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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與法]虛假的證明(20121102)

來源:央視網2012年11月02日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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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謂獨生子女是指家裏只有一個孩子,但是在黑龍江省有一個人,有哥哥有姐姐,卻非説自己是獨生子女,而且千方百計地要辦一個獨生子女證明,他到底要幹什麼呢?

  王平濤:開不出這個獨生子女(證明),就給我天大的能耐,我也辦不下來。

  王平秋:他要不開這封獨生子女介紹信,房子不可能是王平濤名下,我家的房子不能沒了,我們也不能遭這些年罪。

  前面的兩個人是姐弟倆,弟弟叫王平濤,姐姐叫王平秋,家住在黑龍江省拜泉縣,提起這個獨生子女證明,姐弟倆都是一肚子的怨氣。這個獨生子女證明到底是誰開的,怎麼會跟房子扯上關係呢?事情還得從三年前説起。 

  2009年年底,王平秋正在北京照顧懷孕女兒,突然接到弟弟王平奇的一個電話,説小弟王平濤把父母留下的房子賣了。

  王平秋:我大弟弟給我打電話,説房子賣了。

  王平秋的父親、母親于1992年、2006年先後去世,留給子女一套門市房,還在父親王建石的名下,屬於三個子女共有,房子現在租給了別人,小弟一人無權單獨處分。一聽説小弟王平濤把房子賣了,王平秋有點不敢相信。

  王平秋:我説不可能的事,我説他個人能賣房子嗎?再説他個人也沒權利賣這個房子。我説凈瞎扯。

  王平秋趕緊讓王平奇去打聽一下。王平奇找到小弟王平濤,小弟給他看了租賃合同,説房子沒有賣。

  王平奇:我問我弟弟,也問過老田家,當時他們都沒有承認賣了。

  原來是虛驚一場,王平秋松了一口氣。

  王平秋:個人家的弟弟不能不相信,完了我們當時心裏挺有底的,這是我爸的房子。名是我爸的名,你王平濤一個人你不可能賣房子。

  轉眼到了第二年,女兒順利生下了孩子,王平秋從北京回到了拜泉縣城。她又聽到了房子已經賣了的風言風語。

  王平秋:大夥兒説得非常多,因為我們家那是市場,是商用房,那是老市場了,幾十年的市場,説你還不賣啥啊,你趕緊去看看去吧,真賣了。

  王平秋有點坐不住了,決定親自去問一下小弟。

  王平秋:他把那個租賃合同給我拿出來看看,就是還在出租這個房子。

  可王平秋還是有點不踏實,她到房産處去查了一下,結果令她大吃一驚:房子已經過戶到別人的名下。

  王平秋:這房産確實賣了,確實過戶到,已經不是我爸的名,是田金華的名了,已經是田金華的名了。

  王平秋説,得知房子被賣了,她是既吃驚又傷心,因為這套房子是父母留下的唯一財産,凝聚著父母一生的心血,也承載了他們童年的記憶,她怎麼也想不到弟弟會偷偷地賣掉了房子。

  王平秋説,從五六十年代開始父母就住在這裡,房子是父母一磚一瓦蓋起來的。

  王平秋:那都是從牙縫裏擠出來的錢,完了再有一點錢,再借一點錢,跟誰的關係好,再借一點錢單位的,就把大山接一塊兒,再有錢就把南邊接一塊,四外接的,那時候是。

  直到80年代,家裏開了個小吃部,生活才有所好轉。

  王平秋:我們家是開那個市場小吃部的,以金餅豆腐腦,我們家的金餅豆腐腦咱得説是,別説是我們拜泉縣是一絕了。

  王平秋説,正是靠在這套房子開小吃部,一家人才過上衣食無憂的生活,他們對這套房子感情很深。

  王平秋:再説我們家那房子到今年已經60年了,我在那屋出生的,我這兩弟弟也在那屋出生的。我們家這倆孩子全都擱那兒長的,但是自從我母親開飯店,我們一家四口,我弟弟的,我這兩弟弟一家三口全都在我媽這家吃。

