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我們看到的,躺在床上的那個人叫湯丹丹,她因為頭部遭受重創成了“植物人”,熟悉湯丹丹的人都説以前湯丹丹不是這個樣子,是一個愛説愛笑的人,那是什麼樣的變故,讓她從此失去了笑容,事情還要從三年前的一場車禍説起。
2009年10月24日,對於許多人來説是一個平常又輕鬆的週末。而在江蘇省徐州市境內的310國道上,一聲尖厲的剎車打破了這裡的平靜。
現場目擊者1:向東去,一瞇眼,我的娘,一傢伙到裏頭去了,又抹頭向西去了。哎呦,我説毀了,趕緊快點,底下出事了。我的娘,趕緊快點。
江蘇省徐州市銅山區交巡警大隊中隊長 李金良:等我們到達現場以後發現車上乘員已經沒有了,都全部被救護車拉走,到醫院去搶救了。
現場目擊者:那前面那個小的有二十來歲,那個不大能活,我覺得毀了毀了。
現場目擊者2:開車的可能是個男的,就看見車裏那個女的有人蜷著就在那蜷著(撞得)才狠。
江蘇省徐州市銅山區交巡警大隊民警 張建偉:當時我們到達事故現場的時候,看到這棵樹,那邊有個車,然後這個樹是被那個車撞的。這塊痕,撞完之後這個車是這樣,走這塊,從路上打了一個圈,打了一個圈,落到下面的時候,碰到那棵樹。
從現場勘查的情況來看,這是一起單方道路交通事故。無論是車輛自身的原因,還是當時的道路交通狀況,單方事故的發生都與駕駛員的操控脫不了干系。
現場目擊者:反正開車的小孩,我覺得年齡不是很大。我覺得一個小青年兩個婦女,都沒多大,都二十來歲。
現場的目擊者反映,開車的是一位年輕人。那麼這輛車究竟是遇到了什麼樣的情況,撞向了路邊的大樹呢。在對現場清理完成後,警察李金良和張建偉迅速趕往徐州市礦山醫院,了解車內人員的情況。
江蘇省徐州市礦山醫院神經外科主任 周廣果:因為病情當時比較重,來的時候,我們急診做了一下檢查,給手術治療。
第二天一早,警察又來到醫院,了解車禍傷者的情況。
江蘇省徐州市礦山醫院神經外科主任 周廣果:當時來的時候,我們給她查了一下,是深昏迷,格拉斯評分是三分,才三分,雙瞳孔是散大的。
湯丹丹的母親:一看就不是我的女兒了,頭就跟肩膀一般大了,麻醉過以後。
湯丹丹的父親:那個時間,腦子裏就是一片空白。
湯丹丹的母親:腦子一昏,什麼也不知道,接受不了,好好的一個孩子這樣。
車禍中受傷最嚴重的是湯丹丹,她在手術完之後,就被轉到了重症監護病房接受全面的監護治療。警察正準備找同車的一男一女了解情況的時候,奇怪的情況出現了:兩人不見了。
江蘇省徐州市礦山醫院神經外科主任 周廣果:第二天我們查房的時候發現還在應該還在,應該是上午十幾點鐘的時候,我們都沒注意這個人就走掉了。
江蘇省徐州市銅山區交巡警大隊中隊長 李金良:有兩個傷得輕一點的也沒和醫院打招呼就離開醫院了。
原來,事故當天被120送到徐州礦山醫院的有三個人,除了受傷最重的湯丹丹,另外兩位一男一女受傷較輕的人,不知何時已經去向不明了。事故的發生在江蘇河南安徽三省交界處,路上的車輛駕駛員身份複雜,流動性非常大,尋找開車的人成為獲取這次車禍真相的關鍵。
在車禍中受傷最重、昏迷不醒的湯丹丹,是河南省永城市人。湯丹丹的父母説,他們是接到了一個叫王淑萍的人打的電話才連夜從河南永城趕過來的。王淑萍是誰呢?
