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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與法]故宮“大”盜(20121029)

來源:央視網2012年10月29日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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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眾朋友大家好,歡迎收看《經濟與法》。2011年5月8號晚上,北京發生了一起令人震驚的盜竊案,故宮被盜了,時至今日,相信很多人對這件事兒仍舊是記憶猶新,這件驚天大案給人們帶來震驚的同時,也給人們帶來了很多的疑問。今天我們將重新回到這起案件的案發現場和庭審現場。解開這起驚天大案背後的不為人知的秘密。

  2011年5月9日晨08:10 故宮

  這裡是北京故宮博物院內的齋宮誠肅殿,它位於東六宮之南、毓慶宮西面。由北京故宮博物院和香港兩依藏博物館共同舉辦的“交融——兩依藏珍粹展”正在這裡進行,展期預計兩個月。然而,就在展覽剛剛進行了10天的當口,不速之客卻從天而降!

  這裡曾是中國五個多世紀以來的最高權力中心,這裡曾居住過24位皇帝,是明清兩朝的皇宮。依照中國古代星象學説,這裡位於中天,乃天帝所居,天人對應,所以皇帝的居所被稱為紫禁城。這裡所收藏的1807558件文物,皆是明、清兩代以及此前朝代燦爛文明的標誌。

  然而,就是這樣一個莊嚴肅穆的地方,卻迎來了不速之客。

  劉英傑:説在5月8號晚上,有不明身份的人在故宮裏走動,被值班人員發現了,後來經過了搜索發現有一個位於齋宮,誠肅殿那個地方發生了被盜。

  陳列在誠肅殿展櫃中的九件稀世展品被席捲而去。消息傳出以後,在社會上引起了軒然大波,各種猜測紛至沓來。

  不知道您在當時,聽説了故宮被盜以後,是不是也像這些網友一樣,産生了很多猜測和質疑。時至今日,人們還是對這起案件的發生過程有不小的疑惑。  在過去,故宮是皇帝的居所,是皇家禁地,現在則是國家級重點保護的文物重地,高墻林立,防衛森嚴,它的安保不管是在過去還是在現在,應該説都是非常強大的。 這個所謂的“通天大道”,是如何突破層層防線的呢?

  接報後,警方迅速組織警力趕到了案發現場。

  劉英傑:但是我們最中心要關注的是犯罪嫌疑人遺留下來的這些痕跡和物證,手印、足跡、DNA這塊兒,還有一些隱藏在背後的他這種作案心理的刻劃,作案過程的刻劃。

  一組現場勘察的鏡頭、偵查員磋商的鏡頭。(加緊張的音樂)

  根據現場發現和提取到的痕跡物證,並綜合現場環境進行分析,警方在對嫌疑人的體貌特徵做出了描述的同時,對嫌疑人的作案經過也做出了這樣的判斷。

  劉英傑:現場足跡給我們反應出的信息是雨後,雨後形成的這種泥水的足跡。他是從下午四點多鐘就開始預付在現場周圍了,潛伏在一個配電室。他是破壞了窗戶進去的。

  在警方所拍攝的照片中可以看到,案發現場是一片狼藉。根據現場犯罪嫌疑人留下的種種痕跡,以及破壞的程度和手法來看,作案人並不像是一個“高明”的賊。正是根據犯罪嫌疑人留下的大量作案痕跡,警方很快便追查到了這個讓人們有著各種揣測的“通天大盜”。大盜一露面,所以的人都吃了一驚。

  2011年5月11日19:40 北京市豐台區時代友聯網吧。

  案發58個小時後,“5月8日”故宮失竊案嫌疑人石柏魁在位於北京市豐台區的時代友聯網吧落網。

  被告人:當時我也沒怎麼考慮過,就是喜歡就做了。

  2012年2月17日09:30 北京市二中院法庭

  審判長:現在開庭,提被告人石柏魁到庭。

  石柏魁走入法庭。(慢動,燈光、快門聲)

  審判長:被告人石柏魁,你還有別的名字嗎?

  被告人:別的名字?

  審判長:是什麼?

  被告人:石柏民。

  審判長:石柏民,人民的民?

  被告人:對。

  審判長:你的年齡?

  被告人:年齡?

  定格放大:石柏魁撓頭。

  石柏魁,男,29歲,身高1.58米,體重80斤。

  山東省曹縣倪集鄉高樓村。

  這是一個並不富裕的北方農村,石柏魁就出生在這裡。當記者跟隨北京市公安局刑偵總隊的偵查員們來到石家時,石柏魁的父母甚至拿不出一把像樣的椅子。

  石柏魁的父母拿出一個木墩子。

  石柏魁在家排行老小,上頭有兩個哥哥。儘管受到父母的疼愛,石柏魁也只勉強讀到小學四年級,便輟學回家。

  輟學後的石柏魁無所事事,在前兩年來到北京打工,在小餐館做一些配菜的工作。

  一組餐館配菜的鏡頭。

  就是這樣一個貌不出眾、身無長技的平常人,怎麼會在壁壘森嚴的北京故宮博物院,做下了驚天大案呢?