  因為兩個弟弟都已下崗,母親臨終前對這個房子有過交代,委託她看好這套房子,租金補貼一下兩個弟弟。 

  王平秋:因為我是老大,因為他認為我在家是比較有正事的,我從來不貪家裏人任何東西,就是説你把這個房子看好了,就是將來有一天,就是説他們兩個,就是説那意思就不能去要飯去。就是説不能説吃了上頓沒有下頓,有這個房子,他們就有飯吃。

  作為姐姐,王平秋深知小弟的為人。但是房子沒了,她覺得對不起在九泉之下的父母。

  王平秋:他沒有職業,他不務正業,他説不務正業,我跟你説,這都是輕的,他當時他缺錢的時候,他就敢把這屋裏暖氣片卸下去,賣錢。我將來有一天死了,我跟我媽媽沒法交代,我媽媽把這個房子交給我了,我為了上北京把這個房子從我手上丟了。

  父母留給三人的房子,卻被小弟偷偷地賣了,王平秋和王平奇的憤怒可想而知,可房子明明父親王建石的名下,沒有哥哥、姐姐的授權,小弟王平濤是怎麼賣掉了房子?王平秋和王平奇姐弟倆決心查個清楚。

  在拜泉縣房産處,姐弟倆發現,弟弟是憑一份繼承權公證,將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然後又賣給別人的。

  王平奇:拿這個公證書,從我父親名下變到他的名下,再由他名下,進行的交易。

  王平濤為什麼要賣掉父母留下的房子?他又怎麼弄到的獨生子女證明呢?王平濤説之所以賣掉父母留下的房子,是因為兒子上學缺錢。

  王平濤:那時候想上哈工大,它下面有個職業學校。上學得個十來萬塊錢,我愛玩,錢基本上我買彩票輸了。

  王平濤説,房子從200年開始呢就一直租給田金華家,自己一開始並沒有想賣掉房子,只是想向田金華預支幾年房租。

  王平濤:我説這麼吧,咱們簽三年合同,我三年合同,我説我那一年我就給他們漲價,漲到兩萬,我説簽三年合同,你一次性就付給我,再不我就不租給你了,他説那不行呀。還是一年一年,一年一簽,我説不行,我拿我父親的(房照),拿房照,我押你,你給我抬一點。

  王平濤説,預支租金和借錢田家都沒有答應,自己只好作罷,但是過了幾天,田金華的老伴孫淑芝主動找到自己。

  王平濤:我倆就商量,她説不行你賣給我吧。

  王平濤説,因為兒子上學急需用錢,雖然明知房子屬於三人共有,自己還是動了心思。

  王平濤:我當時確實朝她要65萬,65萬我倆講一講,我説50萬,50萬也不行,後期就講到36萬。

  可房子還在父親的名下,要賣掉必須經過哥哥姐姐的同意。苦思冥想,王平濤想到了一個主意,做個繼承權公證,把房子過到自己名下。他上公證處打聽了一下,公證處説需要居委會出具的獨生子女證明。一聽説要獨生子女證明,王平濤當即就泄了氣。

  王平濤:見了我就跟老田婆子説了,我説不行啊,到拜泉鎮開不出來,我嫂子在拜泉鎮上班,我們家是老戶,都認識我,都知道我們家是三孩子了。

  王平濤説,正在他無計可施的時候,孫淑芝提出她可以幫忙。

  王平濤:也就兩、三天,她就告訴我,你去吧,你到了那兒啥也別説,你到那地方,怎麼回事怎麼回事,他就給你開了。

  王平濤説,第二天他來到了群英居委會,找到了孫淑芝讓他找的人,順利開取了獨生子女證明。

  王平濤:到那兒,我就給他提前寫個單,就是王平濤是獨生子女。到那兒,他就給我開出來了,卡了拜泉鎮的戳,就完事了。

  靠著這個證明,拜泉縣公證處為他辦理了繼承權公證,然後又到房産處,將房子過戶到自己的名下。2009年8月8日,王平濤和田金華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王平濤將43平米的房屋以及所屬院落以36萬元的價格賣給了田金華,並辦理了過戶手續。

  王平濤:開不出這個獨生子女(證明),就給我天大的能耐,我也辦不下來,他沒有這個獨生子女的公證書,你就是房産不可能給你過戶。

  王平濤説,為了隱瞞哥哥姐姐,她和田家還訂立了攻守同盟,誰也不準説出去。

  王平濤:我真實話實説,賣這個房子本身,我確實有毛病,現在説呢,這是我母親留下的東西,後期自個兒賣完以後吧,也覺得挺後悔,這事早晚得漏,一漏就是跟家人之間的感情就沒了。

  弟弟偷偷賣掉了屬於三人的房子,按理説,哥哥姐姐應該把怨氣撒到弟弟身上,可奇怪的是王家姐弟卻把怒火對準了買房的田家人。他們説,如果房子賣給別人,他們也就認了,但是賣給田家人卻不行。這是為什麼呢?田家和王家到底有什麼關係呢?

