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徵婚,是現代人常用的一種交友方式,廣西南寧的黃先生也把自己的信息放到了網上,希望能找到意中人,可2010年6月的一天,黃先生突然發現,自己莫名其妙的被網站拉入了黑名單。
在這家徵婚交友網站上,黃先生頁面的顯著位置寫著“黑名單會員”字樣,而且還提醒網友,要謹慎交友。
黃先生:我由於已經很長時間不去登陸徵婚網站,我什麼時候拉黑的,我什麼時候很黑很黑的,我真的不懂。我真的不懂,我很冤。
自己到底做了什麼,為什麼會被拉進黑名單,黃先生想不明白,接著,黃先生發現,原本關係不錯的鄰居對他的態度産生了變化。
黃先生:我就發現有點冷淡了
更奇怪的是,走在街上,黃先生也經常發現,有陌生人在偷偷地指指點點,甚至偷拍。
黃先生:不同的人,我不知道是拍我呢還是拍街景,但是太巧合,有可能是我多心吧。
事情還不止於此,一天,有人通過小區的門衛給黃先生家送來一個黑色塑料袋,黃先生拿回家一看,裏面的東西讓全家人吃了一驚。
黃先生:有一個臟兮兮的一個礦泉水瓶子,半瓶水,一張紙條。就是下次就是硫酸了,一個玉米棒子已經被啃過的,從垃圾堆裏面撿出來的,下次就是手榴彈之類的這種東西。
被網站拉進黑名單,周圍人的奇怪變化,這一切到底是怎麼回事呢,開始,黃先生是一頭霧水,直到一天,有朋友告訴黃先生,其實,一切都是因為2010年5月,在南寧時空論壇網站上的一個帖子。那麼,這到底是個什麼樣的帖子,以至於給黃先生帶來這麼多困惑呢?
這個帖子的題目叫《爆料騙子,MM們注意了啵》,裏面描述了一個騙情、騙色、騙財的騙子,説騙子以徵婚為名玩弄多名女性的感情,同時和多個女孩交往,還語言攻擊被他欺騙過的女孩;帖子裏還説,這個騙子演戲一流,編故事更是厲害,沒有錢,卻謊稱自己年入百萬。這個帖子發出後短短幾天時間,點擊量就超過了7萬,而最重要的是,在帖子的最後,附了黃先生在徵婚網站的徵婚頁面,還公佈了黃先生的姓名、電話、住址、QQ號等個人信息。
黃先生:名字、我的工作單位、我住哪條街,哪個門牌清清楚楚,我的照片,半年了,(相當於)天天都發傳單了相當於。我還怎麼活?
接下來,事情變得越來越糟。黃先生説,他經常在自己汽車上發現一些紙條,(紙條特寫特技)讓他覺得可怕的是,寫這些紙條的人好像對他的行蹤一清二楚。
字條內容:: “新小妞可真夠醜的,你也只能找這樣的貨色了”,“我警告你,要想人不知,除非已莫為,有人會一直盯著你看,豎起耳朵聽的”
黃先生:這張這麼詳細的了解內幕就像裝了個竊聽器跟攝影機的,理解我的意思嗎?她了解的細節就如同裝了攝像機跟竊聽器。
事情發生後,正在交往的女朋友和黃先生分了手。更奇怪的事情還在後面,黃先生説,就在這時候,他發現了一個QQ群,讓他吃驚的是,群裏每天聊的主要內容,就是怎麼對付他。
QQ記錄: “我想到一個很毒的辦法,讓他身敗名裂,就是我們幾個女的,全跑到他家樓下,然後叫他下樓,當著群眾的的面罵他,説他是騙子”,“這次要送,就送他喜歡的,你們説送什麼好呀?臭雞蛋和黑心豬肝,再送一把小刀”
要説黃先生的遭遇真是夠驚悚的,不但在網絡上被冠上了騙婚男的稱號,現實生活中也遭受到莫名的恐嚇,更可怕的是網上居然還有一個專門針對自己的QQ群。黃先生覺得,網上的帖子,身邊奇怪的事情,這一切應該是有人在背後主使,那發帖子的到底是什麼人,為什麼説黃先生是騙情、騙色、騙財的騙子,QQ群裏又是些什麼人,他們和黃先生是什麼關係呢,黃先生説,QQ群裏的幾個人其實他都認識。
黃先生説,他曾經結過一次婚,但因為性格不合,兩人長期分居,2009年5月離了婚。就在離婚前後,經人介紹,黃先生認識了一個姓張的女孩,也就是QQ群裏的張某。
