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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與法]消失的字跡(20121204)

來源:央視網2012年12月04日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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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在諜戰片裏經常看到這樣的場景:情報人員傳遞情報時,拿出一張白紙,用特殊的藥水一抹,紙上就顯露出字跡來。可一張紙上明明寫滿了字,但是幾天后字跡卻消失得無影無蹤,你一定不敢相信。江蘇徐州的張小姐卻聲稱她就遇到了這樣的蹊蹺事兒。

  張會説,兩年前,別人給她打了一張欠條,上面寫明欠她14萬多元錢,當時她把欠條放到了包裏,可三天后她拿出欠條時,卻目瞪口呆。

  張會:字沒有了,光有底下那個筆痕。就是一點墨水的痕跡都沒有,就是一張紙。

  張會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又拿到燈下仔細察看,字跡確實消失了。

  張會:當時給我嚇的,就是一下子眼淚就掉下來了。不能走路,腿就是打晃。就是哭,老想哭,感覺可委屈了。

  欠條是誰打下的,字跡怎麼會憑空消失了呢?張會説這張欠條來自一單生意。

  張會在徐州市內開了一家建材商店,主要經營鋼材。2010年11月6日上午,她的老客戶張成玉找上門來,給她介紹了一單生意。

  張會:他就把盧成偉介紹過來的,他就説盧成偉要貨。要貨就是讓我給報個價。

  盧成偉説自己正在一説學校施工,需要一批鋼材,有生意上門,張會當然很高興,趕緊報了一下各種型號鋼材的價格。

  張會:報價然後走了,走了就説問問價格,看看這個價格合不合適。

  當天下午,盧成偉又來到商店,表示願意按照張會的報價購買這批鋼材。

  張會:就是跟我講這個怎麼付定金,怎麼付定金,然後就是貨到多長時間給錢。

  11月8日,盧成偉打來了20000元定金,11月10日,張會雇了一輛卡車將鋼材送到了盧成偉指定的工地。當時在盧成偉的車裏,雙方簽訂了買賣協議,約定價款為161649.5元,餘款141649.5萬元在7日內付清。協議內還特別約定,結清餘款要憑欠條。

  張會:他已經寫好了一份協議書。拿出來讓我給他簽,就名字簽了,多少噸也簽了,錢數也簽了。

  張會説,簽完協議後,自己拿出一張白紙,用圓珠筆在上半部分寫明了鋼材的型號、單價,盧成偉則拿出一根黑色的簽字筆在下半部分寫下欠條。

  張會:然後他再寫欠條,今欠張會鋼材款多少多少錢,一星期之內付清,如不付清,就是超出一天,就是罰款500,然後下面寫著他的身份證號,然後這寫著名字,下面寫著年月日。

  張會説,打下欠條後的第三天,自己的供貨方就開始催要貨款。

  張會:我也是提別人的貨送給他的,我也是欠別人錢。

  張會説,自己當時拿出欠條看了一眼,上半部分剛才型號、單價還在,而下面欠條部分的字跡已經消失得無影無蹤。

  張會:當時我心裏非常害怕,當時我就哭了。就畢竟這麼多錢,你想想我也是拉別人的貨,全部都不是我自己的貨。

  張會説,看到欠條上字沒了,自己嚇得直冒冷汗,手足無措,怎麼也想不出問題出在哪。自己做的是小本生意,14萬元不是個小數目,沒了欠條,萬一人家賴賬,自己的錢豈不打了水漂。情急之下,張會想出了一個主意。

