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這裡是中央電視臺財經頻道,歡迎收看經濟與法。2012年年初,離過農曆新年還有十來天的一個禮拜四,對於北京市東城區交道口北頭條61號院的居民來説,這一天用“可怕”二字來形容,一點都不為過,大家至今回想起來,仍然寒而栗。
鄰居大媽1:都亂了,出不來了。
鄰居大爺:花盆都很碎了,好些東西,我那玻璃都碎了。
2012年1月5日早晨,這個平靜的小院突發了一場來勢兇猛的火災。
鄰居大媽1:煙、火,大著呢。我們家旁邊住,老頭84了,嚇得什麼似的。
鄰居 張先生:從我們家後窗戶正好能看見,這火苗就往這邊竄。
鄰居大媽2:給我嚇壞了,看著火苗子都上去了。
驚魂未定的居民們跑到院子裏相互詢問著,這場大火是怎麼發生的?此時,一個只穿著秋衣秋褲,懷裏還抱著一個哭泣不止的小女孩的中年男子,在人群中説,這場大火,就是從這個小女孩的家裏燒起來的。而他,則是這個小院裏第一個發現著火的人。
這名中年男子叫趙軍,是小女孩家一墻之隔的鄰居。他説,早上8點前,自己送完孩子上幼兒園後,又回家睡下了。可沒過一會兒,異樣的情況出現了。
趙軍(現場):(我)起來,準備上一趟衛生間,就聞到屋裏也是味。
在自家屋裏一番查看後,趙軍沒發現什麼問題。於是,他連忙又跑到屋外查看。
趙軍(現場):就看見那個,一是這邊這個煙,由這個縫在往我這院裏灌,還有就是聽見這旁邊這孩子,小女孩在哭喊救命。
此刻,大火和濃煙已經從鄰居家蔓延到了趙軍的家裏。而鄰家小女孩的性命危在旦夕,趙軍顧不得許多,急忙衝進了鄰居家。
趙軍(現場):打開(門)一看,它那個煙,幾乎已經到這小女孩腦袋了,然後已經到我胸口這了,我趕快把這小女孩就抱出來了,抱出來以後先回我家。
趙軍説,當時小女孩只穿著單薄的秋衣、秋褲,就在他剛剛給小女孩穿上些衣服後,自家的退路也被滾滾濃煙封鎖了。
趙軍((現場):我鞋都沒換完,還穿著拖鞋呢,光著腳,我那屋子煙也到胸口了,我一看不行,趕快抱著小女孩就跑。由這跑出來的時候,我就開始報警了。
救出了鄰居家的女兒,趙軍也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家在大火中,同鄰居家一起變成了廢墟。
趙軍(現場):(孩子父母)當時是表示過感謝,謝謝,非常感謝,説您把我們家孩子(救了)。
慶倖的是,消防隊員和房管中心的同志及時趕到現場進行了撲救,小院其他居民才沒有發生人員傷亡。
鄰居大媽1:這院80的多了,80的幾個,4個一共,你想想這院裏,你説,(晚了)他們都跑不出去。
王淑斌 北京市東城區房地一中心安定門分中心 主任:因為沒有人員的傷亡情況,首先採取的是保護現場。當時受損的情況,過火面積也(很大),受損的情況也非常嚴重。
事發後,一些媒體對這件事進行了報道,趙軍也成了大夥兒眼中見義勇為的英雄。
鄰居大媽1:燒那麼大火,人家給這孩子救出來了,就説明這街坊真是,仁義。
王淑斌 北京市東城區房地一中心安定門分中心 主任:他真是奮不顧身,也沒來得及救自家裏邊的財産什麼的,把這個小孩先行的給救出了,所以我們對他這種行為,確實也為他這種行為所受感動。
經消防部門認定,這起火災是那個5歲的小女孩在屋裏玩火,將房子引燃而造成的。因此,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她的父母劉福榮夫婦對這起火災承擔全部責任。
事後,孩子的父母劉福榮夫婦對趙軍表示了深深的感激之情,並馬上租了一間旅館將趙軍一家安置了下來。可是不久後,趙軍卻把小女孩的父母劉富榮夫婦給告了。這剛剛救完人,現在又把人告了,原本溫情滿滿的兩家人,現在竟反目成仇了。兩家人弄成這樣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趙軍(現場):就到掏錢的時候説沒錢,他就説不交。
鄰居 張先生:您把孩子領走吧,我們不要了,你們領走吧,就是這麼説的。
趙軍(現場):要不然的話你把我孩子掐死吧,因為這個事兒是當著人家仲介,“我愛我家”仲介的人説的這話。
趙軍説,這一切都是因為這場大火。趙軍租住的這個小院,位於東城區交道口北頭條61號。裏面基本上都是政府的公租房,承租的住戶大多是中老年人。小院雖然很舊了,但卻充滿了寧靜祥和。
趙軍説,自己原本沒有資格租住公租房,因為自己房屋拆遷才搬到了這裡。
(庭審)趙軍:我以前沒房子,就是戶口在那。因為拆遷,拆遷對調,(父母)對換的公房。
趙軍(現場):這就是我住的家,著火的地方。
記者:住在旁邊這間?