  有點不敢相信,他,竟然就是這起故宮盜竊案的唯一元兇, 這樣一個貌不出眾的瘦弱小夥和大家想象中的飛檐走壁的“飛天大盜”實在有著太大的距離。那麼石柏魁是怎麼盜取藏品的?他又是怎樣在重重高墻中逃出來的呢?

  被告人:就窗戶進去,然後我就扒那個木頭,然後我就扽了一下,木頭就開了。

  公訴人:裏面有玻璃嗎?

  被告人:有玻璃。

  公訴人:玻璃是怎麼碎的?

  被告人:玻璃是用腳踹爛的。

  被告人:頭一開始,我道是墻的,我就往裏鑽,然後是覺得那裏面挺窄然後我就一點點往裏走,我敲了一下,不像木頭也不像什麼石墻,用力,就是用手踹了一下,就爛了,然後我就扒開進去了。 

  被告人:然後就是到了大展櫃那邊看了一下,敲一下玻璃特別厚,弄不開。然後我一想上後面,我爬到上面,上面能拉開,帶荷葉紋似的,能拉開,就一個玻璃。然後我就把玻璃踹爛了,就鑽進去了。

  2011年5月8日晚10:40 故宮

  隨處留下的腳印、指紋。

  破碎的展櫃、被掃蕩一空的展臺。

  被鑿開的展示墻。

  破碎的玻璃窗。

  得手以後的石柏魁打算迅速逃離現場。

  黑暗中,鏡頭顛簸前進。

  劉英傑:遠處看這個屋頂這塊兒就是這個誠肅殿中心現場所在的位置,盜竊完了以後又攀爬上了西配房的房頂,由這個房頂登上了這個六米高的院墻,順著這邊攀爬行走到手指的這個位置,這個墻就是八米高這就是宮墻,從這兒由北向南,沿著琉璃瓦的瓦頂,左腳在這邊,右腳在這邊,順著這個方向進行攀爬。

  現在大家看到的這個照片是後來我們在被盜現場的北側故宮的紅墻北側利用雲梯從高處俯拍的,這張照片為了展現整個犯罪嫌疑人在現場這塊兒的活動過程,大的範圍除了中心現場以外,遠處看這個屋頂這塊兒就是這個成肅殿中心現場所在的位置,也就是説展品被盜的那個房屋,這邊就是那個,這邊看不到了,就是手指的這個方向,就是藏身的西配方就是變電配電室這塊兒,之前就是配電室這塊兒進行藏身,作案之前,後來進入了中心現場進行盜竊,盜竊完了以後然後又攀爬上了西配房的房頂,由這個房頂之後燈上了這個六米高的院墻,院墻就是東西向的院墻,順著這邊攀爬行走到手指的這個位置,再從這個位置,這個墻就是八米高這就是宮墻,剛才説到了宮墻,從這兒由北向南,沿著琉璃瓦的瓦頂,左腳在這邊,右腳在這邊,順著這個方向進行攀爬。

  石柏魁就是這樣在8米高的宮墻上行走了500米以上,全程都留下了他的足跡。

  到了這個墻角之後從這個房頂到這個院子裏,然後從院子裏找了這個電纜線甩到房頂上,拴好了以後,一端固定在這個墻角,另一端甩到下面,然後手扒著這個電纜線然後到達地面,這個為什麼是可以斷定有這麼一個作案過程呢,是全程有這個現場足跡的支撐,從這兒一齣來,琉璃瓦的瓦頂,而且這個足跡的朝向也表明了他這個逃跑的方向,因為都是衝這個方向的。

  同時這個地面上還有一個疑似被盜展品的一個碎片,在這個位置上,也就是確認了他在整個的這個區域的活動過程和逃離的路線還有最後落腳的這個點,最後再結合現場的監控情況發現從這兒下來了以後,奔這個方向逃跑了,也就是奔故宮的北門。

  一路穿房越脊、飛檐走壁的石柏魁在最後還是遇到了阻力。

  被告人:當時我走的時候,走到前面我看前面有燈,然後我就回去了,走到一個好像是小衚同裏面看到一個保安。

  石柏魁就是在這個位置遇到了一位59歲的故宮值守安保人員。

  被告人:他説你幹什麼的,我説就是旅遊的,下雨了,在那兒睡著了,沒出去,他説是。

  由於緊張,石柏魁隨手丟棄了一件盜竊的展品。

  被告人:他讓我過去,然後走到小屋,他説打個電話,讓人把我送出去,然後他打電話的時候,我就跑了。

  隨後,石柏魁一路狂奔,穿過了一片小竹林,來到了故宮的十米高墻下。

  當時我順著大墻走的時候我看後面有人,有很多電燈照,當時我沒什麼考慮,就跳下去了。

  在法庭上,對於石柏魁犯盜竊罪的事實並不存在爭議,而在量刑問題上,辯護律師與公訴人則相持不下,唇槍舌劍,圍繞著三大焦點展開辯論。

  焦點一:在故宮行竊,算不算情節特別嚴重?