  王平秋:買我們家房子這個,他不是個普通買主,如果説是這房子就賣給我們市場,那些任何一家鄰居,我們都得認了,我們不認都不行,人家説不認識就不認識,唯一你老田家,你是我媽的幹姐妹,我們叫了你十來多年的姨。

  王平秋所指的是田金華的老伴孫淑芝,她説,十年前孫淑芝在自家門前租攤位做小買賣的時候,母親就對她特別照顧。

  王平秋:我媽媽對她非常照顧,一開始她在我們家門前出床子,就是我們家開小吃部的時候,我們家門前她出床子,就是這麼大塊地方就得五百六百,我媽媽租給她也就是三頭,二百的。

  由於兩人都姓孫,而且關係越處越好,後來兩人乾脆以姐妹相稱。

  王平秋:她平時冷了上我們家暖和去,餓了上我們家吃去。

   王平秋説,母親在世的時候,自己經常去照顧母親,在和母親嘮家常的時候,孫淑芝也經常在場。

  王平秋:孫淑琴(芝)她知道我們家,我們家是我們姊妹三個人,我們家一切情況她全知道。

  王平秋説,孫淑芝不僅知道自己她家有幾個子女,而且知道那套房子是他們幾個子女共有。在這種情況下,還幫助王平濤取得獨生子女證,明顯懷有惡意。

  王平秋:她要是善意取得的話,這個房子賣了,賣了就賣了,我沒有説潑出去的水收不回來,賣了就賣了。

  王平奇:她知道王平濤取得的産權,是以獨生子女的證明開的,開的證明取得的産權。所以説不是正道來的,就是説不是以合法的途徑辦理的,這套情況她全都知道,所以她再跟王平濤進行交易,她就不是善意取得的了。

  王平秋説,孫淑芝和母親關係非同一般,應該知道她家有幾個子女,在這種情況下,還幫助王平濤取得獨生子女證,並買走了房子,這明顯是一種惡意串通行為,損害了其他兩個房屋共有人的利益,這樣的買賣合同應該無效。可對於王家人的指責,田家人覺得很委屈。

  這就是田金華的老伴孫淑芝,她説自己從2002年開始就租賃老王家的房子賣凍貨,那時候王平濤和她的母親住在一起。

  孫淑芝:反正王平濤就擱這後院住,他媽就在這塊兒住。天天他伺候他媽,完了給他媽做飯啥的,做飯,連伺候他媽擱這兒。

  孫淑芝説,自己一開始是和王家老太太簽訂租賃合同,老太太去世後,她就和王平濤簽合同,房租也由最初的4000元漲到15000元。2009年7月底的一天,王平濤突然找到自己。

  孫淑芝:他説的一進屋就説,我這房子要賣,你們老田家買不買呀?你們要買吧,還得記著你原先使我房子這些年了,你要是不買吧,我就外賣了。

  一聽説王平濤要賣房子,孫淑芝有點措手不及,因為自己年初剛買了一套門市房,沒錢再買一套,可已經在這裡租了五六年,生意一直很興隆,換地方勢必要影響生意。

  孫淑芝:我們回家合計來合計去,你看看這玩意兒咱們要是挪咱們那去吧,有些老客戶來還找不著咱們。這一年得損失多少。咱們還不如多花點錢,就買他這個得了。

  孫淑芝決定買下這套房子,可是王平濤提出的價格讓她接受不了。經過一番討價還價,雙方決定以36萬元成交。孫淑芝提出要看看房産證。

  孫淑芝:我就説,你説就説你這個房子産權證是誰的?他説的是我的呀,我説是你的?他説是我的。我媽活的時候這房子就給我了,這不就這麼説嘛,我説那你得拿出來産權證我看看。

  房産證的名字確實是王平濤的,孫淑芝還是不踏實,特意去房産處查詢了一下。

  孫淑芝:這到房産那一調,確實是他的。那咱能不相信房産嘛,人民政府你再不相信,你還相信誰呀?

