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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與法]失蹤的少女(20120830)

來源:央視網2012年08月30日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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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的4月26日,湖北省鄖縣的一個村莊裏有一位農民收到了一封來自遙遠地區的一個特快專遞,打開特快專遞,裏面是一封信,看完這封信,他特別奇怪。因為這封信根本就不是寫給他的,這個寫信的人他也不認識,但就是這封寄錯了地址的特快專遞,卻揭開村裏一段塵封了多年的往事。

  劉瑞剛是湖北省十堰市鄖縣遼瓦村的一名鄉村醫生,2012年4月26日,劉瑞剛收到了一封特快專遞,信是從福建寄來的,給他的兒子劉傑,因為劉傑正在縣城中學讀書,從來沒和外界接觸過,這封遙遠的來信讓他很好奇,劉瑞剛便打開了這封信。

  湖北省十堰市鄖縣遼瓦村村民劉瑞剛:寫的是爸媽我對不起你,我已經出去十年了,沒有給屋裏通過信。

  展開信紙,裏面的內容:是親愛的父母雙親大人,你們好!女兒自離家已過十余載之久,當年年紀輕被人販子帶走出賣,真對不起二老的養育之恩,女兒如今已經生育子女,時時思念父母雙親,信的落款是女兒劉群。

  湖北省十堰市鄖縣遼瓦村村民劉瑞剛:後來打開信一看,好像不是給我們寫的信。

  信裏面的這些內容讓劉瑞剛迷惑了,因為他壓根兒沒有女兒,而他的兒子劉傑才剛剛18歲,還在上學,更不存在女兒被拐一事,這封奇怪的來信,究竟是怎麼回事呢,思來想去,劉瑞剛覺得信裏描述的情節,和本村村民劉瑞兵家有點相似,劉瑞兵的女兒劉瓊10年前丟失,至今還沒有音訊。接到信的第二天,他便託人將信帶給了在十堰市城區打工的劉瑞兵

  劉瑞兵:拿回來一看,他們説,像她(劉瓊)的筆跡。

  他就是劉瑞兵,今年51歲,湖北省鄖縣遼瓦村村民,現在在十堰市一家保險公司做業務員,他的女兒10年前丟失,並且早已被法院宣告死亡了,接到這封信後,劉瑞兵和妻子都非常激動,他們覺得書信的筆跡像是女兒劉瓊的,然而這個女孩卻叫劉群,這讓他們非常疑慮。

  劉瑞兵的妻子沈先秀:我想她寫這個信,名字也不是我們的,她的那個群寫的也不是那個瓊。

  儘管不太相信女兒還活在人世間,但這封信確實打破了劉瑞兵一家人平靜的生活,也揭開了他們深藏在心里長達十年的傷痛,他們對女兒的思念瞬間又迸發了,他們的思緒也隨即回到了十年前。

  十年前,劉瑞兵一家人還住在老家鄖縣遼瓦村,當年40歲剛出頭的劉瑞兵,在鎮上經營了一間小小的農資商店,賣點種子農藥什麼的,一家人的生活還算寬裕,劉瑞兵有兩個女兒,大女兒劉瓊,小女兒劉虹,大女兒劉瓊初中畢業後,去了一所技術學校上學,2002年春節過後,剛上技校不久的劉瓊,向劉瑞兵夫婦提出來,不想上學了,想去南方打工。

  劉瑞兵:只是外面説廣東是特區,好掙錢得很。

  更讓劉瓊堅持這個想法的是,她看到縣勞動就業局的職業介紹所也在縣電視臺上做廣告,説可以介紹年輕人到南方去打工。

  劉瑞兵:廠裏包吃包住,(每月)600多元錢(工資)。

  2002年5月初,劉瑞兵帶著女兒劉瓊來到了縣勞動就業局的職業介紹所,在繳納了580多元的仲介費、安置費等費用之後,劉瓊和職業介紹所,簽訂了一份外出務工勞動合同,合同約定:甲方職業介紹所負責將乙方劉瓊輸送到目的地,保證劉瓊安置進廠。

  劉瑞兵:當時我對收入也沒有在意,我就説保證安全。

  2002年5月19日,是劉瑞兵一家人難忘的日子,劉瓊和另外7名青年一起,在職業介紹所一名職工的帶領下出發了,那時劉瓊還不滿18歲,去廣東這麼遠的地方還是頭一次。兩天后女兒抵達了廣東,給家裏打回來了一個電話。

