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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與法]相互“暗算”的親姐妹(20120727)

來源:央視網2012年07月28日 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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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故事的開始,我們先來想象一下這樣一個場面。在一個客廳裏,三個人正在交談,其中一個女人的手袋裏秘密地裝著一個微型錄音機,她有意地將問題藏在閒聊的只言片語中,苦苦地等待著機會。當對方説出的一句話,正是自己想要的時候,她的嘴角微微露出一絲得意的神情。這一幕不是發生在諜戰劇中,而是下面這個案件發生過程中真實的一幕。

  這個人叫張敏,住在上海浦東。2012年2月2號下午,她和丈夫頂著寒風乘坐公交車,趕到幾十公里外的姐姐家。張敏夫婦倆不是來姐姐家串門的,而是另有企圖,妹妹張敏的手提包裏藏著一台微型錄音機。

  姐姐不在,只有姐夫在家,張敏心中暗喜,拉著丈夫坐下,就和姐夫閒聊起來。關鍵時刻,張敏的一隻手伸進提包,悄悄打開了錄音機。

  聽姐夫説了一番話,張敏和丈夫對視一眼,會心一笑。

  小陸(妹夫):這一套錄音錄好呢,因為已經談到房子的事了,我老婆就關掉了。

  拿到了姐夫的談話錄音,妹妹、妹夫感覺心裏托了底,聊了會兒家常,興衝衝就離開了。可是,張敏夫婦萬萬沒有想到,僅僅過了十四天,當姐姐、姐夫的也同樣給妹妹、妹夫來了這麼一手。

  妹妹走後沒兩天,姐姐張勤接到二弟打來的電話,問姐姐有什麼把柄落到了妹妹張敏手裏。張勤很納悶,姐妹之間能有什麼把柄?仔細一問,張勤頓時火冒三丈。

  張勤(姐姐):我弟弟就跟我説,她錄音了,你們的話證據在她手裏。後來我聽了,心裏氣啊,幾夜都睡不著。好人沒好報,後來我們這些人都説,你救了兩條落水狗上來咬你們,氣不氣人。

  幾天幾夜,姐姐張勤悶在家裏越想越窩火。2月16號白天,張勤也撥通了妹夫小陸的手機,也來了個秘密錄音。

  一個鬼鬼祟祟偷偷錄音,一個睚眥必報反錄音,這姐妹倆難道是諜戰劇看多了,真把自己當福爾摩斯了?其實這對親姐妹像偵探一樣秘密錄音,都是為了一套房子。

  這套房子位於上海郊區奉賢的一個小鎮上,距離奉賢城區還有幾公里,面積不大,也就五十一平米,如今住在房子裏的人是妹妹張敏。別看房子偏僻,面積小,張敏住在這兒心裏可痛快了。

  張敏(妹妹):我走到這裡心裏就一亮,心情,一個人的心情是很重要的,你説是吧?

  張敏説這套房子以前是姐姐姐夫的,六年前一次家庭聚會上,張敏聽姐夫説想賣房,就動了心思,想離姐姐近一些,老了有個伴兒,互相照顧。

  張敏(妹妹):因為我姐姐身體不好的,胃開刀,五分之三拿掉過,我想就一個姐姐。因為距離近了,來回來回容易,哪怕騎個自行車20來分鐘也到了,就是為了這個。

  張敏很快把想法和姐夫説了,還湊了六萬元房錢給了姐姐姐夫。一年後,張敏把全部心思都花在了房子的裝修上,精心佈置這個家。

  張敏:我們花費了一生的積蓄精心裝修了這個房子的,想一輩子住下去的。

  2010年初,張敏聽鄰居説,這套房屋所在的小區要拆遷,拆遷補償的條件很優厚,張敏很高興。不過很快張敏就高興不起來了,因為姐姐到處跟人説,這套房子是借給妹妹住的,根本不是賣。張敏夫婦急了。

  張敏(妹妹):什麼證據都沒有的,我們交錢的時候沒有收條,也沒寫協議,她説租給我的也沒協議,我説你賣給我的也沒協議,我們就想找你談談房子的事,想坐下來大家自己好商量的。