  莊嚴肅穆的故宮影像。

  公訴人(OS):被告人石柏魁的盜竊地點為北京故宮博物院,社會影響極其惡劣,故宮博物院是新中國成立後國務院公佈的首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其一磚一瓦,一草一木,無不傳承記載著中華民族的發展歷程,厚增豐富著華夏文明的歷史積澱。

  辯護人:在故宮裏盜竊就是情節特別嚴重嗎,法律並沒有這麼一個明確的規定。

  焦點二:石柏魁盜竊展品價值是否巨大?

  九件展品照片依次飛出。(配合每件展品的名稱、出處)

  公訴人:被告人石柏魁所竊物品均由黃金、鉑金、鑽石、寶石等貴重材料構成,而且均産自世界著名公司,出自名家之手,非常珍貴稀有,具有不可複製性,充分體現了被盜物品的價值。

  辯護人:公訴人雖然在公訴意見裏一再強調,此産品無法仿製,價值昂貴,昂貴到價值評估機關都不敢給你評價的地步了嗎,肯定是沒有。

  焦點三:石柏魁是否是預謀犯罪?

  夜黑風高,樹葉掩映下的宮殿一角。

  故宮的10米高墻。

  鏡頭顛簸前行。

  一雙男性的手按在宮門上。

  公訴人(OS):被告人石柏魁在第一次到故宮後,時隔數日二度進入故宮,精心選擇正在故宮齋宮誠肅店內展出的展品作為作案目標。

  辯護人:被告事前並沒有預謀,也沒有精心地策劃。

  辯護人:他只是碰上了故宮管理上的漏洞而已。

  在雙方激烈的辯論之餘,被盜物品的去向,也成了大家最為關注的問題。

  公訴人:後來你哪兒去了?

  被告人:後來我到了一個網吧裏面。

  公訴人:出了故宮,你身上還有幾件被盜的物品。

  被告人:四件。

  公訴人:第二天你去了什麼地方?

  被告人:在網吧出來以後,上了大鐘寺。

  公訴人:為什麼去大鐘寺?

  被告人:大鐘寺有市場,然後我兜裏面也沒錢了,又餓了,我就拿著東西看能不能換倆錢,然後找一件問了一下。

  我只是想問問他這值不值錢,他説這個玩意兒不值錢,他説你上別的地看看,地攤上什麼的,然後我就走了。

  審判長:這幾件東西是不是扔了?

  被告人:是。

  公訴人:你扔到那裏去了,這些東西扔到哪去了?

  被告人:第一次扔倒垃圾同裏面了。

  公訴人:幾件?

  被告人:扔了三件。

  公訴人:剩下的一件呢?

  被告人:剩下的一件馬路邊上了。

  審判長:你為什麼要扔呢?

  被告人:當時我上大鐘寺的時候問他們説不值錢,然後我就想,我説這好不容易拿出來了,怎麼不值錢,白忙活了,所以我越想越生氣,就把它給扔垃圾筒裏面了。

  審判長:經查,根據證據,案發後故宮博物院工作人員在現場進行核對,發現共有9件展品失竊。後在石柏魁逃跑路線及石柏魁指引下,共追回6件展品,石柏魁予以供述將其餘的3件展品扔棄于頤和園路附近垃圾筒內。

  2012年3月19日 北京市二中院法庭

  2012年3月19日上午,備受公眾關注的“5月8日”故宮失竊案,一審宣判。

  審判長:提被告人石柏魁到庭。

  石柏魁在法警的押解下進入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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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繼續開庭,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石柏魁盜竊一案,本院經過開庭審理,合議庭評議,已審理終結,現在宣判。

  被告人石柏魁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3000元。

  被告人:也不懂什麼法律,當時做的時候也沒考慮到那麼嚴重,現在我挺後悔的,別的沒了。

  兩天后,石柏魁以量刑過重為由提起上訴。

  2012年5月14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二審宣判,維持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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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央視網

更新時間:2012年10月29日 20:52

視頻簡介:[經濟與法]故宮“大”盜(2012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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