。互聯網巨頭把利潤轉移到低稅率國家避稅的做法,引發多個國家不滿。這些國家一方面希望推動數字經濟領域的稅收制度改革,另一方面也希望借助數字稅來緩解本國財政壓力。

據媒體報道,2020年1月1日,意大利開始向全球年收入超過7.5億歐元、在意數字服務收入超過550萬歐元的科技公司的在意營業額徵收3%數字稅。英國也計劃自2020年4月起,對全球年運營收入至少5億英鎊(約合6億歐元)的大型技術類企業徵收2%數字稅。奧地利、西班牙也宣佈了類似計劃。

數字稅分配問題也不斷引發國際社會爭議,“當我們談論稅收權的分配時,我們所談論的是改變現有利潤在不同管轄區之間的分配方式。”埃裏克·羅伯特這樣總結。

他詳細介紹,針對這些困境,OECD包容性框架的成員國家提出了應對數字稅廣泛挑戰的潛在解決方案,並在2019年初已達成共識。這些挑戰的解決方案將建立在兩大支柱的基礎上。第一支柱是試圖修改現有聯結度和利潤分配規則的解決方案;第二支柱是推出相關的政策,在全球推出一個最低的稅收標準,各個跨國企業在全球都要根據自己的利潤支付相關稅收。

當下“數字稅”是國際規則制定的新橋頭堡。受全球疫情影響,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相關談判迄今未果,期待在2020年終前完成一套最終的數字化稅收方案。

編輯:張迪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