  劉瑞兵的妻子沈先秀:她就是説,媽,我走到了。

  然而女兒劉瓊,自從那次打電話以後,就再也沒有與家裏聯絡過,轉眼到了2002年的6月上旬,女兒離家已經半個多月了,還是沒有一點音訊,劉瑞兵坐不住了,他來到了縣勞動就業局,找到職業介紹所的負責人,他想知道女兒究竟被他們,送到廣東的什麼地方裏去了。

  湖北省十堰市鄖縣勞動就業管理局職業介紹所所長王光斌:應聘以後,經過雙向選擇,最後這個女孩子,被安排在廣東省東莞市羿智電子廠。

  勞動就業局職業介紹所的答覆是,劉瓊到了廣東東莞之後,就被安排進了羿智電子廠了,這個時候和劉瓊一起出去的,另外7個孩子,陸續和家人取得了聯絡,唯獨沒有劉瓊的消息,劉瑞兵趕緊聯絡上了,其中一個叫吳敏的女孩。

  劉瑞兵:他們當時從東莞都流浪到深圳了。

  劉瑞兵得知,劉瓊到了東莞的羿智電子廠沒幾天,就和幾個老鄉離開了那裏,後來去了廣東的深圳,各自找工作去了,吳敏還告訴了他一個驚人的消息。

  劉瑞兵:她説她見到劉瓊,已經餓得不行,天熱,在那流浪。

  得知這一消息,劉瑞兵立即在兩天后趕往廣東的東莞和深圳,親自去尋找女兒。

  劉瑞兵:就是發佈尋人啟事,在廣場上公園上找,一天都要跑好幾十里路。

  應劉瑞兵的要求,幾天后,鄖縣勞動就業局職業介紹所也指派副所長謝恒明趕到廣東,協助劉瑞兵尋找女兒劉瓊,謝恒明所長首先來到了東莞的羿智電子廠詢問劉瓊的去向。

  湖北省十堰市鄖縣勞動就業管理局職業介紹所原副所長謝恒明:首先到廠裏,到廠裏一問,我把手續一看,這個廠裏説,她已經辭工了。

  廠方的答覆是,劉瓊等人工作了3天后,感覺在當地水土不服,自己離開了廠裏,去了哪,他們就不知道了,在苦苦尋找了17天后,劉瑞兵帶著遺憾回到了湖北鄖縣,又過了兩個多月,2002年的9月底,湖北省鄖縣公安局派出了一名警察,與劉瑞兵一起再次去了深圳和東莞。

  湖北省十堰市鄖縣公安局刑偵大隊特勤中隊原指導員朱文林:去了之後,把我們的情況,跟當地派出所的領導也説了。

  這一次,他們向當地的警方正式報案,請求當地警方立案偵查劉瓊的下落,同時,在深圳市寶安區電視臺他們發佈了尋人啟事,其餘的時間他們在深圳市區內四處向人打聽。

  湖北省十堰市鄖縣公安局刑偵大隊特勤中隊原指導員朱文林:十幾天一直沒找到。

  又是半個多月過去了,依然沒有劉瓊的下落,大家有了一個共同的判斷,那就是劉瓊失蹤了,2003年3月,在女兒失蹤10個月,多次尋找無果之後,劉瑞兵將鄖縣,勞動就業局告上了法院。劉瑞兵起訴認為:鄖縣勞動就業局下屬的,職業介紹所履行合同不力,服務存在重大缺陷,導致劉瓊下落不明,他們請求法院依法判令縣勞動就業局賠償他們為尋找劉瓊花費的經濟損失一萬五千多元。

  劉瑞兵:第四條乙方簽訂合同進廠後,主要由甲方勞動局委託,對方勞動人事部門或辦事處進行跟蹤服務六個月,你後期根本就沒有服務一點的。

  面對劉瑞兵的指責和訴求,縣勞動就業局是怎麼解釋的呢?

