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志麗:群眾的“知心人”

題黃志麗

侍奉高堂甘與辛,未辭敬業見胸襟。

答疑不厭傾心解,釋法每逢專意尋。

草木馨微汝看重,知行影正自含金。

法槌擊處方圓握,化雨春風四季吟。

劉黎:百姓信賴的人民法官 劉黎,女,中共黨員,2002年從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畢業,到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工作,2006年9月調入奧運村人民法庭從事民事審判工作,現任奧運村法庭副庭長、審判員。
         黃志麗同志是福建省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從事民事審判工作11年來,她把群眾看得最親,把人民利益看得最重,傾聽群眾訴求維護公平正義,解決群眾困難傳遞司法溫暖,回應群眾關切保持清正廉潔,通過紮實做好依法公正審判和釋法説理取信“兩篇文章”,解開當事人之間的“法結”與“心結”,贏得群眾的理解、支持和信任。先後審結民商事案件5010件,無一發回重審,無一撤銷改判,無一申訴信訪,無一投訴舉報,成為人民群眾信賴、滿意的基層法官。先後被授予“全國優秀法官”、“全國法院辦案標兵”、“福建省先進工作者”、“福建省五一勞動獎章”、“全省十佳法官”、 “全省巾幗建功標兵”等榮譽稱號,榮立個人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並分別當選漳州市和薌城區黨代會代表、第十二屆福建省人大代表。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中共漳州市委政法委、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薌城區委先後作出向黃志麗同志學習的決定。
胸懷理想信念 忘我無私奉獻
        作為一名基層法院的民事法官和一名共産黨員,黃志麗同志始終保持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政治本色,始終把個人的價值追求同人民司法事業緊密聯絡在一起,以求真務實的紮實作風、心繫百姓的博大情懷、愛崗敬業的奉獻精神,努力維護公平正義,成為人民群眾利益的守護者與捍衛者。
        在黃志麗心中,每一起民事案件,都連結普通百姓的一家生計、關乎一方社會穩定。她堅持又好又快辦案,平均每天辦結近2件,上訴率不到3‰,是大家公認的“辦案標兵”。她堅持調解優先,深入鄉村、社區,先後走訪了近萬名當事人,熟悉當地民風民俗民情,用心查清民事糾紛産生的原因,她辦結的民商事案件調解撤訴率達到了90%,是大家公認的“調解能手”。她堅持因案施策,在審理離婚案件中大力宣揚家庭傳統美德;在審理民間借貸案件中教育當事人誠實守信;在審理相鄰糾紛案件中主張謙恭禮讓、和睦相處;在審理贍養撫養案件中弘揚敬老愛幼美德……一件又一件關係百姓民生問題糾紛的化解,法、理、情的完美融合,春風化雨般地滋潤民心,贏得群眾對司法的理解和信任。
        面對高強度的辦案壓力,黃志麗從不叫苦叫累,她把化解群眾矛盾糾紛作為自己最大的快樂。法庭上,她嫻熟應用法律、精準駕馭庭審,以一顆不偏不倚的公心握緊手中的法槌;法庭外,她用心尋找矛盾根源,加班加點閱卷、擬寫庭審提綱、製作裁判文書。母親生前曾8年臥床不起,她白天辦案,晚上盡孝床前,從未向組織上提出調換崗位;長年超負荷工作使她落下胃病、咽炎、腰椎間盤突出等疾病,有時病痛難忍,卻從未耽誤過一個案件的審理。她常説:“選擇法官,就選擇了奉獻,我無怨無悔。”
牢記黨的宗旨 一心為民司法
        在黃志麗看來,法官手中的權力來自於人民,服務於人民。她始終牢記黨的宗旨,懷著一顆愛民為民之心,把司法為民理念貫穿執法辦案全過程,真誠對待每一名群眾,真情傾聽每一項訴求,真心解決每一起糾紛,用親和司法的實際行動贏得群眾認同。
        黃志麗常説,“群眾是最親的人,法官的根在群眾,心在百姓。”一位八十高齡的老大娘在交通事故中左腿粉碎性骨折,臥病在床無人照顧,黃志麗不僅為她赴外省追討賠償款,而且悉心照顧她三年多,直至老大娘去世。
        民事案件,小到一草一木的歸屬,大到鉅額財産的追討,黃志麗都認真對待,始終站在群眾的角度考慮問題,千方百計解決好當事人的訴求和困難。農民工許某從腳手架上墜落,高位癱瘓,妻子將他丟在工地要挾僱主賠償。黃志麗提前介入調解,看到不能翻身的許某躺在辦公桌,渾身屎尿,一臉被親人遺棄的絕望,她捲起袖子,不顧臟臭,親自為許某擦臉、喂飯喂水,並與許某妻子長談,喚起她的親情。同時找到僱主,協調籌款,讓許某能儘快恢復治療。經過6個小時的調解,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許某當場拿到了12萬的賠償款,許某妻子含著熱淚説:“黃法官,請放心,我一定會好好用心照顧他。”
