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央視網
更新時間:2012年09月18日 21:00
視頻簡介:本節目主要內容:2012年7月2號在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樂從鎮騰衝村康德路路口一個剛剛1歲11個月的小女孩雯雯要到自己家對面的一家小賣店買糖吃,而當她就要走到路中間的時候,讓人驚心動魄的一幕發生了。雯雯和李舒舒被一輛急速行來的大貨車壓到了下面,當時李舒舒是要帶雯雯到對面買糖,因為貨車行駛來時,由於李舒舒推了雯雯一下,已致雯雯的傷勢沒有那麼嚴重,可正當社會各界為李舒舒的行為叫好並授予她“見義勇為”獎的時候,一紙事故責任認定書馬上又讓事件再起波瀾。責任書認為李舒舒為了制止雯雯橫過馬路,其實施了有妨礙交通安全的行為,其過錯是造成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 李舒舒要為自己受傷負25%責任,這一消息一齣,在社會上又引起了很大反響,見義勇為者竟然要承擔事故責任,面對危機,在道義的法律之間究竟要如何平衡,本期節目將還原事件,對事件進行講解。 (經濟與法 2012年 第14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