趙軍:對,就一墻之隔,我就住在這裡。
趙軍説,自己和劉福榮一家雖然一墻之隔,但因為他們夫婦平時早出晚歸,很忙,所以,大家不經常碰面,鄰里關係也算和睦。趙軍和院裏的鄰居説,正是因為劉福榮的生意,使得火勢越燒越大。
鄰居大媽:這水都流這過來,上的什麼的。房子上去的救的火,那救火隊。
趙軍(現場):如果光那些家用電器的話不可能有這麼大火,那天也幸好沒有什麼風,比今天風還小,不然的話這連成片,損失就更大。
鄰居大媽:我們一百多年,我們這房子我們老公公買的時候100多年也沒出過這事兒。
趙軍説,雖然自己對鄰居劉福榮一家的具體情況不是十分清楚。但從現場廢墟中呈現出的一些東西來分析,這場大火應該和劉福榮夫婦有密切關聯。
趙軍(現場):為什麼著的火非常大呢?因為他裏面放,不光是他住人是一小塊兒,主要是拿它當庫房用。他那屋放不放貨我也不清楚,但是這屋絕對是放貨。
趙軍(現場):這裡麵包括餐巾紙,包括串羊肉串那簽字,牙籤,包括一些油脂,一些調料,還有包括那種保鮮膜,成捆的保鮮膜。包括他裏邊還有貨架子。不然的話火不會著那麼大。
而小院的居民也進一步證實了,劉福榮夫婦從事的工作和他們在屋裏屋外堆積的物品,應該是導致火災如此嚴重的主要原因。
鄰居大媽1:(劉福榮)他是送調料的,什麼油鹽醬醋,酒都算上,他媳婦兒在大棚裏開一個攤位,在那賣(調料)。
記者:他這個院裏都裝了些什麼呀?
鄰居:都是他們送的油鹽醬醋,什麼紙箱子、酒,都是容易著火的東西。而且頭那搭的棚子,自己接的,都是容易著火,所以説一下起了,就沒法救。
看著已變成廢墟的家,趙軍傷感地説,自己已過而立之年,卻沒有什麼正式的工作,每月靠妻子盡3000元的收入,維持孩子和家庭的基本開銷。這套月租不到70元的公租房對他而言,很珍貴。
趙軍:這個家好不容易得來的。租房子住的日子,我經歷了好多次了,我最少搬過五次家,那時候老租房子住,讓我愛人跟著我一塊兒受苦。
如今,住了還不到兩年的房子被付之一炬,這讓趙軍一家又重新陷入了困境。火災過後,孩子的父母劉福榮夫婦對趙軍一家也作出了相應的安排。
趙軍(現場):當時他們倒是挺積極的,説是找房子先住下來。
記者:他們自己住哪?就是這個劉富榮他們?