黃先生:很老實一個女孩子,而且覺得她真的很值得我疼。
相處了三個月之後,黃先生説,他和張女士分了手。分手之後,他聽從朋友的建議,通過徵婚網站尋找伴侶,在兩家網站註冊成了會員。很快,他認識了一個網名叫“安”的女孩子,也就是QQ群裏的“安”。
黃先生:我在和安網聊的時候,有一次,安就發了一些照片給我,00:20:14她自己發過來一些大尺度的照片。
和“安”的交往持續了一兩個月,之後兩人分了手,不久,黃先生又通過徵婚網站認識了一個女孩子,就是QQ聊天記錄裏的“小璇”。
黃先生:她身邊的朋友應該對我的評價都很高,我自己覺得應該也挺好,而且我確實也很喜歡張小璇,而且是很深的喜歡她,很愛她。
遺憾的是,和小璇的交往也只持續了兩三個月,黃先生説,後來他通過徵婚網站又認識了吳女士,也就是QQ群裏的如雪,不過兩人交往的時間也沒有維持多久。
據黃先生説,QQ群裏的幾個人都曾經是他的女朋友,而且,除了張女士,都是通過徵婚網站認識的。這樣説起來,事情就就有點奇怪了,黃先生的女朋友們之間是怎麼認識的,他們又為何會聯合在一起,專門建個QQ群來對付黃先生。黃先生説的幕後主使又是誰呢?黃先生説,這還得從他和張女士的關係開始説起。
黃先生説張女士在電信公司工作,也曾經有過一段婚姻,相似的經歷讓兩人很快走到了一起。黃先生表示,自己已經三十齣頭了,當時他就想著能儘早成家、生孩子,安定下來,因此,他和張女士的交往非常認真,看到張女士家裏的經濟條件不太好,他經常買一些生活用品送過去,還借了不少錢給對方。
黃先生:我經常是以他倆母女每天一到兩盒的這樣的數字去買一箱一箱送過去,那麼還有水果,還有他的衣服啊等等。
開始一切都很順利,兩個多月的時間,兩人就發展到了談婚論嫁的程度,可是漸漸地,交往中的一些細節讓他感到有些不正常。黃先生説,一次,張女士告訴他,説自己曾經得過抑鬱症,當時,他並沒有在意。
黃先生:我以前對抑鬱症沒什麼了解,我以為就是心情比較悶。
可隨著時間的推移,黃先生發現,張女士性格有點偏激,特別容易情緒激動,還經常莫名其妙的因為一點小事發脾氣。
黃先生:其實我每次我都覺得我是屬於一個病態者人士的出氣筒,在門縫裏面,你跪下,那個時候我真的二話不説,我給她跪下了,隔著門,時而哭,時而笑等等的。
看到張女士這樣的狀態,黃先生提出了分手,可張女士並不願意就這樣結束,一天,張女士來找他,説要好好談一談,拗不過的黃先生最終上了張女士的汽車,可上車後的經歷讓他至今想起來還驚魂未定。
黃先生:時速很快,老闖紅燈。已經不想活了那種感覺你知道嗎?要跟我同歸於盡。我非常緊張。我説你停車,停車,停車,趕緊給我停車,有什麼咱們在路邊聊。她那個時候已經屬於癲狂狀態,在笑。然後嘴裏唸唸有詞,説是什麼怕死了吧,什麼之類的。
黃先生説,最後,他是乘著張女士避讓過馬路的行人減速時跳車離開的,這件事情之後,黃先生堅決地和張女士分了手。之後,他認識了“安”,一天,黃先生和“安”在QQ上聊天時,“安”突然問他,是否認識一個QQ號,還説那個QQ號的主人曾經是黃先生的女朋友,
黃先生:安就把所有的聊天記錄複製粘貼了在我的窗口給我看。我一看,我知道是張玲。因為她以前叫我志志。然後,她用了馬甲,你知道嗎?用了一個陌生的QQ。
黃先生説,當時,他把自己和張女士交往的情況如實告訴了“安”,可沒過幾天,“安”就把他的QQ號拉進了黑名單,兩人斷絕了來往。認識小璇後,為了防止重蹈襲覆轍,黃先生早早的就把自己以前和別人交往的經歷告訴了對方,可沒過多久,小璇也莫名其妙的和黃先生分了手。
黃先生:小璇問我,你有沒有説過張玲是精神病患者,我説我有啊,我對你説過。你才是精神病吧。誰説張女士有精神病的,我看不出她有精神病。
