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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與法]孽緣的煩惱(20120911)

來源:央視網2012年09月11日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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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男孩,他叫豆豆,今年2歲,非常可愛。是爸爸媽媽的心肝寶貝,爺爺奶奶的掌上明珠。可是有一天,一個人站出來説,豆豆的爸爸不是親爸爸,奶奶也不是親奶奶,説這個話的人不是別人,是豆豆的親媽媽。 

  李曉:我説既然小孩不是你們家的,那還有什麼意思呢?到時還鬧來鬧去,大家都沒意思。

  解説:這番話,讓豆豆的爸爸黃先生如同吃了一記悶棍,久久説不出話來。他心中五味雜陳,這個女人説得難道是真的?豆豆不是自己的親生兒子嗎?

  黃真:後來經過好幾次,就是在爭吵的當中,她説孩子不是我的,我在旁邊的姐夫也告訴我,這個孩子長得不怎麼像我,我姐夫就跟我説最好去鑒定一下。

  解説:孩子已經養了兩年了,黃先生十分疼愛兒子,爺爺奶奶對孫子更是視若珍寶,一家人對豆豆的感情是無以復加。怎麼會有這種意外呢?黃先生想,不管這個女人説的是真是假,還是要把事情弄清楚。

  黃真:然後我就聽我姐夫的,去做了親子鑒定。

  解説:黃先生帶著兒子到當地一家大醫院做了醫學鑒定,很快結果就出來了,黃真和豆豆之間,不存在血緣關係,他不是孩子的親生父親。

  養了兩年的兒子居然不是自己的!這事兒擱誰身上都難以接受。甭問,肯定是妻子偷偷在外面和別的男人好了!有了孩子!還一直瞞著他!您一定認為,黃先生會馬上找到妻子和她理論,甚至會大打出手。可是,黃先生不但絲毫沒有責怪妻子,還對妻子報以深深的愧疚和歉意。

  黃真:因為我們家有個特殊情況,我老婆不能生育,她有病嘛,去醫院也檢查過,我父母也很想要這個孩子,因為老人家也很期盼有個孫子,想抱孫子。

  黃先生的妻子不能生育!這麼説來,這個孩子不是黃先生妻子生的!那又會是誰生的?為什麼黃家上上下下,包括黃先生的妻子,都那麼疼愛豆豆呢?那位和黃先生説出真相的女子,又是誰呢?説到這裡,黃先生一段離奇的婚外戀情,就浮出了水面。

  解説:黃先生在江蘇省宜興市和橋鎮的一家電纜公司上班。2009年,一個22歲的女大學生李曉,畢業後也來到了這家單位,由於工作的原因,他們很快就熟悉了。

  李曉:因為一開始我們倆是,在同一個公司上班,後來他就追求我,然後我就和他在一起了。

  解説:黃先生在這家公司當司機。他看上去30齣頭,高高的個子,長得很帥氣,言談舉止也十分儒雅,對待李曉更是百般殷勤。很快,李曉就對他産生了好感,倆人同居了。

  李曉:他這個人很會哄人的,他就這樣哄我,我想想女孩子嘛,戀愛中的女孩子智商等於零。

  解説:黃先生的家就在鎮上,父親是做生意的,家裏的條件還不錯。再加上黃真對李曉十分關愛體貼,於是,這段戀情以驚人的速度飛快地發展。

  李曉:後來不知怎麼,兩個人就在一起了,大概在兩個月的時候,感覺自己懷孕了嘛。

  解説:戀愛僅僅兩個月就懷孕了,這一點李曉也沒想到。這突如其來的意外讓她心裏忐忑不安。李曉把這個消息告訴了黃真,倆人商量下一步該怎麼辦。

  李曉:然後我説那就去把小孩打掉吧,他説你不要,他挺喜歡小孩的,他這個人挺喜歡小孩的。

  解説:聽説李曉懷孕了,黃真的眼裏似乎閃過一道光芒,一下子變得興奮起來。看到黃真發自肺腑地喜歡孩子,李曉心裏多了一份釋然。既然如此,那就趕快結婚吧。雖然相識相戀才倆月,談婚論嫁確實有些倉促,可現在木已成舟,孩子都有了,也只好如此了。