  妹妹張敏説,姐姐賣房這件事情,兩個哥哥都知道,她也想讓哥哥們幫著勸勸姐姐。

  張敏(妹妹):其他都知道是賣給我的,但是人家怎麼説呢,兄弟姐妹,一個姐姐,一個妹妹,我在這裡我就跟我哥哥説的,我説在這個世上,他是你的姐姐,我是你的妹妹,我不會為難你們的,我就跟我哥哥麼説的,在這個世上我不會來為難你們兩個哥哥的,但是他們心裏有一筆帳目,到底是賣,到底是租都知道的。

  張敏想和姐姐再好好説説,可是一向和善的姐姐變了,根本不和她談,怎麼辦?今年春節聚會期間,有親戚給張敏夫婦出了個主意。

  小陸(妹夫):你們想辦法給她錄音,跟她講房子的事,還有一點證據。

  張敏説房子是她從姐姐手裏買的,可她買房無合同,交錢無收據,最關鍵的是,雖然她在這個房子住了6年,可至今這個房子都沒有辦理過戶,房屋産權證上寫的還是姐夫的名字。房屋買賣這麼大的事兒,雖説是親姐妹,買房賣房不簽合同,也就罷了,怎麼收下房錢這樣的大事,姐姐也不寫個收條?還有啊,你説這個妹妹,買了房子,什麼憑證都沒有,住了六年,為什麼不抓緊過戶呢?這種種怪狀在姐姐張勤眼裏都很正常,張勤説,之所以會出現以上這樣怪狀,是因為這房子我壓根就沒賣過。

  姐姐張勤説他們姐妹四人,她是老大,中間還有兩個弟弟,因為母親去世得早,作為大姐,張勤一直照顧著下面幾個弟妹。

  張勤(姐姐):上海以前沒有空調沒有什麼的,很熱的,鄉下都很風涼都叫他們來,都照顧他們,到我這裡來吃住,都幾天,兩三天最起碼,到這裡來,睡要十幾個人睡,家裏被子枕頭什麼東西都很多,我弟媳婦都説姐姐家裏像開旅館。

  逢年過節,每次全家人到姐姐張敏家裏做客,鄰居們都看在眼裏。

  張老師(姐姐的朋友):我跟你講,她的身份是什麼身份呢,她的身份就是有點像《兒女情長》裏面的大姐的身份,她總認為我是大姐,爸爸媽媽沒有了,我要對這些弟弟妹妹關心,親情,她一直是以這個身份來對待弟弟妹妹的。

  因為妹妹張敏排行最小,而且生了一對雙胞胎,家庭條件是最差的,張勤對小妹妹特別照顧。

  張敏(妹妹):我姐姐聰明,挺聰明手巧,她在老年大學編織了什麼東西,今天學了什麼東西了,她會編,她自己有一個了,就給我一個。

  2005年春節,兄弟姐妹們聚一起吃飯,妹妹妹夫席間又開始訴苦,説房子小,孩子又大了,住不下。聽了這番話,姐夫老謝很心疼。回家後老謝就和妻子張勤説,反正家裏還有一套房子空著,不如讓妹妹住吧。

  老謝(姐夫):雙胞胎,小孩大了,住在茶几上,像這麼大的房子擺一個床,你説可憐嗎?我説你們借去,借去就借去住了,這樣子,人就是這麼回事情。

  聽了丈夫的話,張勤一口回絕,因為張勤對妹夫小陸印象不好。

  張勤(姐姐):男的壞的,就是挖空心思想佔人家的便宜,就是這種人,他就是説借給他住,我説不要借,借給他幹嗎?以後沒事找事做。

  看到妻子發脾氣,老謝也有些火,隨口又説了一句,把張勤説愣了。

  張勤(姐姐):他説不是借給我妹妹住的,是借給你妹妹住的。我一聽很感動的對不對?我想象我自己的妹妹不肯借,我姐夫的都借了,幫助她的困難對不對?就這樣的,我也不想,我也沒説同意不同意。