黃先生説,幾個女朋友很快的和他分手,這裡面都有張女士的影子,而那個QQ群,也是張女士建立組織的,為的就是在群裏污衊他,給其他幾個女孩“洗腦”,黃先生還認為網上那個罵他是騙婚男的帖子也是張女士發的,這一切都是因為張女士對自己因愛生恨。事情真的如黃先生説的那樣嗎?如果是,張女士又是怎麼與黃先生後來相處的幾位女友認識的?我們的記者找到了張女士。
張女士説,她確實和黃先生談過戀愛,剛開始相處,她對黃先生印象不錯。黃先生的外形陽光,而且在很多細節上對女孩子很體貼。
張女士:如果是有蚊子叮我,或者是怎麼樣的,他就會幫我扇扇蚊子,然後把自己的褲腳撩起來啊,他就説那蚊子叮了我,他就不可能叮你了。
可交往沒多久,張女士就發現了問題,張女士發現,黃先生脾氣暴躁,而且性格多疑。張女士説,因為這些原因,她和黃先生的關係一直進展緩慢,更不可能拿對方的錢。
張女士:我們家裏面的人我和我父母每個人都有一套房子,我是有車有房子的,我不需要他,我在認識他之前我就擁有了這些東西了,不需要他們去資助我。
一次偶然的機會,張女士在黃先生的硬盤裏,發現了一個文檔,文檔裏的內容顯示,黃先生在第一次婚姻期間有過婚外情。為了弄清事實,張女士説,她開車去找黃先生想談一談,沒想到,黃先生上了車後,她剛一提起這件事,黃先生就暴怒不已。
張女士:他的反應就是有點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就否認,並且暴怒,在我開車過程中就要跳車,就使勁的砸我的車門。這個民族大道上的車是很多的,而且經常堵車,也不可能允許我去彪車的。
張女士説,因為那份文件的事,兩個人鬧得不歡而散,十多天后,黃先生給她發了一條短信,説要分手,她當時就同意了,兩個人交往的時間前後加起來三個月多。原本以為事情到這兒就結束了,張女士説,讓她沒想到的是,麻煩似乎才剛剛開始。
2009年10月16號,也就是她和黃先生分手不到一個月,一叫“安”的女孩子通過手機找到了她。“安”説,自己是黃先生的女朋友,從黃先生那裏知道了張女士以及手機號碼。
張女士:她是想來證實一下黃某的人品。這個男人在她的面前説我是神經病啊什麼什麼的,詆毀了我很多很多的事情,我聽了我肯定很生氣啊。
張女士説,雖然很生氣,但她當時並沒有採取什麼行動,可是沒想到,在接下來的半年時間裏,她又陸續接到了幾個類似的電話。
張女士:又來了一個吳女士,同樣的也是告訴了我,黃某在他面前詆毀了我。然後她也是想證實一下這個人説得是不是真的。
張女士説,她知道並且確認是黃先生女朋友的就有六個,加上其他聽説過的,黃先生交往過的女孩可能超過十個。
電話採訪:小璇:對他的印象非常好,剛開始的時候真的大家關係,然後感情交往的都是蠻好的。
吳女士:第二次約會就去青秀山,那裏有一個勤耕語讀的咖啡館,是一個很多書的,特別美,特別漂亮又浪漫,我有一種感覺好像回到大學時代一樣
可女孩們互相聯絡後發現,黃先生和女孩交往的過程都有固定的模式和相似説辭。
張女士:比如説約會的方式,包括表白的方式,一起去青秀山吹口琴,這種比較浪漫的方式其實對每個女孩子都用到了,然後還帶每個女孩子去看他的別墅,然後到同一個咖啡館去約會,然後到同一所大學裏面去散步。
另外,黃先生在徵婚網站上以及向別人介紹的他自己的職業、收入等基本情況也有很多是不真實的。張女士説,黃先生説自己在國外工作過,但事實並非如此。
張女士:他前妻告訴我們他其實只是去參加公司的一個旅遊而已,他就拿出來説他去留學工作過。
張女士説,黃先生説自己有一家公司,是個私營業主,月收入一兩萬,但實際上他只是租借了一個小車間,而且也經常關著門,現在幾乎沒有什麼正當職業和收入。