趙軍:劉富榮就搬到了白米倉12號。
因為劉富榮一家的緣故,趙軍一家已有家不能回了。眼看2012年春節臨近,自己一家人還得住在旅館,這趙軍的心裏很不好受。然而,隨後發生的一幕幕,不僅讓趙軍越來越難受,甚至讓他陷入了一個比一個嚴重的困局和糾結之中。
趙軍説,雖然劉福榮夫婦為自己一家安置了旅館。但他們夫婦畢竟是生意人,考慮到旅館的開銷問題,他們提出,希望趙軍一家能出去找房租住。
趙軍(現場):他也覺得是一負擔,因為我還有老人、孩子,這樣的話最少得租兩間房,一天就得四五百塊錢。
對於劉福榮夫婦的要求,趙軍也表示理解。最終通過房屋仲介,趙軍找了一套月租3500元的兩居室,
趙軍(現場):帶著那個小女孩的父親(劉福榮)一塊去看了房子,她父親(劉福榮)也同意,説是沒問題。
趙軍説,當時劉福榮爽快地答應了承擔租房費用,讓自己感到很踏實。可就在和仲介當面簽合同時,劉福榮卻突然翻臉了。
趙軍(現場):就到掏錢的時候説沒錢,因為仲介有一個仲介費,(他)掏不出來這些錢,他就説不交。談急了以後,他結果就説了,説要不然的話你把我孩子掐死吧,因為這個事兒是當著人家仲介,“我愛我家”仲介的人説的這話。
看到劉福榮此刻出爾反爾,拿自己孩子的生命當擋箭牌,趙軍有些懵了。無奈之下,他只能去找孩子的母親了。
趙軍(現場):當初去的時候,不光我一個,還有院的鄰居一塊去找,説你怎麼解決這個事情,結果他母親就説讓我們去找他老公,我們説找她老公根本打不通電話,人家也不接,然後後來説那你別跟我談,只有找我老公,要不這樣吧,你把我孩子領走,我不要了。
鄰居 張先生:就是當這所有的攤位,現在我估計那邊的攤位旁邊都會聽到,您把孩子領走吧,我們不要了,你們領走吧,就是這麼説的,然後説得我們都沒話了。
劉福榮夫婦的説法讓趙軍是又氣又急。可事情到了這種地步,氣憤不能解決任何問題。看到已經沒有和劉福榮夫婦繼續商量的餘地了,趙軍只得自己拿出積蓄,先租下了這套房子。
趙軍(新房):兩個月的押金,一個月的仲介費,還有兩個月的住宿費(房租),總共是3500一個月,總共交了五個月。
5個月,近兩萬元,對經濟拮據的趙軍來説,是一個很困難的負擔。而對於劉福榮夫婦對趙軍的這種做法,小院的居民紛紛表示了不滿。
鄰居大媽1:大夥兒説,你也給人家賠個理,道個歉,人家救你孩子了,多少錢無所謂,你孩子生命買不來,生命,咱們半天不就為孩子嗎?
鄰居大爺:趙先生自個沒管,其實當時他要弄他這個房就不至於這麼嚴重。這現在就是什麼,受了累了,完了以後沒地住,他上面有老的,下面有自個孩子,都需要他。
趙軍説,從那之後一直到春節,劉福榮夫婦的態度沒有絲毫地改變,這更讓自己憤怒不已。
趙軍(現場):到春節您哪怕打一電話,説慰問一下,也不是説非得指著説我救您孩子我有多大功勞,可是您最少有一慰問電話,您最少把我家燒了,過年有一慰問電話,連一個電話都沒有。
2012年3月,春節過後不久,趙軍一紙訴狀將劉福榮夫婦告上了法庭,要求他們賠償自家在這起火災中的經濟損失,共計5萬元。由於劉福榮夫婦對賠償數額不認可,法院委託了鑒定機構,對趙軍的財産損失進行評估,並將趙軍這兩間燒燬的房屋做了暫時封存,而趙軍為此還承擔了3000元的評估費用。但是,就在評估結果即將出來,法院準備再次開庭的時候,誰也沒料到的一幕發生了:劉福榮夫婦竟然失蹤了。
趙軍(現場):這個評估還沒下來,5月左右,5月初,(他)新的暫住地,我再去看,屋裏頭已經翻的很亂了,就剩下一些被子了,其他什麼東西都沒有。然後他那個攤位也給轉了,據説他在燕郊,其是香河買的那房子也給賣了。是個人也跑了。全家失蹤了。
人跑了,但由於租的是公租房,就一定會留下登記信息。想到此,趙軍急忙找到房屋管理中心進行訊問,可結果卻讓他吃了一驚!房屋管理中心沒有任何關於劉福榮夫婦的信息,因為他們,並不是那套公租房的承租人。