  張勤再也沒反對,一年後妹妹和妹夫把房子裝修一新,住了進去。2010年底,張勤聽説給妹妹借住的房子,面臨拆遷。張勤心中暗喜,趕緊把丈夫和女兒的戶口遷回這套房子裏,希望拆遷後能多分一套房子,留給妹妹住。

  張勤(姐姐):我就想多用點平方,親情的關係我準備多分一套房子,太大了也不行,我分兩個小的,給你一套小的,我説還給你一個親情,到時候你自己買,我不管,給你一個多少平方。她就等不到這一天,狗急跳墻了。

  張勤説借給妹妹的這套房屋,曾經是公租房,1994年以丈夫老謝的工齡相抵買下了這套房子。自己和丈夫都是工薪階層,名下就兩套房子,以後要留給女兒回來照顧老兩口,這房子就是借給妹妹住,根本沒想賣過。

  張勤(姐姐):我們沒有做老闆,東一套房子,西一套房子讓給你可以,我們工薪階層,兩個人的工資很少的以前,靠嘴巴裏省下來,靠借一點買的,我賣給人家幹嗎,我自己住不行,我買不起下次,我賣掉幹嗎,自己的房子對不對?

  姐姐張勤説,至今房産證上的房主還是丈夫老謝的名字,如果妹妹真是買房,為什麼這麼多年不過戶呢?

  張勤(姐姐):我賣給她要有手續的,要有簽字的,沒有這種法律程序的,對吧?怎麼算買賣。

  姐姐張勤堅決否認賣房,不過對於妹妹給了自己六萬元錢,姐姐倒是坦坦蕩蕩地承認,錢確實拿了。這又不合道理了,六萬塊錢,可不是小數目啊,如果不是賣房子的錢,就算是租金,也太多了,這套房子當年一個月也就幾百塊錢的租金啊,六萬塊錢夠租十年的了;如果按照姐姐張勤的説法,房子是讓妹妹免費借住的,她憑什麼收下這麼多錢呢?

  對於當初為什麼拿妹妹六萬塊錢,張勤這樣解釋。她説給錢那天,妹妹和妹夫一早就來家裏了,吃了中飯聊天,又吃了晚飯,直到快走的時候,才從包裏掏出一樣東西。

  張勤(姐姐):我説這什麼東西,給你房子的錢,也不是説買房子的錢,給你房子的錢。我馬上就説,我房子不賣的,我不要這個的,你住你們住好了,我不要的。

  聽姐姐這麼説,妹妹和妹夫放下錢轉身就告辭離開了,姐姐拿著錢就追出門。

  張勤(姐姐):我追出去,兩個人,我這個錢拿出來就不拿進去了,不拿去了。我不賣的,我不會賣給你們的,追到車站上,車站在馬路對面,6點多鐘我在車站給他們,我不要,我不要,這個錢拿出來就不拿進去了。

  姐夫:就這樣。

  姐姐:就這樣我就拿回來了,車子裏了我就拿回來了,丟在地上讓人家拿去怎麼辦?

  張勤説她和丈夫商量過,決定先存起來,如果強行給妹妹,妹妹一家也不好意思住了,等到妹妹一家搬走,或者孩子結婚的時候,連本帶息一起還給妹妹就可以了。

  老謝(姐夫):給她不要,怎麼辦?不要我們就放了,好,下一次,她走了,因為關係挺好的,關係好,下一次如果説你搬走了,有房子的話,我們可以連本帶息都給她。

  姐姐説這麼多年,妹妹從來沒有提出過戶。如今非要説當年扔下的六萬塊錢是買房子的錢,在張勤眼中,這不是強買強賣嗎?

  老謝(姐夫):哪有這樣的話,我借給人家房子,人家出錢裝修,給你點錢,時間長了這個房子就是人家的房子了,哪有這樣的事情啊,房産證又不給你。

  其他兄妹聽説姐姐和妹妹因為房子發生了糾紛,對妹妹張敏的做法表示不滿。大家都説,那個房屋是姐姐借給妹妹住的,不是賣房。

  小弟:當時解決她困難一下,根本沒有賣給她,沒有這個説法的。

  問:那你妹妹為什麼説是姐姐賣的呢?