  張會説,發現欠條上的字跡消失後,自己又仔細察看了那張紙,發現雖然筆跡沒了,但字的痕跡還清晰可見。

  張會:底下就是字沒有了,光有底下那個筆跡(痕)。很清晰很清晰。就在這樣的燈光底下就能看清楚。

  張會照著紙上留下的字的痕跡,把欠條上的內容重新描寫了出來。

  張會:就是照著他那個筆跡(痕),就上面一點一點描的,就是描得很小心,很小心。

  小心描寫出來的欠條和原來的幾乎一模一樣,張會心裏稍微踏實了一些。

  張會:我就感覺咱正常做生意,反正我跟煙廠那人送貨,就是沒有欠條,他到那兒就寫個單子回來,就到那兒結賬,老闆就給結,我經常是做這樣的生意的,沒想到這麼複雜。

  張會覺得,做生意憑的誠信,盧成偉只要認賬,有沒有欠條並不重要。更何況自己已經照著欠條上留下的字的痕跡重新描寫了一張欠條,盧成偉應該不會賴賬。她沒有想到,自己這一描竟幹了一件畫蛇添足的事情。

  張會説,一週過後,盧成偉沒有主動還款,自己便打電話找盧成偉要錢,但盧成偉根本不接電話,自己便讓父親到盧成偉的家裏去找人。

  張會:我爸就是10點多鐘説他家去。見到他了,開個車,他就説他要送小孩,然後開車就跑了。

  盧成偉避而不見,張會只好找到中間人張成玉。

  張會:張成玉,我説這個人怎麼回事,你原來約定是一個星期給錢,到最後現在都一個多星期,為什麼不給?

  11月19日,張會和張成玉一起來到盧成偉的工地,等到中午終於見到了盧成偉。

  張會:中間我們好幾個人吃飯,他還有幾個朋友在那裏,中間又藉口送一個女的,就開車就跑了,之後就見不到他了,打電話也不接。

  張會説,隨後的幾天,他們全家出動到處尋找盧成偉。11月23日一大早,張會的父親無意間發現了盧成偉的汽車。

  張會的父親:我到那兒一看,他車放在那裏了。

  張會:我爸早晨就去那個地方買菜,買菜正好看見他的車,然後就感覺他在那裏面。然後就在車跟前等。

  張會的父親趕緊打電話叫來了女兒、老伴和自己的二哥,兩個小時後,盧成偉終於出現了。他們一擁而上攔住了他。

  張會的母親:俺閨女、我,俺四個人就盯著他了,跟他商議,跑這兒我跟他商量到這兒,跑那兒我跟他商量到那兒。始終不付。

  張會:他就還一個勁兒往後説,就説工地還沒給俺錢,就説再等。

  張會説,盧成偉拖著不給錢讓她很生氣,就一直不讓盧成偉離開。雙方僵持了一會兒,盧成偉提出要看看欠條。

  張會:問他給錢,他就説你得把欠條拿出來我才給你錢。

  張會説,自己只好拿出那張描寫的欠條。誰知盧成偉一看欠條,當即就不認賬了。

  張會:他説這不是我的字,我不能承認。我説這就是你寫的字,他説不是。

  張會説,自己原來只是有點忐忑,擔心盧成偉會不認賬,沒想到自己拿出欠條,盧成偉竟然真的不認賬了,自己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説不出。把前後發生的事情聯絡到一起,張會感到一陣寒意,這可能是別人精心設計的一個騙局。

  張會:從頭到尾都是他自己精心設計的一個騙局,就是走的每一步路都是讓我往裏鑽,他全部都是他設計好的,每一步都是他設計好的。

  張會説,做生意的時間不長,經驗不足,因此成為盧成偉精心選擇的一個目標。而欠條就是騙局的關鍵。

  張會:簽協議的時候,他就已經設計好這個欠條就有問題,要不然他不會在協議上説,以欠條結款,就是沒有欠條不給錢。他協議上註明了以欠條結款,這就是一個騙局,如果不是騙局的話,就拿協議書去,當你有多少錢,價格,什麼都寫得很板正,先付多少錢,貨款多少錢,還剩多少錢,全部都是一樣的,你為什麼不拿協議和欠條一起去給我結賬,為什麼光以欠條為準?

