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民警黃墁

讚黃墁

從來巾幗有奇英,未許男兒盡佔名。

慧眼無遺絲與跡,公差遑論雨和晴。

休教頑劣逃刑罰。不使溫良負屈聲。

是是非非關令史,爰書出具始分明。

黃墁,女,1984年11月出生,漢族,中共黨員,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刑偵大隊民警,從事法醫工作。入警以來,黃墁同志在各級領導的統一安排和指揮下,始終堅持貫徹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服從領導,聽從指揮,恪盡職守,不怕臟不怕累,忠實地履行著人民警察的職責與義務,以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投身於法醫工作。2009入警至今,黃墁同志積極參與各類案件的現場勘查及法醫檢驗鑒定,其中重大、疑難案件63起,屍體檢驗311具,活體傷情檢驗1085人次,協助出具鑒定書529份,為玉州分局刑事案件定性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由於工作成績突出,黃墁同志先後榮獲“2010年個人三等功”、“2011年優秀共産黨員”、“2012年度全區優秀人民警察”、“2013年度全區優秀人民警察”、2014年當選廣西首屆“最美警察”、榮立個人一等功。
        在常人眼裏,法醫幾乎是血腥、恐怖、兇殺、死屍、腐臭的代名詞,是男人的“專利”,但黃墁同志,顛覆常人對法醫的傳統認識,在工作上,嬌小身軀卻勇挑重任,不管在多惡劣的現場環境,她都能馬上進入工作狀態,非常敬業。
        2012年10月22日15時48分,一名11歲的男孩李某在家長陪同下,到玉林市公安局名山派出所報稱:2012年10月21日17時左右,其與表弟覃某在玉林市玉州區玫瑰花園旁邊的泥路上玩耍時,覃某被3名男子強行抱上一輛銀灰色麵包車劫走。案件發生當日,即有人在玉林有名的紅豆網站發貼,帖子一經發出,立即引起強烈反響,僅發貼當天,即有數百人跟貼,有將近60人留言。據統計,謠言一傳十,十傳百,短短兩三天,玉林街頭巷尾都在傳播著這一案件。 經過專案組連續十多天的偵查和黃墁同志對屍體認真細緻的檢驗後,一致認為此案性質並非李某所述綁架,而是有其他原因。在辦案民警反復大量的思想工作下,李某終於説出覃某是一起外出玩耍時,自己下魚塘游泳淹死的,李某因為怕家裏大人責罵,所以謊報案情。10月23日魚塘塘主發現自己的魚塘中有浮屍,為免承擔責任,其將屍體打撈上來後 偷偷掩埋。後經DNA檢測證實,該屍體確為失蹤的覃某,至此真相終於大白,解除公眾擔憂。
        2013年4月4日,梁女士在玉林市玉州區金玉路勝利花園後面的沙場的一間瓦房裏死亡,其丈夫黃某勇及一輛沙場的桂KXXX27農用車一同失蹤,後經查找,在玉林市玉州區旺瑤村一稻田旁,發現黃某勇死於農用車桂KXXX27副駕駛座底板上。時逢清明節,一案兩命,現場錯綜複雜,必須高度重視,快速反應,週密部署,細緻查找,不放過一絲一毫犯罪後遺留痕跡。從早上8時至晚上20時,整整12小時,經過反復細緻的現場勘查和屍體檢驗,黃墁同志明確案件性質:夫妻二人均為他殺,並在現場提取到到相關痕跡物證,為該命案提供了偵查方向,使命案迅速偵破。
        除了積極參與各類案件的現場勘查、屍體檢驗工作外,黃墁同志還協助打拐工作中被拐婦女、兒童的抽血、送檢、信息入庫等,在某些專項行動中為偵查員作掩護,協助偵查員帶女嫌疑人作婦檢;傷情鑒定時熱情接待傷者,在處理各種各樣的傷情鑒定之中做到秉公執法,不徇私情,時時做到嚴格、公正、文明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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