湯丹丹的父親:王淑萍是誰,她媽媽跟我講是丹丹的朋友。
湯丹丹的母親:聽説過她也沒見過她,她們就是在義烏打工,她們倆是朋友。
湯丹丹的父親:她去徐州幹啥去了,她説第二天就是逢九月九重陽會,九月重陽會老城,閨女跟她一塊,就是説去徐州去提貨,出車禍了。
原來,湯丹丹是在河南永城市商貿城做服裝零售生意。王淑萍既是湯丹丹的同鄉,也是認識十多年的好朋友。那天她們是去徐州進貨途中遭遇了車禍。由此推斷,王淑萍可能是曾經出現在醫院的三個人當中的一個。那麼,她為什麼會給湯丹丹的父母通完話就離開醫院呢?她去哪兒了呢?
湯丹丹的父親:我也不知道,我原先也不認識她。
商貿城平時就客流量大,相約進貨再平常不過。那麼,相約一起去徐州進貨的湯丹丹和王淑萍,為什麼會出現在車禍現場那輛安徽牌照的小轎車內,同行的男子又是誰?他會不會就是開車的人?此時,惟一的線索指向了現場丹丹乘坐的這輛小轎車。
江蘇省徐州市銅山區交巡警大隊中隊長 李金良:我們通過網上查詢機動車信息,查到車主是呂春雨,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區的人。
警察通過網上登記的信息與車主呂春雨取得了聯絡。
江蘇省徐州市銅山區交巡警大隊中隊長 李金良:呂春雨告訴我們,這輛車他在幾天前借給他朋友開了,現在至於發生事故是誰開的他也説不清楚。
呂春雨聲稱自己把車借給了一個外號叫“冠軍”的人,車由“冠軍”開走後發生了什麼事情他並不知道。正在警方準備展開進一步的調查時,一直被警方尋找的司機出現在了交警隊。
江蘇省徐州市銅山區交巡警大隊中隊長 李金良:第四天的下午,案件的當事人之一李德超和王淑萍來到了我們交警隊。
李德超説,他本人就是車禍發生時的開車人。事發當天李德超從外號叫“冠軍”的人手裏把車借來。他開車送湯丹丹和王淑萍前往徐州進貨,行駛途中為了躲避車輛撞向路邊大樹導致車禍發生。
王淑萍:車是李德超開的,湯丹丹還有我還有李德超,俺三個。
江蘇省徐州市銅山區交巡警大隊中隊長 李金良:根據我們掌握的信息,就下達了事故認定書,認定李德超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王淑萍和車內的乘員湯丹丹不承擔責任。
開車人已經出現,而且有同車人作證。兩個好朋友一起相約去外地進貨,途中出了車禍。一個昏迷不醒至今,另一個陪著肇事司機去自首了。車禍的責任認定似乎塵埃落定了,但事件造成的傷痛卻遠遠沒有停止。
經過診斷湯丹丹為重度顱腦外傷,並多處骨折,雖然經過醫院的搶救治療但是由於傷情嚴重,術後一直持續昏迷,隨時都有生命危險。
湯丹丹的母親:俺倆就是,我擱這裡邊哭,她爸就在大門坐著等。
江蘇省徐州市礦山醫院神經外科主任 周廣果:生命體徵趨於平穩,但是一直是昏迷不醒。還有肌張力比較高,後來復查時大面積的半球梗死。
今年26歲的湯丹丹原本有一個幸福的家庭,兩個可愛的孩子。身為母親的湯丹丹最大的心願,就是通過夫妻兩人的奮鬥,為孩子提供更好的家庭保障。因此人們很少看到丹丹愁苦的樣子。如今,每當看到她面無表情的臉,家人都心痛不已。
湯丹丹的家在河南省永城市,事發前湯丹丹和她的丈夫謝順理以及兩個孩子就生活在這裡。
鄰居:你好,謝順理家是在這嗎?