  湖北省十堰市鄖縣勞動就業管理局職業介紹所所長王光斌:凡年滿16周歲,都完全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是吧?你的一切行為,應該對你的人生應該負責任。

  湖北省鄖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劉瓊在進廠後遇有情況變動,未及時與家人或勞動就業局聯絡就自行離開,自身也有過錯,而勞動就業局將劉瓊送進工廠後,應協助劉瓊與廠方簽訂勞務合同,並應按照合同的約定,對劉瓊跟蹤服務六個月,但勞動就業局並沒有嚴格履行合同存在瑕疵。法院判決鄖縣勞動就業局,賠償劉瑞兵因尋找劉瓊,所造成的經濟損失4682元。

  劉瓊失蹤時只有18歲,此時應該20歲了。每年的春節,是家家戶戶團圓的日子,每逢佳節倍思親,但是一個又一個春節過去了,劉家人一次一次地失望了。

  劉瑞兵的妻子沈先秀:特別過年過節,看人家的小孩們都寫信、都回來,我們為什麼她不能回來。

  此後很長一段時間,劉瑞兵一直托在廣東打工的老鄉尋找女兒,但是沒有女兒的下落,廣東當地的警方也證實,劉瓊確實下落不明,劉家人開始覺得女兒可能已經不在人世了。

  劉瑞兵:都説百分之百是死了,或者是被人害了,或者是餓死了。

  2006年9月,在劉瓊失蹤4年後,劉瑞兵向法院申請宣告劉瓊死亡。

  湖北省十堰市鄖縣人民法院政治處主任原柳陂法庭庭長張宇紅:就是公民從下落不明滿四年,當地派出所和村委會,能夠證明她確實是沒有下落,這樣的話,申請人向法院申請以後,經過公告,宣告死亡的是公告期一年,滿一年了以後,我們才下了這個判決書。

  2007年9月在劉瓊剛剛23歲的時候,湖北省鄖縣人民法院宣告劉瓊死亡了,公安機關隨後也登出了劉瓊的戶籍資料,2007年年底,劉瑞兵再次將鄖縣勞動就業局告上法庭,要求法院依法判令因劉瓊死亡,而造成的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費用共計15萬餘元。

  劉瑞兵:給我家庭造成的,給我媳婦造成的精神損害,當時我説,人沒了這是事實。

  2008年10月,湖北省十堰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認為,鄖縣勞動就業局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存在瑕疵,導致劉瓊何時離廠、去向何地至今無法查清,對劉瓊被宣告死亡有一定的過錯,因此應賠償劉瑞兵夫婦經濟損失2萬7千余元,精神損害撫慰金25000元。

  2009年,劉瑞兵一家人搬離了老家來到了十堰市區,一家人在市區租了房子,劉瑞兵則在一家保險公司打工,妻子沈先秀在一家醫院做護工,隨著時間的推移,劉瑞兵夫婦也將失去女兒的傷痛漸漸地埋在了心裏。一晃十年過去了,然而同村村名劉瑞剛,送來的這封特快專遞,卻再次喚醒了劉瑞兵夫婦已經絕望的心,那個自稱是劉群的被拐的女孩是誰呢?自己的女兒會不會還活在世上呢?

  2012年4月27日,劉瑞兵收到那封福建寄來的特快專遞之後,他驚喜地發現,雖然收信人不是他,但收信人姓名旁邊的電話,卻是他在老家遼瓦村時的座機電話號碼。

  劉瑞兵:寫的我們原來一個,在老家一個座機電話,這個座機電話沒寫錯。

  劉瑞兵開始懷疑,寄來信的會不會就是已經被宣告死亡的女兒劉瓊?因為信中還留下了一個電話號碼。劉瑞兵夫婦立即打了過去。

  劉瑞兵的妻子沈先秀:聽聲音像她,是她,但是她聲音變了。

  電話打通了,劉瑞兵的妻子激動萬分,因為這個聲音非常像女兒的聲音。2012年4月28日,在拿到信後的第二天,沈先秀在侄子的陪同下出發去了福建,4月29日傍晚沈先秀輾轉來到了,位於福建省安溪縣西坪鎮的龍坪村,在一間簡易的棚子外面,她看到了一個抱著孩子的婦女。

  劉瑞兵的妻子沈先秀:我都説不上來話了,我眼淚都出來了我説不上來。

  棚子外面的婦女正是女兒劉瓊,沈先秀和女兒抱頭痛哭,激動得説不出話來,沈先秀沒有想到,此生還能再見到女兒,然而讓她心酸的是,劉瓊住的小棚子裏,丟了一地的方便麵包裝袋,女兒當天的晚飯竟然就是一袋方便麵。