  於是雙方就簽訂了合同,辦理了過戶手續,並交付了房款。田家人認為是王平濤主動找自己,自願賣房子的,而且房産證也在他的名下,雙方你情我願,自己是善意取得。

  孫淑芝的女兒田立霜:

  這個房子所有人是王平濤,我們只對王平濤説話,對吧,至於他以前是誰的房子,就是如同説的這個房子大上一個房主是誰,我認為這個也都沒有關係,我們也沒有必要去追溯這個問題。

  孫淑芝説,自己雖然知道王平濤有兄弟姐妹,但是跟買賣房屋無關。

  孫淑芝:我買的是房子,我不能買他家幾個孩子,是不是?咱打個比方説,説你家哥五個,哥八個。那跟買房子有啥關係,誰有産權證我就買誰的,咱去房産局調去了,確實是他的名。

  至於幫助王平濤辦獨生子女證的事情,孫淑芝聲稱完全是胡説八道、子虛烏有的事兒。

  孫淑芝:你説我一天就守這麼大旮旯地方,我能認得誰呀?我們從哪兒,我們家,我們家南四街那兒住,我們家住的那塊兒,雖然説是管理區管吧,我一趟都沒去過。我能認得誰呀?

  田家人説,王平濤的母親去世後,房子一直由王平濤管理,而且産權證也在王平濤的名下,自己對於王家內部的事情根本不知情,也沒有幫王平濤辦過那個獨生子女證。王家姐弟之所以糾纏獨生子女證的事,就是想找個藉口要回房子,而他們之所以如此急切想要回房子,其實另有原因。

  孫淑芝:要拆遷,要不拆遷他不能往回要這個房子了。一平(米)給兩平(米)啊,我們這後面的拆遷都是那麼簽的啊。

  孫淑芝説,就在王平濤賣完房子不久,就傳出了此地要拆遷的消息。就因為這個消息,王家姐弟才會反悔。而這個説法,卻遭到了王家姐弟的否認。

  王平秋:房子要拆遷是今年的事兒,我們打官司的時候,跟賣房子的時候,根本就沒有這個信兒,根本就是不知道,誰都拆不起。

  王家姐弟覺得,問題的關鍵是田家和弟弟惡意串通,以明顯低價買走了房子。

  王平奇:我母親生前的時候,就有給50萬的,給70萬的,都沒有賣,而且我弟弟呢,當時要賣的話,也不是要的這個價,因為他們家對我弟弟脾氣性格是比較了解,採取了一些手段,把價格低到36萬,其實那個房子,當時按市場價格的話,七、八十萬一點問題都沒有。

  王平秋:那個地方,到過年的時候,人擠人,排大隊,非常(熱鬧),我們家這個房子,當時王平濤賣的時候,就值70萬,一點都不多説。

  那麼36萬的成交價是否明顯低於當時的市場價呢?

  孫淑芝:沒告訴你嗎,我在下面買的,比他這個平米大,我那才花25萬,下邊那個房子都是個人買的,你去了解了解。他那都不超過20萬,就數我買那個貴,25萬。
  
    孫淑芝説,自己在2009年初在旁邊不遠買了一個和王家房子還大一點的房子只花了25萬元,在買了王家房子後不久,因為缺錢她又33萬元賣掉了那套房子。

  孫淑芝:我就因為這個地方,我使年頭多了,這個地方還落上,有些老客戶都上這兒來,來找我來,我就在這賣貨時間長了,再説,這個上號,比下號多賣不少貨,我就這個意思,就寧可貴花這錢了,我就是多花這錢,我做一年買賣,二年買賣也出來這個錢了。

  記者發現,孫淑芝所説的那套門面房離現在的房子只有十幾米。記者找到了買房人,他證實了買房的情況。

  記者:當時買這個房子的時候花了多少錢?

  買房人2:買哪個房子?

  這個房子33萬。

  問:當時多大面積?

  買房人2:45.2。

  問:買了誰家的房子?

  買房人2:買老田家的。

  問:哪一年買的?還記得嗎?

