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因絲路之約(北京)國際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在獲得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央視)廣告代理資格期間未嚴格遵守總臺相關規定,經總經理室研究決定:自2024年1月22日起,終止絲路之約(北京)國際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在總臺的廣告代理資格。
自本公告發佈之日起,該公司不能以總臺(央視)廣告代理公司名義從事廣告經營業務。
特此公告。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總經理室
2024年1月22日
因絲路之約(北京)國際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在獲得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央視)廣告代理資格期間未嚴格遵守總臺相關規定,經總經理室研究決定:自2024年1月22日起,終止絲路之約(北京)國際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在總臺的廣告代理資格。
自本公告發佈之日起,該公司不能以總臺(央視)廣告代理公司名義從事廣告經營業務。
特此公告。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總經理室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