張女士:他的廠到底是什麼廠,説實在的,我到現在還搞不清楚。
黃先生跟每個女孩都説自己有房産,張女士説,但實際黃先生住的房子是父母的,黃先生還説他家有別墅,帶不少女孩去看過。
張女士:他媽媽他爸爸就住在三樓,然後他和他的愛人就住在二樓,二樓旁邊有兩個房間,然後他要生兩個小孩,一個是弟弟的房間,還有一個是妹妹的房間。
吳女士:他説這就是我們未來小家呀,什麼什麼的,他説你以後可以工作,也可以不工作,説的特別好也特別的浪漫,他説我從來沒有帶過其他女孩子來看,你是第一個我帶過來的。
可這棟別墅,2009年張女士去看時是個毛坯房,現在還是毛坯房.在和黃先生交往一段時間後,女孩們就會發現,黃先生開始經常莫名其妙的聯絡不上。
電話採訪:小璇 06:11他説他心情不好,跟他媽媽去柬埔寨旅遊了,然後出到了國外,沒有信號。
吳女士:他有一段時間剛剛跟我交往,他都不跟張小璇約會,但是他當時我才知道他是跟我在一起啊,根本沒有去什麼柬埔寨啊,
張女士説,就是因為黃先生的女朋友接二連三地給她打電話,所以她們彼此認識了。而且有意思的是,張女士的聯絡方式是由黃先生自己提供給這幾個女孩的。張女士説,自己剛離婚的時候,是有一段時間心情不好,情緒有些低落,但在黃先生的嘴裏,她就成了一個精神不正常的女人,而為了表示自己説的話是真的,黃先生都會告訴女友自己的聯絡電話,黃先生沒有想到的是,這些女孩會真的打電話給她。張女士等人雖然承認彼此認識,但不承認網上的帖子是她們發的,她們認為網上的帖子有可能是被黃先生欺騙的任何一個女孩子發的,當然,對這個説法,黃先生堅決否認。
黃先生説,他確實曾在外資企業工作,有被公司外派出國工作的經歷,採訪中,黃先生拿出了他曾在安利公司工作的相關證明。黃先生表示,後來他從外企辭職,自己創業,在幫別人生産加工一些東西的同時,自己做一些産品的開發研究,收入雖不是特別高,但每月幾千到一萬,保證衣食無憂還是沒問題的。
黃先生:這個我一直是在搞一個自己的科研項目。我想就是在我所有的理論印證完成之後,我會設計一些對於國家環保有利的一種非對工業油污染的鋁合金陽極的一套技術出來。
至於説名下有沒有房産的問題,黃先生説,家裏的那套別墅就有他的一份,在黃先生提供的相關手續上,記者確實看到了黃先生的名字,不過,由於種種原因,別墅確實一直沒有完工。採訪中,黃先生強調,他所遭遇的一切,其實都是張女士在報復自己,先是聯絡上了自己的後來幾任女友,建了QQ群,用虛構的謊言給他們“洗腦”,然後在網上發帖子誣衊自己,發帖後,還發來的電子郵件,向他索要刪帖費,他沒有答應。
黃先生:這兒是最重點的,今天已經十六萬了,你拖一天就加一萬,否則就燒我的家,砸我的車。
為了對付自己,黃先生説,張女士甚至玩起了無間道。吳女士就是張女士找來的臥底,剛開始交往,他就發覺了這一點,所以兩人從來沒有真正談過戀愛。
黃先生:她經常謊稱去哪哪接她,其實她就是為了介紹一些她的朋友,所謂的那種在場的證據吧。説我跟她談給戀愛。
吳女士:都是很真誠的徵婚的,但沒有想到遇到他這樣的人,我真的哭的好傷心啊,你知道嗎?哭了好幾天。問:跟他也發生過關係?吳女士:嗯。
2011年7月,黃先生將張女士、小璇和吳女士三個人告上了法庭,他認為,張女士等三人在網上發佈虛假帖子,並將他的個人信息公之於眾,侵犯自己的名譽權,給自己造成了很大的影響,因此,要求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權,並在報紙和互聯網上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失費10萬元。對此,張女士表示,他們從沒有建過黃先生所説的那個QQ群,帖子也不是他們發的,他們更沒有索要過什麼刪帖費。所謂的QQ聊天記錄和索要刪帖費的郵件,這些都是黃先生自己假造的。