王淑斌 北京市東城區房地一中心安定門分中心 主任:承租戶,叫齊明。這個承租人她已經退休了,她承租咱們頭條61號北房的30、31,兩間北房。
據了解,齊明是一位退休老師,目前住在昌平。而這兩間公租房是她兩年前轉租給劉福榮一家的。
鄰居大媽(2):她説閒著也是閒著,租出去。租了二年就惹這事兒。我們一百多年,我們這房子我們老公公買的時候,100多年也沒出過這事兒。
根據相關規定,公租房不允許承租人轉租,可這位齊老師卻瞞著房管中心,偷偷把房子轉租給了劉福榮。
王淑斌 北京市東城區房地一中心安定門分中心 主任:在這之前,我們並不知道她是轉租轉借,而且我們也問過她,她説是暫借給親戚了。(發生火災)這樣呢,她也承認這個轉租轉借,那麼就違反了咱們的租賃合同裏面的相關規定。
然而鄰居們説,齊老師之所以這樣做,也是因為她的個人情況比較特殊。
同期:鄰居大爺(新房):對齊老師來説,她有很多無奈。自個一身的病,連老公都沒了,這倆孩子也困難,你説也等於雪上加霜。
儘管齊老師的做法欠妥,但大家都覺得,這件事最該受到譴責的人,還是劉福榮夫婦。
鄰居大媽1:我救了你孩子,你現在燒我這樣,你不管了。 沒有人性了,你逃跑了別人怎麼辦?給我們街坊都造成困難了,將來房子一塌,我們誰都過不去,全院都恨你。
鄰居大媽2:是啊,你別跑啊,你跑了你這責任怎麼負?誰負?那齊老師也夠嗆啊,退休能拿多少錢。
鄰居 張先生:你説他能跑到哪,我就認為一個人做事,要敢於擔當責任。沒錢,沒錢咱們可以慢慢來,沒有必要跑,這是做人的一個原則問題。
經法院委託的評估機構作出的評估結論,這次火災給趙軍造成的財産損失為6萬餘元。趙軍認為,因為劉福榮一家已經失蹤,而齊明擅自將其承租的公租房轉租給劉福榮夫婦,未盡到應有的監管責任,而且齊明的這一行為,也違反了公租房的管理規定。於是,2012年6月,趙軍將承租人齊明作為第三被告,和劉福榮夫婦一起,再次起訴至法院,要求他們共同賠償自己的財産損失,以及這段時間在外租房的費用,共計10萬元。
2012年7月1日,法院開庭審理了本案,因劉福榮夫婦目前下落不明,而齊明又患病,行動不便。因此,被告席上只有齊明的代理律師。
趙軍代理律師:被告齊明違反北京市公租房管理規定, 0況且劉富榮他在房屋當中堆積大量的易燃物品,堆積的時間兩年之久。被告齊明對劉富榮堆積貨物的這個行為,沒有盡到相應的監管責任,對火災的引起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也是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齊明代理律師:關於齊明的監管責任,我想説一下,現在因為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劉富榮的下落不明,這種情況下,將本不應該齊明承擔責任轉嫁到齊明身上,是有悖公平正義的。
鋻於雙方矛盾分歧較大,法院當庭未作出宣判。庭後,雙方就本案的一些問題也闡述了各自的觀點。
齊明代理律師:劉富榮現在已經跑了。劉富榮跑了,面臨著一個執行的問題,如果僅僅為了執行,將一個與本案無關的人牽涉進去,讓她承擔責任,這是有悖法律精神。
記者:(齊明)她租給他(劉福榮)是一個月多少錢?
答:3000塊錢。
記者:她了解沒了解過,公租房不能出租?
答:她維持她自己生活再治病,這些花費她是維持不了。我覺得採取一些措施也好,我覺得是可以理解的。我覺得這個案子,第三被告我們不應該承擔任何責任,更不應該因為第一被告,第二被告的逃跑,將這個責任轉嫁給第三被告。
記者:你覺得把她(齊明)牽扯進來,她冤不冤呢?
答:您覺得我冤嗎?如果説是憑良心話,她這麼大歲數,我不應該老一次一次地麻煩她,但是您要是這麼比的話,我覺得我比她還冤,因為首先一點,她得利了,我一分錢沒拿著。對吧。尤其是您將近兩年的時間,你告訴我她一點不知道裏面是庫房嗎?