  李曉:我説你回家和父母講一下,後來過年的時候給他打電話,他也沒接,他説他在鄉下,我説你跟你父母講了沒有,他就含糊其詞也沒説清楚,後來他就一直拖拖拖。

  此時李曉並不知道,黃先生已經結婚五六年了,妻子是一名中學教師。那黃先生是怎麼和妻子交代的?最後黃先生全家上下包括黃先生的妻子,為什麼都欣然接受這個孩子呢? 

  採訪黃真(化名):有一天她跟我説懷孕了,我當時很吃驚的,我沒想到她這麼快就有了這個孩子,因為這件事,我老婆跟我家人都不知道,她懷孕了,我的心情當時很複雜,我怕我老婆知道以後,我將來的生活會很麻煩的。

  解説:如果妻子知道了這件事,不光是生活有麻煩,這個家還能不能維持下去都不好説。那麼,該如何向妻子開這個口呢?

  黃真:那時候我反反復復,也想了好多天,最後嘛我就是決定,還是向我老婆坦白,反正也瞞不住了嘛,就直接告訴她我外面有個女人,現在這個女的懷孕了,就是想請我老婆,請求她原諒我。

  解説:可是,就算自己真心悔過,妻子可以原諒他,那李曉的孩子怎麼辦?李曉要求馬上和他結婚,他又該如何應對呢?

  黃真:反正就是等她把孩子生下來以後,不管是男孩還是女孩,生下來以後由我跟我老婆來撫養他,就是由我們家來撫養這個孩子。

  這黃先生的想法還真夠離奇的,要求妻子原諒他在外面和別的女人好,還要妻子幫他一起撫養別的女人生的孩子!天底下哪有這樣的事兒!不過讓人意外的是,這個看似無比荒唐的想法,黃先生的妻子居然一口答應了!

  黃真:經過商量以後,我老婆就同意了,孩子生下來以後,我們就把孩子抱回家,我跟我老婆兩個人一起撫養他,讓孩子的親生媽媽離開我們。

  解説:黃先生究竟用了什麼手段,騙取了妻子的信任,同意他這個荒唐的計劃呢?

  黃真:我就是跟我老婆説,想讓她幫我們生個孩子,就是現在的借腹生子。現在很多人不是採取這種,借腹生子的辦法嘛!孩子生下來,抱到我們家來,我跟我老婆一起把他養大,孩子將來長大了,叫我叫爸爸,叫我老婆叫媽媽,也登記我們的戶口,然後我給孩子的親生媽媽一筆錢,讓她拿著錢遠走高飛,遠離這個孩子,當時她是同意的。

  解説:其實,黃真妻子之所以最終同意他的計劃,除了黃真的花言巧語之外,他的妻子不能生育是問題的關鍵所在,也正是因為這一點,才使得妻子被迫做出了讓步。

  黃真:就是説服我老婆,讓他和我一起撫養這樣孩子,我和別的女人生的這個孩子。

  妻子深愛著丈夫和這個家,也知道公婆對孫子的渴望。但由於自己不能生育,深深的內疚感讓她最終聽從了丈夫的勸説。而黃真呢,長期以來一直希望有個孩子,但由於妻子不能生育,使他痛苦不堪。和李曉的婚外情導致意外懷孕,讓他一下子看到了希望,無論如何,他想要這個孩子。可是,該怎麼和李曉去説呢?對李曉,他繼續採用坦白交代這個辦法。主動承認錯誤,説自己早已有了妻子,是因為怕失去李曉的愛,才一直不敢説出真相。現在既然李曉有孩子了,他決定今後要和李曉生活在一起,給她們母子一個溫暖的家。

  李曉:他就説我老婆不會生,總歸他就是想要一個小孩。期間也就騙我想把小孩生下來,對我百般地討好。

  解説:事已至此李曉也沒辦法了,她就問,你現在和妻子的關係打算怎麼處理?