        為了回應群眾對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黃志麗大膽創新,把司法為民的臺子搭進社區、鄉村,創設了“黃志麗法官工作室”,堅持每週兩次進社區、下農村,開展巡迴辦案、訴前調解、法律諮詢,化解涉訴信訪矛盾,宣傳法制。一年來,“黃志麗法官工作室”為群眾答疑解難352次,糾紛現場解決率達84%,社區訴訟案件大幅下降。在黃志麗的帶動下,法官工作室團隊不斷壯大,目前,薌城區已經有5個“黃志麗法官工作室”,在與社區居民“零距離”接觸的同時,輻射司法正能量,把矛盾化解在基層,讓糾紛不出鄉村社區。
堅持公正司法 贏得群眾認同
        黃志麗認識到,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是法官的神聖職責。法官辦案,不僅要做到公正司法,而且要做到案結事了人和。
        在黃志麗看來,只有深入群眾調查研究,查清案件事實真相,妥善修復受損關係,才是群眾需要的公正。在一起原告亞妹要求被告阿勇賠禮道歉、恢復名譽的侵權糾紛中,黃志麗為了查清事實,接案當天就來到社區,詳細詢問了原、被告和社區幹部,發現兩人是多年鄰居,又都離異單身,被告愛慕對方,看到原告與他人跳舞,心中不快引發爭吵,對原告的社會評價産生不良影響。原告對被告其實也心存好感,只是不滿被告讓她在鄰里間失了面子。黃志麗一邊調解,一邊做好雙方感情的溝通工作,最終阿勇當場賠禮道歉,亞妹撤訴。雙方冰釋前嫌,半年後兩人牽手到一起。
        她認識到,只有嚴格依法公正審判,釋法説理取信於民,贏得群眾認同,才是真正的公正。蔡某以陳某的一面墻為公墻,建起了四層樓,引發通風采光糾紛,陳某起訴至法院。經過調查、現場勘查和多次的庭前調解,蔡某始終態度蠻橫。黃志麗依法判令蔡某及時排除妨礙、恢復原狀。蔡某揚言“我就是不拆,看你能把我怎樣!”為了避免矛盾升級,黃志麗多次上門,結合閩南當地風俗,向蔡某及其家人擺事實、講道理。蔡某愛人私下感動地説:“黃法官,經過你這麼多次的耐心解釋,我和老蔡都懂了,但是好不容易建起來的房子,就這樣拆了,我們心痛啊。”黃志麗知道了問題的癥結,就多方協調,聯絡建築專家和施工隊,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情況下,進行了拆除,最大限度降低蔡某的損失,讓蔡某打心眼裏服氣。
        黃志麗在實踐中不斷摸索,總結出了一套既符合民事審判規律、又符合群眾需要的“黃志麗工作法”,即:調查研究貫穿始終,親和調解貫穿始終,釋法析理貫穿始終,切實保護好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滿足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的期待。黃志麗所辦的案件,40%在立案七天內調解結案,確實無法調解的也能儘快判決,當庭裁判率達到70%,樹立了人民法官在群眾心中的公正形象。
始終嚴於律己 清正廉潔司法
        從事審判工作以來,黃志麗始終嚴格規範自己的一言一行。她認為司法作風無小事,法官做的工作都是由一件件小事構成的。到外地辦案,原告好意提出派專車接送,黃志麗堅持坐硬座吃泡麵;炎熱的夏天,就連被告遞來一瓶礦泉水,黃志麗也婉言謝絕……
面對金錢、人情、關係的誘惑時,黃志麗始終保持清正廉潔本色,絕不讓司法的天平傾斜。一起商品房買賣案件,被告開發商打電話給黃志麗,説如果判決結果有利於他,可以送她去海南五日遊,被黃志麗一口回絕。
        法官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同樣面對著人情、世故的困擾。曾經有一起離婚案件,男、女方分別托黃志麗的老同學和姐夫來説情,都想得到孩子的撫養權。她沒有生硬回絕,而是和老同學聊孩子的生活和將來,老同學明白了孩子與女方生活更有利,答應幫忙做男方工作。同時,黃志麗跟姐夫説起父愛對孩子成長的重要性,讓他勸説女方好好配合男方的探視。案件得到了圓滿解決。
        黃志麗十分注重個人修養,始終保持積極向上的生活態度。廣博的閱讀擴大了她的知識面,她喜歡史哲類書籍,讓她能在辦案中更加妥善地處理矛盾糾紛;她喜歡研究心理學,這提高了她和不同當事人之間的溝通技能。她淡泊物欲,青菜蘿蔔糙米飯、一壺清水菊花茶就知足常樂。正是在健康情操的陶冶下,黃志麗實現了廉潔操守從外化到內化,煥發著動人的人格魅力。
        從事法官十多年,黃志麗走在路上,常有人喊她“丫頭、閨女、妹子”等等,她也記不清是哪個案件的當事人了,有朋友聽到,就問怎麼會有這麼鄉土的稱呼?她自豪地説:“這多親切呀!”這是對她工作的肯定,對她法官生涯的認同。
        這就是黃志麗,她是紮實踐行黨的群眾路線的傑出代表,在她的身上充分體現了當代共産黨員為民務實清廉的優良作風,集中展現了新時期人民法官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精神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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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槌能手

惟正惟清黨性明
辦案標兵

不偏不倚公心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