  張會説,自己記得很清楚,寫欠條的時候,盧成偉並沒有用她提供的圓珠筆,而是拿出了事先準備好的簽字筆。

  張會:當時這個(筆桿)是黑色的。和正常筆是一樣的,就寫出來的字就是這樣的。

  張會説,自己事後想想,也到網上查過,那支筆很可能是一種特殊的簽字筆。

  張會:然後我就上網查了以後,然後網上就有,就這種褪色的筆。就是好像是六、七十塊錢一根。

  張會説,盧成偉之所以一直拖延付款時間,是因為他也不確定欠條上的字跡是否消褪乾淨。

  張會:他沒見到張欠條之前,他就一個勁兒説等等等等,然後他見了欠條之後,轉臉就説錢給張成玉了。

  張會覺得欠條很可能是盧成偉用特殊的筆寫下的,字跡會自動消失,盧成偉購買鋼材是假,實施詐騙是真。那麼那張欠條是不是用一種能褪色的筆書寫而成,盧成偉對此又有什麼説法呢?

  盧成偉説,自己在張會那裏購買了鋼材不假,也的確簽訂了買賣協議,約定憑欠條結算餘款,並打下了141649.5元的欠條,但是,那筆錢字跡已經歸還了。

  盧成偉説,11月20日,中間人張成玉拿著欠條,説是受張會的委託,找到自己要求結算餘款,而自己當時還特意給張會打過電話進行了核實。在得到張會的確認後,他將餘款全部交給了張成玉,並且收回欠條撕毀了。

  盧成偉:她讓張成玉去的時候,我給她打電話了,張成玉上這邊來拿錢來的時候,我給張會打電話了。

  盧成偉還説,自己寫的欠條上面沒有鋼材的型號和單價,只寫有欠張會貨款141649.5元,而現在張會拿出來的欠條卻不是這樣,這説明欠條是張會偽造的。

  盧成偉:具體事情的真相因為我知道,但是確確實實他們關係什麼情況,我也不敢下斷言。

  盧成偉是不是把錢給了張成玉?只有找來張成玉當面對質。

  盧成偉:我就給張成玉打電話,打了一、二十個電話他都沒接,最後張會一個電話打過去,他就到了。

  但是隨後趕來的張成玉卻説張會從來沒有委託他收錢,而盧成偉壓根兒就沒給過他錢。

  張會:張成玉就問他了,你既然錢給我了,你什麼時間給我的,他什麼都不説。他就説我給你,你自己心裏有數。

  盧成偉説把錢給了張成玉,而張成玉堅決不承認。張會説,那天自己和家人一直拽住盧成偉不放,讓他必須給個交代。

  張會:他到晚上六點多鐘的時候,他就喊了好幾十人去,他就説我們是去訛他的錢,要把他給弄走。然後我媽不同意,就死死抱住他,不讓他走。

  張會説,晚上八點多鐘,他們又和盧成偉一起去了一家咖啡廳,繼續商量解決辦法。

  張會:他那個朋友去了,去了就説這樣解決方法不是方法,提出上那個皇駕咖啡,就是西安北路那個皇駕咖啡裏面,就説什麼事情説清楚了,説開了,你還人家錢就是還了,沒還就是沒還,你要説把錢給中間人了,你再問中間人把錢要過來,給我。

  張會説,在咖啡廳雙方又協商幾個小時,最後盧成偉承認是用褪色筆寫的欠條,並重寫一張內容一樣的欠條,並用車作抵押。

  張會:就是欠條還是一樣的。只不過就多補一份車的那個(證明),寫了一份車,我就怕他沒有錢,再跑了,我上哪兒?更找不到他了。然後就讓他寫了一份車,就是抵這個貨款,大概就這個意思。

  張會覺得,盧成偉重新為自己寫了一張欠條,等於承認欠自己的錢未還,這一次她再也不願意到處追著盧成偉討債了,而是拿著欠條直接把盧成偉起訴到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要求他歸還欠款。

  張會本以為盧成偉補寫了欠條,就會痛快地承認欠款事實,但在法庭上,盧成偉否認了欠款的説法,並説自己是在張家人暴力威脅下寫下的欠條,要求法院確認欠條無效。

  盧成偉:我害怕,害怕,説實話,害怕他們惡勢力。

  盧成偉説,11月23日早晨9點左右,他被張會及其父母攔在天運旅社旁邊的時候,所看到張會拿出的欠條是複印件,盧成偉説當時自己一看就不是自己的簽名,但是,張成玉和張會分別叫來了一些人威脅自己。不得已自己便報了警。