  李曉:他説我回家離婚,跟你結婚,我説那行那我等你。

  解説:李曉知道真相以後也很生氣,但她看在孩子的份上,還是答應了黃真,等他離婚。不過從那以後,李曉心裏總是覺得別彆扭扭,脾氣也開始變得不好,於是倆人常常吵架。

  李曉:因為你知道孕婦的脾氣不是很好,老是喜歡吵架,他就説小孩不要了去打掉,我説這怎麼可能呢,因為五個月小孩已經成形了,如果去打掉的話,對我(也不好),如果中間我出了什麼事情,你能負得起這個責任嗎?

  解説:李曉把自己的苦悶告訴了身邊的朋友,朋友讓李曉跟黃真好好談一談,畢竟要不要這個孩子,是件大事馬虎不得。

  李曉:後來我也打電話問他,他説小孩我總歸要的,我説你要的話就對我好一點,我説那你就回家離婚,魚和熊掌不可以兼得。

  為了得到這個孩子,黃先生可以説是煞費苦心。一邊要安撫妻子,一邊要應對女友,兩邊都不能得罪。但為了孩子,他豁出去了。不過現在最關鍵的還不是這些,還有一件更麻煩的事。那就是從戀愛到懷孕,李曉的父母一直毫不知情。這件事黃真不想讓李曉的父母知道,更不想讓周圍人知道。他想讓李曉偷偷生下孩子,然後再想法和她分手。可李曉現在已經懷孕,她又天天回家和父母住一塊,這怎麼能瞞得住呢?萬一哪天露了餡,不就麻煩了嗎?黃真又想出了一個主意。

  李曉:因為當時五個多月的時候,肚子有點大,他就叫我瞞著家裏,説去哪哪打工,然後把我帶到他同學家裏,一直住到生産,他會經常去給我燒飯遲之類的。

  解説:黃真的甜言蜜語一天天重復,李曉肚裏的孩子也一天天長大。但是,黃真承諾的和妻子離婚之事,卻遲遲不見動靜。對此,李曉十分著急。

  問:在這種情況下,因為他也有妻子,你跟他的關係也沒確定,你為什麼還願意生下孩子?李曉:因為一開始兩三個月的時候,他説會回家離婚的,那我就等他。然後等了幾個月以後,我通過朋友才知道,他在我朋友面前説的,他説不可能離婚的,後來我朋友才告訴我的。當初能跟我講,説我不可能離婚,我直接就會把這個小孩打掉。

  解説:時間過得真快,轉眼到了2010年8月8日,李曉要臨産了。黃真把她送到了市內的一家醫院,李曉生下一個男孩,因為身體虛弱,母子在醫院住了幾天。

  李曉:那時我不是正當剖腹産以後。人虛 一點力氣都沒有嘛,他把小孩抱去的時候都沒經過我同意。
  問:孩子多大的時候抱走的?
  李曉:就是生出來5天,出院的時候,我説你把小孩放在我這裡養一段時間,他就讓他大姐直接抱走了,坐在車上直接抱出去了,都沒有讓我抱一下,也沒有讓我看一下,就直接把他抱走了,抱到他家去了。


  夢寐以求的兒子終於得到了,接下來,黃先生打算和李曉談判,給她一大筆錢,讓她放棄這個孩子!憑藉他的巧舌如簧再加上利益誘惑,他相信應該能説服李曉。孩子抱回去以後,黃先生欣喜若狂,爺爺奶奶更是愛不釋手,黃家終於有了自己的骨肉,可以延續香火了。可是,後來為什麼經過親子鑒定,孩子和黃先生沒有血緣關係?那孩子的父親究竟是誰?他和李曉之間,還有些什麼秘密呢?

