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央視網
更新時間:2017年12月06日 21:34
視頻簡介:本期節目主要內容: 媽媽去學校接兒子,兒子當然高高興興地跟著媽媽走,這是毫無疑問的。但是,廣西壯族自治區陽朔縣有一位媽媽,到學校去接8歲的兒子,需要法院的法官跟隨、保護,她才敢去。去了之後就更奇怪了,8歲的兒子根本就不認這個媽媽。這是一起生母和繼父爭奪撫養權的案子。人民法院在處理這類案子的時候,一般遵循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的原則,結合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綜合判決。 (《經濟與法》 20171206 生母繼父“奪子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