  張會:警察就是到那兒就問什麼問題,我們就説他欠我錢,然後警察就説,你們這屬於經濟糾紛,就派出所的人就不過問了。

  盧成偉説,警察走後,那夥人更加猖獗,找人把自己的車拖走,見他們人多勢眾,自己只好聽從他們的擺布。晚上八點多鐘,這夥人將他帶到了附近的黃駕咖啡。

  盧成偉:你不知道,他們很霸道的,很厲害的。

  盧成偉説,自己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場面,被迫寫下了欠張會141000元的欠條,並答應用車作抵押。

  盧成偉説後來他們説要帶自己到派出所,但是在出租車上自己發現不是去派出所的路,在等紅燈的時候,自己趁機跳車逃跑了。

  對盧成偉寫欠條是在暴力威脅的情況下的説法?張會予以了否認,她説,欠條是盧成偉自願寫下的。

  張會:如果我要是限制他自由的話,他還能報警嗎?他還能拿著手機想給誰打電話就給誰打電話,想發信息就發信息。

  張會説,之所以要帶盧成偉去派出所,就是要讓派出所做個見證,但沒想到盧成偉會在等紅燈時,半路跳車逃跑。

  張會:如果我要脅迫你的話,我們可能讓你坐在前面嗎?出租車前面,我們直接一邊一個人,讓你做中間,我們就讓他坐前面,到拐彎紅綠燈那一點,他就出租車開車門就跑了。

  在法庭上,盧成偉提供了幾段他和張會母親的電話錄音,證明自己的確是受到暴力威脅才寫下的欠條。

  盧成偉:不是見面解釋,小娟當時也在,他們勒我的頭髮,用刀頂著我喉嚨,用槍指著我,逼我打條子,説十二點之前不打條子就把我的一個手剁掉,我哪見過這樣的陣勢。

  張母:他們這些人做的不對,咱娘倆見面再説。

  盧成偉:你得保證那幾件事不,第一你得保證我的安全,那天找我的那些人不能再找我的事。

  張母:不找你事,我保證,不找你事,絕對不找你事。

  究竟是不是在脅迫下寫的欠條,當事人各執一詞,爭論不休。而雙方的律師也持不同的觀點。

  盧成偉代理律師邵浩:被告同原告母親的這種通話錄音。就是足以證明這一份欠款的憑條是在事後補寫了,而且原告採取了一定的暴力措施。

  張會代理律師岳松:法律上的脅迫是指説採用一些非法的手段逼迫他人違背自己的意願,做出不真實的意思表示,那麼在本案當中,張會他發現了自己持有的欠條褪色以後,採取一些過激的行為,迫使這個行為人做出了一個重新書寫欠條的行為,這個方式方法是有一點欠妥,但是它的本身他是為了獲取一個合法的一個有效憑據,

  盧成偉是不是用特殊的筆書寫的欠條?欠款是否歸還?後補的欠條是不是在張會的脅迫下寫下的?雙方各有説法,法院會做出怎樣的判決呢?

  在庭審中,張成玉説,張會從來沒有委託自己向盧成偉要錢,更沒有收到貨款。但法院在調查中發現,2011年11月19日至20日,張會與張成玉聯絡頻繁,而且10月20日上午十點半左右,盧成偉確實給張會打過電話。

  鼓樓區人民法院法官王敏:張會對那個電話號碼就不承認。我們法院就到電信機關去調取了相關的證據,能夠證實這個電話號碼確實是張會的,而且是張會自己本人的名字。

  記者試圖找到張成玉了解情況,但是幾經週折都沒有聯絡到張成玉,最終,記者找到了張成玉的姐姐。

  女村民:俺都想找他都找不著。知道吧?

  記者:是嗎?你沒有他的聯絡方式?