  解説:俗話説紙裏包不住火,李曉的父母后來知道了這件事情。兩位老人氣得渾身哆嗦,在痛罵自己閨女不爭氣的同時,老人也找上了黃真的家門。

  黃真:後來這件事我也不知道怎麼就是讓她父母知道了以後,然後他就到我單位來鬧,到我們單位,然後的話就到我家還來鬧。

  李曉:我和我父母都去他家的,他們村上人都看到我們進去了,我説我不要你的錢,你把小孩還給我吧。我説你愛怎麼樣怎樣,我説你要撫養費,我賠償給你,你把小孩還給我。

  解説:事情鬧得很大,街坊四鄰也都知道了。黃真設想的秘密計劃,如今變成了滿城風雨。如何解決這件事情,雙方的意見分歧很大,面對面的談判,也反反復復地進行了多個回合。

  李曉:然後他就説那怎麼解決,好像是我的一個親戚説,你要麼就賠償經濟損失費,要麼就和她結婚,還有一個是什麼,把小孩(送)過來。他説,我這三樣讓他選,這個很正常,三條路讓他選,他説我要小孩我給你補償。

  李曉的父母、親戚包括她本人,通盤權衡了事情的利弊得失,覺得還是放棄孩子,拿到補償為上策。否則就算把孩子要回來,你想李曉才年僅22歲,今後的路還長著呢,帶個孩子以後怎麼找對象怎麼嫁人啊?於是,雙方簽署了一份協議,李曉願意放棄孩子的撫養權和探視權,黃家願意給李曉人民幣25萬元,作為補償。

  黃真:我給她25萬塊,孩子歸我,她放棄孩子的撫養權,也不能來探視,我也願意為她保守這個秘密,不能把這件事説出去,這樣就不會影響她今後的生活。(加)

  解説:2011年6月30日,雙方在這份協議書上簽字。之後,黃真首先付給李曉10萬元。剩下的15萬元,黃真承諾在一個月以內付清。

  黃真:原來答應她一筆錢,但是我也由於經濟狀況的話,一直沒有兌現,這筆25萬塊錢,我是預先給了她10萬塊錢,還剩15萬沒給。

  李曉:後來他説那我到,五月一號的時候給你解決,五月一號的時候他沒給我解決,他就逃到外面差不多有一個多禮拜,兩個多禮拜。

  解説:由於黃家剩下的15萬元補償金遲遲沒有支付,雙方又起了矛盾,經常發生爭吵。有一次由於衝突得很激烈,鬧到了當地派出所。

  李曉:然後我們在派出所也錄了口供,我説這樣子你去做親子鑒定,如果小孩是你的,我把小孩給你,然後我一分錢都不要你的,我也不要你任何賠償。然後如果小孩不是你的,你把小孩還給我,你也不允許來打擾我的生活,不允許來問我要任何賠償。

  解説:在派出所,李曉的這番話讓黃真大吃一驚。李曉説,這個孩子,其實不是黃真的。

  李曉:是後來我感覺不對勁,算了一下日子不對勁。就大概五小孩六月的時候, 他也跟我家裏鬧,後來我説小孩不是你的,讓他去驗DNA。

  解説:三番五次地吵架讓李曉傷透了心。那些天,孩子的事反反復復在她腦海中浮現。她猛然想起,在和黃真認識之前,自己還談過一個男朋友,她仔細算了一下日子,這個孩子確實不是黃真的!

  看到鑒定結論,黃真眼前一黑,差點沒暈過去。為了這個孩子,他費盡了心血也飽受煎熬,最終願意付出25萬元得到這個孩子。沒想到一鑒定,孩子不是他的!此時的黃真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説不出啊!一氣之下,黃真聘請了律師,把李曉告上了法庭,要求退還10萬元補償款。

  解説:這個案件由於其特殊的背景,以及所涉及到的法律關係,在當地司法界引起了很大的震動。不少律師對本案的看法也不盡相同。

  吳燕律師:當確認這個孩子,跟他沒有親子關係的情況下,那這個協議的基礎就沒有了,所以説原告認為,這個協議應該是無效的,那我支付給你的補償款,也是基於孩子是我的,才會補償你這筆錢,那現在孩子不是我的了,我沒有必要去支付你這筆補償款,所以可以要求確認這個合同無效,反還這個補償款。

  解説:黃真要回10萬元補償金的依據,就是那份協議。這份協議書的法律效力,到底該如何認定呢?