趙軍説,他不顧自家的損失,救了劉福榮夫婦的女兒,而他們卻為逃避責任無情地消失了。對劉福榮夫婦的所作所為,趙軍很寒心。
趙軍:是,開始説是不光寒心、憤怒、生氣,搓火事兒多了。我説句心裏話,本身從這見義勇為的事兒,我就沒想過。但是現在問題是,人家説超過30個工作日就不能辦了,(見義勇為)就沒法確認了。説白了,主要為了政府那點錢,因為沒辦法,3500塊一個月的租金。一直都是我在自己付房租,除了他前些日子付了幾天的旅館的錢以外。就再也沒付過。我還養孩子,我孩子比他那孩子還小呢。
儘管對賠償責任雙方爭論不休,儘管孩子的父母劉福榮夫婦讓趙軍傷透了心,可對於自己當初見義勇為的行為,趙軍並不後悔。
庭審 趙軍:沒什麼覺得後悔的,只不過覺得這人,人性太次。但是現在我覺得,如果要再遇見這種事,不是説誇大自己,或者覺得自己挺,把自己形象弄得挺偉大,説實話,我們作為北京一普通人,但是再遇見這種事我還會做,救小孩。
2012年的7月10日,法院對本案做出了判決:法院認為:被告劉富榮作為子女的監護人,應承擔此次事故的賠償責任。被告齊明擅自將所承租的公有住房,轉租給被告劉富榮居住,違反了公有住宅租賃合同的約定,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本案損害後果發生的最終根源,是被告劉福榮子女在承租房屋中玩火,引燃周邊可燃物所致,故被告劉福榮為終局責任人。
法院判決:被告劉富榮或齊明,賠償原告趙軍物品損失六萬零二百一十七元,房屋租金二萬五千五百五十元。如劉富榮履行賠償責任,則被告齊明在已賠償的範圍內免除賠償責任,如被告齊明履行清償責任,則被告劉富榮在已清償的範圍內,對原告趙軍負有的債務歸於消滅,但被告齊明有權向被告劉富榮追償。
對於這樣的判決結果,趙軍表示認可。他説,自己目前最關心的並不是賠償問題,而是儘快結束租房的生活。
趙軍(新房):我現在最關心的就是房子趕快蓋起來,我趕快搬回去,我不能老滿處去讓借錢,或者讓朋友那老資助我,我覺得這樣不合適。這不是一個根本解決的辦法。至於哪天(劉福榮)他們能回來,或者説是賠錢,那是最好的。
就在本案判決後的一週,2012年的7月18日,趙軍欣喜地得到了房管中心的通知。經上級領導批准,房管中心墊付資金60余萬元,為趙軍他們這四間燒燬的房屋動工修繕。趙軍很快就能重返家園了。
北京市東城區房地一中心安定門分中心 工作人員:(和趙軍)簽完協議以後,我們在陸續清理一些渣土什麼的。因為它已經著火很嚴重了,所以不能正常修繕了,所以要拆平了以後,要重新給他新翻建,建為整個的新房,到時候再稍微晾一下,他們就可以回來住了。
王淑斌 北京市東城區房地一中心安定門分中心 主任:我們先讓他有一個安居的地方。我們還是想儘快地讓趙軍同志有一個比較舒適的居住的環境。
採訪中,房管中心還表示,對於齊明老師承租的那兩間公租房,他們將予以收回。而對於房屋修繕的這部分資金,他們還將對肇事者提起訴訟,用法律手段來追償,最終結果還會公式的形式告知全社會,不能讓國家的利益受損。我們還得知,儘管劉福榮一家為逃避責任跑掉了,但趙軍的這番遭遇通過一些媒體的報道,在社會上引起了一些反響,有很多的熱心人向趙軍伸出了援助之手。不久前,趙軍還得到了一份稱心的工作。
來源:央視網
更新時間:2012年09月26日 21:28
視頻簡介:本節目主要內容:2012年1月5日早晨,家住東城區的趙軍發現鄰居家著火,他救出火中的小女孩,自己家不幸也被燒著了。起火原因是小女孩玩火造成。劉富榮夫婦是小女孩的父母,但他們沒有幫助趙家找房子。趙軍狀告劉富榮。劉富榮全家人偷偷離開了。劉富榮的房子是由齊明轉租的,齊明違反了公租房的規定。趙軍將齊明告上法庭。法院判處劉富榮或齊明賠償火災損失。房管中心墊付資金幫助趙軍修繕燒燬的房屋。 (經濟與法 2012年 第17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