  女村民:沒有,要能聯絡著就好了。

  在庭審中,張會提出自己描寫過的欠條下面存在盧成偉用特殊物質書寫褪色留下的痕跡,要求做筆跡鑒定,但這一請求並沒有得到的法院的允許。

  鼓樓區人民法院法官王敏:因為我們考慮到,如果像她所説的這種情況,是褪色筆寫的,這個已經褪色了,她在欠條上面用自己的筆重新描了一遍,既使存在了有褪色這個藥水,因為她描完之後,盧成偉的筆跡已經被蓋掉了,咱也不能夠證實欠條下面的筆跡就是盧成偉的,因此我們當時就沒有給她去鑒定。

  2011年9月9日,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做出了一審判決,法院認為因原被告在協議中約定憑欠條結算餘款,現在原告持有的欠條係其脅迫被告補寫,不能作為原告主張欠款的依據。原告主張原始欠條係被告用能褪色的筆書寫,但未能提供證據證實,故原告的該主張不能成立。

  法院判決:駁回原告張會的訴訟請求。

  一審判決後,張會不服,向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訴。再次要求對自己描寫過的欠條做筆跡鑒定。

  法院委託北京法源司法科學證據鑒定中心進行了司法鑒定,結論是欠條文字下面不存在已被消褪的文字痕跡。

  2012年8月30日,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了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兩級法院都以證據不足駁回了張會的起訴,那麼市場上到底有沒有張會所説的能夠褪色的筆呢?我們記者進行了調查。

  記者在百度搜索上輸入了消字筆三個字,發現了幾個銷售消字筆的店家。店家宣傳這種筆在普通白紙上4小時開始慢慢褪色,需要2-3天時間字跡才能完全消除; 店家還特別提醒書寫時請輕輕寫,勿用力。如果用力過大,墨水可以自然消失,但是筆尖劃紙的痕跡是去不掉的。

  按照網上留下的聯絡方式,記者撥通了店家的電話。

  正常寫字就可以,用力它筆墨是肯定能消除掉的,顏色的話肯定是沒有了,就是説像我們筆尖劃過的,不是會有一個痕跡嘛。如果是你這個墨都沒了,這它痕跡還在,它紙不會破的,它紙不會吧你上面的痕跡消掉。只是把墨沒有了。

  記者在網上訂購了一隻消字筆。發現這種筆從外觀上看和普通的簽字筆沒有區別。記者進行了實驗,在一張白紙上用買來的筆寫下了欠條兩個字,再用普通的簽字筆在下面也寫下了欠條兩個字。

  四個小時後,上面的字跡顏色開始變淡,24小時後,上面的字跡已經開始模糊,48小時後,上面的字跡已經看不清楚。72小時後,上面的字跡已經完全消失。

  記者在調查中了解到,使用消字筆詐騙並非新鮮事,這種詐騙的方式一般有三種。一種是通過消字筆書寫合同、協議,騙取企業、個人錢財後逃逸,給事主維權取證帶來困難。一種是用於票據詐騙,一些不法分子從銀行開出小額銀行票據,購買貨物時用消字筆填寫票據,實施詐騙。還有一種就是用在民間借貸領域,不法分子利用多數人收到借條後,不會經常查看借據的心理,實施犯罪。事後,事主來討債了,便以沒有簽字借錢為由達到侵佔財産的目的。在採訪中法官提醒大家,在簽訂合同或進行票據結算等過程中,合同文本最好採用電子打印,在簽字和填寫票據時最好使用自帶簽字筆,以防發生糾紛。另外一旦發現字跡消失的現象,不要隨意描寫涂畫,要及時報警,為查清真相保留至關重要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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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央視網

更新時間:2012年12月04日 21:12

視頻簡介:本節目主要內容:在諜戰片裏經常會出現這樣的場景:情報人員傳遞情報時拿出一張紙,用特殊的藥水一抹,紙上就會顯露出字跡來。可是一張紙上明明寫滿了字,幾天后字跡卻消失得無影無蹤。本期節目為您解惑“消失的字跡”。 (經濟與法 2012年 第20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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