就在黃先生起訴前後,網上又出現了一個帖子《一個人的戰爭——“徵婚騙子”的自白書》,帖子裏説張女士是精神病人,説小璇是曾經與上司有不正當關係的女人,説吳女士是貪財圖利的小人,還把三人的真實姓名、照片、聯絡方式、工作單位、生活隱私等詳細的公佈在時空論壇和QQ空間上。張女士等人認為,這是黃先生發的帖子,於是也以侵犯名譽權、隱私權為由提起了反訴,要求黃先生停止侵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償精神損失費十萬零一元。對此黃先生也予以了否認。
在本案中,有大量情節都是在網絡上發生的,如網上的帖子,QQ聊天記錄、電子郵件等等,而原被告雙方的説法又有天壤之別,那麼,誰説的是真的,如何認定,法院最終又將做出怎樣的判決。
2012年7月,廣西南寧西鄉塘法院對本案進行了審理。
現場:法官:00:03:41那麼本院也到了公安局的網監部門,以及那個網絡服務供應商,就是騰訊公司,調取相關涉案IP的地址,以及QQ號,但是都被,除非涉及國家安全或是刑事偵查的需要拒絕了,所以説如何認定本案的侵權人的主體,那麼成為本案一個審理一個難點,那麼本院就成為一個民法上一個高度蓋然性的證明標準,去推定。
法院認為:根據發帖內容,可以判斷,發帖雙方彼此都對對方有詳細的了解,甚至包括個人生活細節方面,這就意味著發帖雙方,曾經關係密切,並都知曉雙方生活隱私,而非局外人,或一般朋友所能及。從我國民法高度概然性的證明標準出發,綜合判斷,法院有理由確信發帖人即為本案原被告。
法官:鋻於上述涉案網帖,均有針對性的公佈,對方的真實姓名,披露對方的個人隱私,內容也使用了貶損,侮辱性的語言,不可避免的導致對方的社會評價降低,因此法院認定,原被告相互間的發帖行為,已分別構成對對方名譽權的損害。
法院判決,黃先生以及張女士等三人立即停止對對方的名譽侵權,並在判決生效起十日內在互聯網上向對方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並恢復名譽;駁回黃先生以及張女士三人關於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訴訟請求。一審判決後,張女士等人不服提出了上訴,目前本案仍在審理過程中。
在許多人眼裏,網絡與現實是分開的,在現實中損害他人名譽要承擔法律責任,但在網絡上就可以暢所欲言,在這裡,我們想提醒您,網絡雖然是虛擬的,但它和現實中的人是對應的,即便帖中所揭露的內容屬實,但如果涉及到當事人的隱私,也有可能會構成侵權,而如果誹謗他人則更是違法的行為,情節嚴重的還有可能構成刑事犯罪,如果大家都認為可以隨意捏造事實發帖,“今天受害的是他,明天受害的就可能是你”,結束語
來源:央視網
更新時間:2012年10月12日 21:36
視頻簡介:本節目主要內容:廣西南寧的黃先生把自己的信息放到網絡上,希望能找到意中人,可是2010年6月的一天黃先生突然發現自己莫名其妙地被網站拉入了黑名單,而且還提示要謹慎交友,黃先生感覺很疑惑,他已經很長時間沒有上過那個網站了,他走在街上也時不時被人指指點點,是什麼讓他成為了網站上黑名單的人?這期節目中就為大家講述了黃先生如何被盜用了個人信息,並找到了真兇。 (經濟與法 2012年 第17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