  買房人:09年好像是,11月20多號。11月份買的。

  不管價高價低,房子現在已經過戶到了田家名下,怎麼才能拿回房子呢?王家姐弟始終認為,弟弟之所以能賣房,憑的是繼承權公證,而那份繼承權公證依據的又是一份虛假的獨生子女證明,要想要回房子,必須撤銷繼承權公證。他們找到了公證處。得知王平濤不是獨生子女後,公證處當即撤銷了王平濤的繼承權公證。

  拜泉縣公證處郭仁:為啥咱給撤銷這個呢,後期就有派出所出具的,人家可能是在戶籍裏面調出來的,他有三名子女。

  王平奇:繼承權公證已經被公證處已經撤銷了。所以説他呢,從法律上來講,他取得房産的唯一的法律文書已經沒有了。在這種情況下呢,他交易關係就應該判定為無效。

  王家姐弟覺得既然繼承權公證已經取消,王平濤取得的産權證就應該無效,房屋就應該還歸他們三人共有,那麼王平濤一個人和田金華的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就應該撤銷。可田家人認為,自己是善意取得,房子已經過戶到自己名下,根本不存在返還的問題,王家姐弟要追究也只能追究弟弟王平濤的責任。王家姐弟堅決要拿回房子,田家毫不讓步,在打了幾場官司都沒有要回房子後,2011年4月,王平秋和王平奇姐弟倆將弟弟王平濤告上法庭,田金華被列為第三人,請求法院確認王平濤與田金華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庭審中,王平秋出示了證人王喜山的一份證言,證明他本人曾聽到王平濤和孫淑芝談論到社區開具獨生子女證明。

  王平秋:王平濤不是獨生子女,你老田家找了群英社區給王平濤開的獨生子女介紹信,王平濤再把房子賣給你,事在這兒呢,這就證明啥呢?他們是惡意串通。

  那麼王平濤的獨生子女證明是否是田家人幫助取得呢?記者來到了群英社區居委會,找到了王平濤所説的工作人員秦佑軍。他承認當時是他給王平濤開具的獨生子女證明。

  秦佑軍:他説是田金華他們先找到你,他們家人先找到你,跟你商量好了,他來開的,有這個情況嗎?

  秦主任:沒有,這個絕對沒有,你們可以去調查去。

  問:田金華和他的愛人,你認識嗎?

  秦主任:不認識。

  王平濤聲稱是田家人找人幫助他開具獨生子女證明,而街道工作人員堅決否認。王平濤到底怎麼開具的獨生子女證明?恐怕只有當事人自己心裏明白了。對於這樣撲朔迷離的案件,法院會做出怎樣的判決呢?

  2011年7月23日,拜泉縣人民法院做出了一審判決。被告王平濤與第三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無效;被告王平濤返還第三人購房款36萬元。

  一審判決後,田金華不服,提起了上訴。

  2011年12月23日,齊齊哈爾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了終審判決。法院認為,從本案實際情況看,田金華于2009年8月5日與王平濤簽訂第一份買賣協議書的時候,房屋登記在王平濤的名下,2009年8月8日田金華與王平濤又簽訂第二份買賣協議書,該協議書明確寫明了房屋面積、房款等事由,同時田金華實際交付房款36萬元並對房屋使用至今,房屋的産權已于第一次簽訂買賣協議書後轉移登記到田金華名下。田金華對該房屋構成善意取得,田金華與王平濤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合法有效。

  法院判決:撤銷拜泉縣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駁回原告王平秋、王平奇的訴訟請求。

  據了解,王平秋姐弟已經向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了申訴。作為各級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開具證明文件是一件很嚴肅的事,一張薄薄的紙,它所涉及的利益卻可能很大。所以不論什麼證明文件,都應本著負責任的態度,認真核查,避免弄虛作假,否則就有可能承擔法律責任。

  • 視頻簡介
  • 欄目介紹

來源:央視網

更新時間:2012年11月02日 21:44

視頻簡介:本節目主要內容:姐弟倆王平濤和王平秋住在黑龍江省拜泉縣,提起獨生子女證明,姐弟倆都是一肚子怨氣,他們的弟弟開了一張虛假的獨生子女證明,把他們父母留下的房子賣掉。本期節目講述虛假的證明。 (經濟與法 2012年 第19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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