  劉瑞兵的妻子沈先秀:我問她,她説沒吃飯,我去她鍋裏看,天天泡那個快餐面,鍋裏面還有一團(面)。

  劉瓊:主要是吃方便麵比較簡單,再一個就是説,我那個丈夫,他有好長時間沒有回家了,也沒有給錢給我,家裏的麵條也吃完了,沒有麵條了。

  她就是劉瓊,劉瑞兵夫婦苦苦尋找了多年的女兒,這個已經被法院宣告死亡的女孩,10年前只有18歲,今年已經28歲了,記者見到劉瓊時,是在她被找到的一個月後,然而瓊的母親説,當時見到女兒時,一箱泡麵一間破棚子,一身又舊又臟的衣服就是她的全部生活,而且當時她覺得,劉瓊的精神有點不正常。

  劉瑞兵的妻子沈先秀:當時她看到我她都不知道,好像都跟不知道我是她什麼人。

  在交談中沈先秀了解到,劉瓊是十年前被拐到這裡的,被賣給了這個村子的村民黃聰來做了妻子,現在已經有4個孩子了,最大的9歲,最小的才兩歲,她的丈夫黃聰來,在福建漳州市的一個採石場打工,因為劉瓊跟婆婆合不來,兩年前黃聰來在家門口搭了這個小棚子,婆婆帶著3個大孩子,住在後面的家裏,劉瓊和小兒子住在這間棚子裏,黃聰來很少在家,劉瓊一日三餐經常以泡麵為食。

  沈先秀到了福建的第二天,她見到了劉瓊的丈夫黃聰來,黃聰來聽説劉瓊的母親來了,就從漳州打工的地方趕了回來,今年36歲的黃聰來,看上去比實際年齡要大些,劉瓊天天在家吃泡麵,他怎麼解釋呢?

  黃聰來:糧食我給她準備足讓她自己煮,我回來的時候也是這邊住嘛,你看,買方便麵,一箱3天全部吃光,不是怕她吃那煮吃最好,就像小孩子幹幹地吃。

  黃聰來説,他有時會給妻子帶點米和菜,是劉瓊自己不願意做的,但記者在劉瓊居住的這間棚子裏,並沒有見到哪怕是能做上一頓飯的柴米油鹽。那麼,劉瓊當初為什麼離開勞動就業局給她安排的工作,又是怎樣被拐騙到福建這個地方來的呢?她又為什麼把信寄到別人家裏?而且把自己的名字寫成劉群呢?

  劉瓊:那裏生活條件也不是很好,我感覺到飯菜很難吃,甚至吃不下去。

  劉瓊説,當年被安排進,東莞的羿智電子廠後,她感覺待遇並沒有之前,在電視廣上看到的那麼好,於是幹了3天,就離開了那家廠子,跟幾個同鄉一起去了一家玩具廠,在那家玩具廠也只呆了一天,後來,又和兩個老鄉一起去了深圳在一個飯店做服務員。

  同期:劉瓊

  在深圳也是到飯店裏,給人洗盤子、洗碗。

  在飯店做了兩個月的服務員,劉瓊不記得怎麼又做不下去了,她説那個時候她本想著給家裏打個電話的,但是因為深圳很多人有手機,公用電話少,再加上自己工作不穩定怕父母擔心,一直就沒有跟家裏聯絡,後來她在大街上流浪,準備再找工作的時候,遇到了兩個四川的朋友。

  劉瓊:也是在飯店裏,打工的時候認識的,然後她怎麼説,説是泉州那邊工作機遇比較多,條件會比較好,跟她們到泉州去。

  劉瓊聽信了這兩個人的話,就一同上車走了,到了福建的泉州之後,劉瓊被交給了一個當地人,後來她就被這個當地人,帶到了安溪縣西坪鎮的龍坪村,賣給了黃聰來做媳婦,黃聰來多年前就在福建漳州市的一個採石廠裏打工,每月的收入有兩三千元,因為家裏的經濟條件不好,很難娶妻,父母便託人販子買一個外地的媳婦。

  黃聰來:畢竟我的家庭困難,娶老婆就是為了傳宗接代,沒有什麼。

  2002年的7月底,黃聰來花了5200元錢,從人販子手裏買下了劉瓊,對於剛剛來到黃家時的遭遇,以及黃聰來和他的家人,劉瓊是這樣描述的。

  黃聰來:就説是來硬的,強行的,就是説從來沒有遇到過土匪,從來沒有遇到過土匪婆那樣的人。

  黃聰來比劉瓊大七、八歲,在劉瓊的印象中,黃聰來五大三粗,力氣很大,很兇,那時她被嚇著了,後來,她也曾經想著偷偷逃走。

  劉瓊:反正那個地方是不允許出門的,不允許走太遠,不允許離開那個村子。

  就這樣,劉瓊在那個大山裏的村子一呆就是十年,這期間,她先後生下了兩個女兒兩個兒子,也許是精神受到了刺激,到了福建之後,她的身體越來越不好,2012年年初,她提出要跟父母聯絡,丈夫黃聰來同意了。那麼黃聰來是出於什麼心理,同意劉瓊跟家裏人聯絡的呢?