  小弟:她動了歪腦筋了,那個房子以前也不止6萬塊錢啊,對不對。要是賣給她的時候,他也要辦手續,辦什麼的。手續沒有辦,什麼東西都沒有,怎麼賣給她的呢。

  大弟:作為一個成年人,你説我們買下來了,我必須趕快去過戶對不對,房産是你的名字就是你的了,也沒有過戶也沒有什麼情況,她説房子是她的。

  表妹:完全顛倒是非,我們家老老少少這幾個都知道這個房子是借給她的,怎麼反過來了。

  事到如今,一些親屬甚至懷疑妹妹張敏早就已經預謀好了。

  表妹:從現在看來,可能她早就有預謀,借房子幹嗎,裝修這麼好了,買這麼好的傢具安置在這裡,她這樣不行,再説2006年的時候,從早到晚一直沒説過買房子什麼,一直沒説,就是臨走的時候錢一扔,我姐説怎麼怎麼,姐姐説給我們聽的,説她怎麼這樣的。

  張勤(姐姐):我們老實人給他們兩個騙的,有心計,一步一步地騙我們,兩個人,他們高枕無憂了。

  最打抱不平的是姐姐的鄰居和老年大學的同學,她們説姐姐和姐夫就是借房子給妹妹住,從來沒有説賣過。因為她們這些女人在一起,聊的就是家長裏短,張勤家的事情,她們都知道。

  張老師(姐姐的好友):姐姐收留妹妹,姐姐看到妹妹苦,房子沒有地方住,兩個外甥晚上要搭鋪,所以只能説明是收留他們,照顧他們,但是想不到現在有這個回報,但是就是他們妹夫和妹妹已經有心計了,一步一步的已經想好了,準備要把這個房子搞到手的。所以現在到這個地步,我就感覺到以前兩個寓意,一個是農夫和蛇,還有一個就是東郭先生和狼,知道吧是這兩個寓言,對他們現在的現狀很分明的。

  在釆訪中,妹妹張敏帶著記者去看她買房之前住過的不到十三平米的小屋,小屋裏蝸居著妹妹張敏一家四口,張敏夫婦和一對雙胞胎兒女。從八十年代末搬到這裡,一家人在這間小屋住了二十多年。這個茶几,白天用來吃飯和招待客人,晚上被褥一鋪就變身成了女兒的床。而這張木頭沙發是張敏兒子的床。

  小陸(妹夫):兒子睡在這裡,一個腳伸到這裡,要到這裡。就是腳,就是這樣睡。

  家裏唯一一張床,有一半都堆放著被褥等雜物,當時張敏擠在另一半床上睡,而丈夫小陸只能睡在陽臺上。

  小陸(妹夫):頭在這裡,我睡給你看,來,你枕頭拿來,我睡給你看,無所謂的。就這樣,就這樣睡,就這樣。

  記者:平常就是這樣睡在陽臺的。

  小陸(妹夫):對,天熱。

  張敏説就是為了孩子,她才湊出6萬塊錢買了姐姐的房子,如今她孩子都近三十歲了,還沒有結婚,只有這套房子,是一家的希望,姐妹的情感自己看重,但是這套房子,自己是萬萬不可能放棄的。

  張敏(妹妹):最後悔的親情沒了,最後悔的就是這個,親情沒了。

  記者:讓你放棄這個房子怎麼辦?親情。

  張敏(妹妹):不會,不會,我放棄這個房子我住哪,我困難,我沒法住。她家裏挺大的,她不缺錢不缺房子,她要把我趕到死路上。

  張敏説,這六年時間裏,自己和姐姐也提過辦理房産過戶的事情,姐姐都推脫了。

  張敏(妹妹):我要過戶,姐姐説你不要過了,反正是姐妹兩個人也無所謂的。

  小陸(妹夫):我們講算了,姐妹關係好,就這樣算就算了,就這樣拖下來了。

  張敏(妹妹):在這個十個月,我房款給她的時候,你説不賣的時候,你另外退給我,我當初這裡房源還是好多的,我好買房子的,你説是吧?當初假設你不賣給我的,我這個仲介我去看過了,房源挺多的我這邊好買房的,她一直沒退,一直沒説。