不在,他都搬走了。
搬走了?
賣了,房子賣了,走了,不住在這裡了 。
他搬哪兒你知道嗎?
不知道。
原來,湯丹丹的丈夫謝順理是當地一家企業的普通員工。在妻子遭受的厄運之後他帶著兩個孩子搬了家,離開了與湯丹丹共同生活的地方。
湯丹丹的父親:她媽媽來找他一次,他就説要錢沒有,我還得上班,還得養活孩子。
湯丹丹是兩個孩子的母親,這樣的變故對她的家庭來説,帶來的傷痛可想而知。2009年12月29日,湯丹丹的家人向徐州市銅山區法院遞上了一紙訴訟,狀告車主呂春雨和駕駛員李德超。
江蘇省徐州市銅山區人民法院民事第二審判庭副庭長 李靜:交警部門的認定也是非常清楚,認定的肇事駕駛人就是李德超。車主沒有實際操控這輛車對這起交通事故的發生他沒有責任 。所以最後判決他不承擔責任。因為湯丹丹傷得比較重,沒有出院,不可能全部的費用一併結算,只能要求先期的費用。
2010年3月15日,徐州市銅山區人民法院,判決被告李德超賠付原告湯丹丹第一批醫療費八萬四千多元。
湯丹丹的父親:第一次判決下來以後,李德超兩萬多沒有給,我們就一直去找他找了多次,他也不見面,我們欠了醫院大量的她的醫藥費。
湯丹丹的母親:所有我該賣的什麼東西都叫我賣了房子又抵押了,地該賣的也賣一塊了,錢借的,反正沾親帶故都借完了,該拿的都拿出來了。
湯丹丹成為“植物人”以後,需要有專人護理。但是因為家裏無力承擔這些費用,這項工作,就一直由丹丹的父母輪流承擔。長期以來,兩位老人已經疲憊不堪了。而湯丹丹後期康復治療的費用,也在與日俱增,她的父母已經到了崩潰的邊緣。
2010年10月25日,事故發生整整一年之後,他們再次到徐州市銅山區法院遞交訴狀,仍然狀告駕駛員李德超。
江蘇省徐州市銅山區人民法院民事第二審判庭副庭長 李靜:第二次訴訟,是因為湯丹丹治療經過了一段時間病情相對穩定,可以做傷殘鑒定並且已經委託相關部門,做了傷殘評定,評定是一級傷殘,完全護理依賴。
第二次訴訟,法院判決被告李德超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在第一次判決八萬多元的基礎上又再次判決賠付湯丹丹五十一萬多元。
湯丹丹的父親:又二次起訴李德超,就一直也找不到人,我上他家也去了幾次。
一邊是李德超如人間蒸發不再出現,一邊是湯丹丹每日的治療費用在不斷地增加。幾年來,法院多次派人執行,湯丹丹的父親也多次找尋李德超去要賠償款,但每次都是無功而返。李德超為了逃避執行,甚至幾次變換自己的住所。
2011年10月底,湯丹丹父親再次找到李德超住處時,李德超依舊不見蹤影,而他的妻子,面對一直追問的湯丹丹父親,説出了這樣一句話。
湯丹丹的父親:我就找到李德超臨時的家,租的房子,不就是臨時的嗎,他媳婦説不是俺開的車。
江蘇省徐州市銅山區交巡警大隊中隊長 李金良:聽李德超的妻子講,李德超是冒名頂替,他是替別人頂的,當時車並不是他開的。
如果不是李德超開的車,也就意味著開車的另有其人。承擔肇事責任的也應該另有其人。那麼誰是真正的開車人呢?他為什麼讓人頂包呢?李德超又為什麼心甘情願替人頂包呢?隨後,徐州市銅山區警方成立專案組,對這起兩年前的交通事故重新展開了調查。隨著調查的深入,這個神秘的第四人浮出了水面。
江蘇省徐州市銅山區公安局伊莊派出所副所長 王恒:重新對相關的人進行重新的詢問,最後認定這是一起頂包案件,李德超就是冒名頂替的,他就是整個案件關鍵人物,當時劉森讓他去頂替。
李德超:湯丹丹跟王淑萍她們是從河南來的,她們來玩的來蕭縣,一開始是我開車,在蕭縣縣城下車買水,然後劉森又開的。
江蘇省徐州市銅山區公安局伊莊派出所副所長 王恒:劉森是真正駕駛者,因為劉森操作不慎,車撞到路邊的樹上。
原來,事故發生時,車上有四個人,開車的人是劉森。湯丹丹坐在副駕駛的位置。李德超和王淑萍坐在後排座位上。那麼李德超之前為什麼會去自首,為劉森頂包呢?