  李曉代理律師:首先我們要看這個協議的效力,因為這種協議,他對一個孩子的撫養權作出了約定,因為男方和這個孩子是沒有血緣關係的,也就是説男方原被告雙方是無權做出這樣的約定的,這樣的協議是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及社會的公序良俗的,所以説我們認為這個協議是無效的。

  解説:既然協議無效,這是不是意味著補償金也要原數返還呢?

  李曉代理律師:因為贈予金錢是男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可以説是作為女方生産過程痛苦的一種補償,他跟那種孩子的撫養,是應該要單獨來看的,分開來看的,贈予已經交付已經生效了,不能撤銷。

  江蘇省宜興市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奇特的案件。李曉和黃真簽的協議書有沒有效?黃真付給李曉的10萬元補償金該不該要回來?孩子的歸宿何去何從呢?

  解説:2012年2月,江蘇省宜興市人民法院對這起特殊的案件進行了開庭審理。法院認為:本案涉及的“借腹生子”這一行為已經對傳統的婚姻倫理和現有的法律框架構成挑戰。而雙方簽訂的協議,剝奪了李曉和孩子基於血緣關係形成的親權,違反了一般的社會公共秩序和善良良俗。據此法院裁定,駁回原告黃真的訴訟請求。

  現在,孩子還依然還在黃家撫養。因為已經證實孩子和自己沒有血緣關係,黃真對繼續撫養孩子的態度模棱兩可。

  黃真:從感情上來講的話,當時我也不願意撫養這個孩子。就算我願意撫養這個孩子的話,現在的情況也是沒有辦法,辦理收養關係的,因為這個收養關係很難辦下來。

  解説:在撫養孩子這個問題上,黃真的態度雖然不積極,但孩子生下來之後,就一直由黃真的父母來照看,兩年下來,爺爺奶奶和孫子的感情已經是難以割捨,兩位老人堅決不肯把孩子還給李曉。

  李曉:我就説我這小孩已經不是你們家的,你們霸著有什麼意思?那你們就把小孩還給我,他不肯,後來第一次談判不歡而散, 那我説那算了,我什麼都不要你的,你把小孩還給我,隔了一天我去他們家抱小孩,他們知道我要去,把小孩就藏起來了,一共藏了三次。我去他家三次,他把小孩藏了三次。

  解説:目前,李曉考慮到自己今後的婚姻、生活,暫時沒有要回孩子的打算。而黃真的父母堅決要撫養這個孫子,他們希望在適當的時候,黃真能和李曉好好談談,辦理合法的收養關係,由黃家來撫養豆豆。但目前能夠做的,還只能是等待。

  李曉的代理律師:畢竟孩子是無辜的,他現在所謂的父母,從表現形式來看,也不想要這個孩子,就算是他們的父母想要這個孩子,想撫養他,從法律上來講,他們又不能取得撫養權,也就是説在這個孩子未成年之前,他的親生母親隨時隨地可以要回撫養權。現在孩子的爺爺奶奶很喜歡孩子,也一直在撫養孩子,但是隨著他們年齡的增長,畢竟他們的能力也有限,孩子的未來及孩子的身份一直懸而未決,這就需要男女雙方拿出智慧,拿出責任心,為了孩子的未來多考慮。

  黃真為了要孩子,可謂是機關算盡,可結果不僅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還讓這個年幼的孩子至今找不到真正的歸屬。事情發展到這一步,推卸、指責、抱怨、回避都是沒有用的。解鈴還須繫鈴人,我們希望雙方能夠從有利於孩子成長這個角度考慮問題,商量出一個妥善的辦法, 不要讓父母的恩怨情仇,在孩子身上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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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2年09月11日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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