  故事説到這裡,這套房子,這姐倆到底是借住還是買賣,真是沒人能弄得清楚了。如果只是借住,那這六萬塊錢,姐姐為什麼一直都沒還給妺妹?如果真是買賣,那妹妹為什麼在長達六年的時間裏,既不簽合同也不辦過戶?今年4月,就在姐妹倆相互偷偷錄音之後的兩個月,妹妹張敏把姐姐就告上了法庭,要求姐姐協助自己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妹妹的這個做法,把姐姐氣壞了。

  法庭上姐妹雙方都出具了自己的錄音。姐姐的錄音,是打給妹夫的一段談話。

  張勤(姐姐):是在評估哦這裡?

  小陸(妹夫):電話打來講要評估的呀。

  張勤(姐姐):人家不會打給你,人家講應該打給我的。

  小陸(妹夫):不是,上次打過來講評估的,我就來拿,拿好後我已經去了三天了,去了三天。

  張勤(姐姐):他不跟你約好,你去三天也等於白等的。

  而妹妹的錄音,是姐夫和妹妹,妹夫三個人的聊天。

  老謝(姐夫):張勤疙瘩肯定有的,當時賣給你們6萬元,想不到後面有這樣的事情,實事求是講,想不到有動遷,這是事實。

  張敏:知道有動遷,你不會賣給我,我也不會來買你的。

  老謝(姐夫):對對,絕對不可能賣的,實事求是講。

  法院對於兩份錄音證據,認為“因錄音內容無其它證據佐證,不能作為直接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為了弄清楚這六萬元錢到底屬於什麼性質,法官專門去房地産交易中心調取了當時的房屋交易信息,資料顯示,在2005年初,同一小區相同類型房屋的成交價格是五萬元,2006年房屋的成交價是八萬元。

  張靜(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法院 助理審判員):原告的意見堅持這個就是購房款,被告的意見就是堅持這是租金,那麼我們通過這個房屋價格的一些調查,就是顯示在當時可能這個6萬塊錢要稍微偏低一些,但是給予他們親情之間的一些親情關係,那麼就是這6萬塊錢的話,作為當時的稍稍低於市場價也是可以理解的,我們認為6萬塊錢作為房屋的購房款更為合理。不管是租賃是否清楚,但是你就是説拿到6萬塊錢以後,在長達六年七的時間當中,你的內心一直是,如果按照被告所説的那樣,你的內心一直沒有承認這個房屋是賣給對方的,那麼你為什麼不是去尋求通過親戚朋友,或者通過其他,尋求把這件事情解決掉,而是把6萬塊錢的錢款保存在自己這裡,從這個角度上來講,我們覺得這個也是有背常理的。

  由於訴爭房屋産權一直沒有過戶,那是不是可以以物權登記為準,依然認定是姐姐姐夫的房屋呢?

  張靜(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法院 助理審判員):可能有的人想這個産證上還是作為被告的,因為沒有過戶,我們就是説買賣合意的這個達成,買賣合同的成立,跟房屋的這個過戶是兩碼事,房屋的産權過沒過戶,它實際上解決的是一個物權的問題,你們之間有沒有這個是合同的關係,正是要先確定你們之間這個買賣的合意存在了,才有權利要求被告去過戶,而不是説因為我這個房屋過戶了,然後才確認我這個合同是存在的。

  2012年6月19號,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姐姐張勤等協助妹妹張敏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妹妹張敏償付姐姐四萬元。對於法院的判決,姐姐張勤目前已經上訴到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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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央視網

更新時間:2012年07月28日 03:50

視頻簡介:本節目主要內容:張敏和張勤姐妹倆,一個鬼鬼祟祟偷偷錄音,一個睚眥必報反錄音,這姐妹倆像偵探一樣地秘密錄音,都是為了爭奪一套房子。本期節目講述為了爭奪房子,而相互“暗算”的親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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