  黃聰來:前一段時間,她老是吵説要回去回去,既然知道她的精神病有一點問題,讓她自己一個人回去我感覺不放心,萬一被人家再拐騙。

  信寫好後是黃聰來拿到鎮上的郵局寄出的,劉瓊説,實際上她清楚地記得家裏的電話父母的名字和自己的名字,但讓黃聰來去寄信的時候,是她故意寫錯了名字。

  劉瓊:我也不敢給他寫,我怕他傷害我爸,對我爸不好,所以説我就給他寫了假名字,我想只要地址寫正確了,地址寫對了,名字都不重要了,一定會收得到的。

  結果正像劉瓊預料的那樣,她的父母順利地收到了這封信,劉瓊失蹤之謎也真相大白了,劉瑞兵立即向十堰市和鄖縣警方報案,隨後警方順利地將劉瓊解救了出來。回到十堰之後,劉瑞兵夫婦首先帶劉瓊,到當地的醫院檢查了身體。

  湖北省十堰市中醫院十堰市精神衛生中心副主任醫師謝貴文

  現在焦慮煩燥,來回地在這兒走動,有時候口裏還喃喃自語自言自語。

  醫生經過診斷發現,劉瓊患有輕度的精神分裂症,這可能是受到了某種刺激,或者長期的心理摧殘的結果,經過一段時間悉心的治療和照顧,還是有望很好地恢復的,就在劉瓊回家看病期間,警方也對劉瓊被拐的事情進行了調查,他們得知當年將劉瓊賣給黃聰來的人販子叫林和順,是安溪縣西坪鎮龍地村人。

  福建省安溪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陳俊傑:在2005年的時候,他就因為拐賣婦女罪被我們抓獲。

  警方經過調查發現,林和順因拐賣多名婦女兒童犯罪,早在2007年的時候,就已經被法院判處死刑,已經執行完畢,而林和順在當年,並沒有交代拐賣劉瓊的情節,這也使得劉瓊被拐案在當年沒有被及時發現。

  2012年6月3日是個星期日,湖北省鄖縣公安局為劉瓊送來了剛剛補辦的臨時身份證。十年來,劉瓊都快忘記了自己是誰,如今她再次拿到了自己的身份證,她説以後要開始新的生活了。而因為劉瓊在2007年的時候被法院宣告了死亡,她的戶籍已經被登出,她“死而復生”,按照法律的規定,要先申請撤銷宣告死亡的判決,然後到公安機關申請恢復戶籍,當地的公安機關也表示會依法儘快為她辦理。

  湖北省十堰市鄖縣公安局局長徐正明:她有了身份證,她就可以參加新型農民合作保險,醫療保險這樣,這樣她們家的醫療費用的壓力,就可以減輕一些。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曲新久:收買拐賣的婦女兒童最高刑期只有三年,拐賣婦女有死刑,有無期徒刑,有十年,最低是三年,所以從這裡來講,從未來的立法,立法者也已經多次考慮,但暫時沒有那麼快,現在其實也要考慮,能不能對收買被拐騙的婦女兒童的人要提高他的法定刑期,比如適當地提高到七年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可以判他三年到七年,這樣一來,可以通過法律的角度,對收買婦女兒童的市場進行適當的抑制、遏制。

  當年拐賣劉瓊的人販子林和順,由於拐賣婦女犯罪已經被處以極刑,僅他自己交代過的他拐賣過的婦女就已經達到了三十幾名,今天我們在劉瓊的身上,能夠看到那些婦女的影子,她們被拐賣她們精神受了刺激,她們成為生孩子的工具,最終她們不得不在自己的父母和孩子之間做出艱難的選擇,這就是那些被拐賣的婦女普遍的人生軌跡,為了讓這樣的悲劇不再一幕幕地重演,司法機關嚴密法網,斬斷拐賣犯罪的鏈條,有效遏制、剷除買方市場顯得尤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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