李德超:他父親説 你去給他頂去吧,拿駕駛證。他説他沒有駕駛證,就這樣的,然後他父親給我打了一個所謂協議。
劉森的父親 劉得宣:我給他寫的這麼一個協議。我不給他寫 他不願意頂替。
這就是劉森的父親劉得宣,這份協議。是劉德宣和李德超擬定的。由李德超頂替劉森。
劉森的父親劉得宣承擔由此帶來的賠償責任。那麼,李德超為什麼會同意簽這份協議呢?
李德超:跟他父親也是朋友,跟他也是朋友,我們老家都住在一塊。
如果説李德超是為了朋友情義,答應為劉森頂包,簽下了這樣的攻守同盟,那麼作為湯丹丹好朋友的王淑萍,與李德超、劉森僅僅是一面之緣,為什麼在一開始,也要去作偽證説假話呢?
王淑萍:只要那邊給出錢 我覺得這個車是誰開的無所謂,當時就這樣想。你只要這邊,她在醫院住著,這邊能出錢,就這樣想的。你看現在想想都能後悔死。
王淑萍和李德超一樣,都一廂情願地認為自己這樣做是幫了劉森一家。李德超頂包,事故之後的賠款,實際上由劉家承擔。自己與其他人不會有任何的損失。
江蘇省徐州市銅山區公安局伊莊派出所副所長 王恒:當時説好的,達成協定就是説,一切醫療費都由劉森來負責。後來劉森不付了,然後法院一直執行李德超,執行時間一長,執行幾次之後,李德超就把這個事情説出來了。
事情如果真如李德超所説,他出來頂包是出於為友情為朋友兩肋插刀,那麼他的朋友劉森父親,則是這起頂包案幕後最重要的推手。劉森的父親,到底是出於什麼心理,去編織這樣一個彌天大謊呢?
劉得宣:俺兒哭,別説是父子關係,就是鄰居關係,你只要有困難了,我這人也愛幫忙,何況是個父子關係。
劉森的父親劉德宣,早年間在農村跑運輸,掙了些錢,是村子裏較早富裕起來的人,劉家屬於在當地家境不錯的人家,劉森是家中的長子。中學畢業後,四處打零工,他一直沒找到固定的工作,如果在外面惹了麻煩父親劉德宣總能以自己的辦法替兒子去處理。
劉得宣:老闖禍 ?對 。
記者:完了每次闖完禍都是你替他去處理的。
人家都上這兒來找 還得找老的。
之後 劉德宣做生意失敗了,家裏的經濟狀況大不如以前了,即使這樣,在劉森結婚時,父親劉德宣還是東借西湊,為他裝修了兩間新房。希望作為長子的劉森能安心過好小日子。
劉森的母親:當時結婚就裝修這一間跟這一間。條件太差了,所有房子都沒裝修就裝修這兩間結婚就結到這間屋來。他倆就住這間屋結婚。
記者:你們已是盡最大努力了。
劉母:還拉賬。
盡最大力量給他裝修這兩間房子,實在弄不著錢,他要的裝修,樓上樓下西邊都要裝修,沒有錢給他置。
但是,劉森並沒有如父親所期望的那樣,就此安定下來。
劉得宣:這孩子屢教不改,他出門他就忘,打那以後,我就不管,我就放棄他了。
直到警方進行偵查,劉森這位真正的肇事司機,才暴露出找人替自己頂包的真實內幕。
江蘇省徐州市銅山區公安局伊莊派出所副所長 王恒:當時出了交通事故之後,因為劉森是在逃人員,而且他沒有駕駛證,所以説想找同車的李德超頂替他去處理這個交通事故。
原來事故發生前不久,劉森在當地因為牽扯一起治安案件,被警方列為網上追逃的對象了,在事故發生時,他又是無證駕駛。他一時害怕又不敢擔責任,立刻逃離了現場。這一次,又是他的父親劉得宣出面,由他作擔保賠償,讓李德超頂替兒子,承擔肇事之名。
至此案件真相大白,劉森才是真正的肇事者,但是警方在此後的尋找過程中,始終沒有找到劉森。劉森去哪兒了呢?
江蘇省徐州市銅山區公安局伊莊派出所副所長 王恒:到他家裏去沒有找到劉森,後來經反映,劉森因為涉嫌非法持有毒品,被安徽省淮北市關押在看守所裏面。
原來事故發生之後,劉森一直在外逃。直到2011年4月因為非法持有毒品,被安徽省淮北警方刑事拘留。2012年1月,劉森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警察找到他時,他正在安徽省淮北市看守所服刑。此時,他的妻子已經帶著孩子離開家兩年了。兩年多來,劉森的父母也沒見過她。
劉森:從小就沒受過罪。
記者:你在家裏是老大。
劉森:對我在家是老大,反正要什麼買什麼東西,只要家裏邊能滿足我的,絕對會滿足我,不會讓我失望。
劉森的爺爺:應該從小管,從小沒有管好,疼他疼過火了。
劉森:每當出事的時候,我總覺得有我爸在後邊幫我,我總覺得沒什麼事。可是現在想想確實後悔了,不該讓我爸一次次去。
真正的肇事者就此落網,湯丹丹的情況卻依然如故。此時,她躺在病床上已經三年了。
江蘇省徐州市礦山醫院神經外科主任 周廣果:湯丹丹從住院一直到現在,總共花了大概得十幾萬,接近二十萬的樣子,什麼都算應該接近二十萬的樣子,當然現在還欠四萬多塊錢。
2012年7月4日,徐州市銅山區法院公開審理了這起交通肇事後頂包引發的刑事案件。這次站在被告席上的共有四個人,他們是劉森、李德超、王淑萍、劉得宣。法院當庭判決:被告人劉森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加上原判刑罰有期徒刑一年,數罪並罰,執行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被告人李德超犯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被告人王淑萍,犯偽證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被告人李德宣犯妨害作證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對於頂包行為的處理,首先要看事件本身的肇事者是否犯罪,如果肇事者已經犯罪,那麼一般來説,頂罪者將按包庇罪論處。但是如果頂罪人在案件中扮演的不是一般角色,而是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那麼頂罪人的行為就是故意作假證包庇犯罪。會按偽證罪處理。頂包行為嚴重擾了了司法機關的刑事訴訟活動,也給受害人家屬帶來了極大地痛苦,妨礙了社會的公平正義,必須予以嚴懲。
來源:央視網
更新時間:2012年09月21日 21:20
視頻簡介:本節目主要內容: 本節目的主人公叫湯丹丹,她因為頭部遭受重創成了植物人,熟悉湯丹丹的人都説以前的湯丹丹不是這個樣子,是一個愛説愛笑的人,節目講述了湯丹丹是如何從一個活潑的姑娘變成植物人的。 (經濟與法 2012年 第12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