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的一天,在深圳發生了一起特殊的暴力捆綁事件,説它特殊是因為發生的地點是在一所教書育人的學校裏,而被捆綁的人是竟然一個柔弱的女子。
這位保安就是當時對張女士進行捆綁的當事人,他説捆綁的原因是為了保護鉅款的安全。
保安 :賴主任拉下來了,就這樣背著,她用手搶下來,我們就拉住她的手,她就罵,腳就踢,手(抓)我們,我們就順手將她捆起來,剛好那裏有繩子,綁那個書的繩子,拿繩子捆起來
記者 一般的人覺得,一個女人怎麼搶錢?你們為什麼還綁她?
保安:怕她一搶錢,那麼多錢,差不多100萬,搞的整個掉了樓下不見了,那損失更大了。掉下不是要掉下面幾樓,五樓、四樓掉下去,怎麼找得到。拿著她的手,捆她的手,她踢我們,連腳捆起來了。一捆她説我們打她,我們怎麼了,後來老闆全部都過來了。後來我們報110,到派出所去了。
張女士只是一個非常柔弱的女子,她是一個什麼樣的人,為什麼要搶錢呢?而且為什麼還要到學校來搶呢? 被捆綁的女子不是別人,正是這所學校董事長黃榮忠的妻子張女士,張女士説發生捆綁的起因是學生交來的一筆80萬元的學費。
張茂珍:因為上學期收的學費,什麼來龍去脈都不讓我過問,我無權過問,那我這學期我就想到,我就跟我女兒去到收費那裏,我是在那收費。
學費收完以後,財務人員把錢拿到了財務室,張女士就趕緊跟了過去。
張茂珍:我説你怎麼不把錢 存銀行 ,當時那天下午有80萬,我説你怎麼不把錢存進銀行,他説就放在這裡,我説這樣很危險的,我説你不把錢存進公帳,我這樣説,我説我到時候我報警。
黃榮忠弟弟:我們的開戶銀行是在農業銀行。開車去的話,如果不堵車的話可能十幾、二十分鐘。萬一有個堵車的話,半個小時,40分鐘説不定,那財務人員就認為,提著大筆現金,如果去到銀行關門了,停業了,因為星期天他比較早停業的。又提回來,這樣一來一回,增加不安全因素。
在張女士的一再堅持下,財務人員把錢取了出來,去存銀行,但是,在下樓的時候,意外的事情發生了。
張茂珍: 從六樓走到四樓,比較偏僻的地方,因為老師放假,然後他這樣一踢我,我整個人就這樣一甩下去,然後我還不知道怎麼回事,然後他用繩子這樣捆,腳給不綁,還踢我這裡,這裡他們用腳這樣踩,我女兒當時看見,她説救命啊,救命啊這樣,救命她到處在那裏喊
在張女士女兒拍下的這張照片中,最前面的這個人不是別人,正是張女士丈夫黃榮忠的二哥,初看這張照片所有的人都會認為是黃榮忠的二哥指示保安進行捆綁的,可他本人説不是。
黃榮忠弟弟:當時我在那邊,正在接待著人。這人有人來報名,我跟人家解釋的時候,我聽到這邊有聲音,我就沿著這邊走過來,走過來在走到這裡的時候,我看到這麼個一個情景,我就愣住了,站在這裡,看了一下,又聽到這邊我侄女在叫,我就轉過來身來看一下,我説侄女你在做什麼,她在這個位置,她就把頭扭過來,就拼命的轉過來,她就叫她女兒,她女兒講黃毅翔(音),她就説翔,快點,拍起來,拍起來,就這樣拍起來。這樣子,我説你在拍什麼?我説翔,你在拍什麼,有什麼用?
張女士被捆綁起來,到底是因為搶錢還是被陷害,因為當時的錄像沒有拍到,真相恐怕只有在當事人自己的心裏了。但是,他們畢竟都是一家人,為什麼要發生這麼大的衝突呢?
張茂珍:爭家産。
記者遲忠波:你有多少家産需要爭?
張茂珍:上億。
上億家産,哪來的上億家産,一家人又為什麼要爭奪呢?原來,張女士的丈夫黃榮忠生前開辦了一所學校,資産已經過億,學校有師生3000多人。除了小學、中學部還剛剛開辦了高中部,可就在學校蒸蒸日上的時候,黃榮忠因病突然去世。
張茂珍:那很悲痛,我那天晚上哭了暈了8、9次
黃榮忠去世之後,還有一個人最為悲痛,這就是他的三弟黃榮紅。在黃榮紅很小的時候,他的父親就去世了,作為大哥的黃榮忠和母親一起承擔起撫養弟弟長大的重任。
黃榮忠弟弟: 長兄如父。一直成長過程當中也視他為父親,是這樣。直至現在就好象失去的一樣,是這樣的,所以我的兄弟情分是很深厚,很深厚,我哥的妻室對我的那種打擊,我説我一直以來是窩心止痛,就錐子扎著我的心,我是做夢會嚎啕大哭,我哥走了之後對我衝擊是這樣。
黃榮忠留下的最大遺産就是這所學校,黃榮忠去世的突然沒有留下任何遺囑,遺産該如何分配,這些問題擺在了黃家人面前。
黃榮忠弟弟: 最迫切要做的就是要保持學校的連貫性,要無縫對接。 通俗一句話,要讓廣大的師生家長吃一顆定心丸。
黃榮紅説正是出於對大哥的這份感激之情,所以,他會盡力照顧好大哥的遺孀張女士和兩個孩子。
黃榮忠弟弟: 我們兄弟一定會比我大哥在生的時候還更加的尊重你,你在我家的地位永遠是大嫂
黃家符合遺産繼承條件的人有七個人 ,分別是張女士、黃榮忠的5個子女和黃榮忠的母親。黃榮忠的第一任妻子生了一兒一女,第二任生了一個兒子,第三任就是張女士生的兩個子女。
張茂珍: 我老公一死,我整天在那裏哭,然後黃榮紅就來,就拿來一份合作興辦協議的那個協議書出來,他説他也有股份。
這份《合作興辦學校協議書》顯示,學校是黃榮忠和黃榮紅等四個人共同辦的。 其中,黃榮忠佔有學校40%的股份,其餘三人各佔20%。這樣的話黃家的七名繼承人就分割黃榮忠在學校40%的股份,因為是夫妻共同財産,張女士首先繼承了20%的股份,其餘20%有張女士和其它6名繼承人平分。
隨後,黃家人和張女士簽訂了一份《關於學校股權份額和確定管理事項原則的協議書》,商定以後張女士作為學校的校董,每月可領1.3萬元工資做生活費,學校全面交由黃永紅等人接管。
黃榮忠弟弟:我也不能説我的能力有多強,但是我的心是比任何人都更愛護這個學校。我會更用心的管理我這個學校。
張茂珍:董事長他説由他做,那我也答應了,答應由他做。想到我只要把小孩撫養成人,也告慰我老公的在天之靈,把學校管理好,發揚光大。這個是我的最大的心願。
在黃榮忠去世以後,黃家人對於張女士和兩個孩子非常照顧,這讓剛剛失去丈夫的張女士,感到很溫暖。可是,隨後發生的一些事情,讓張女士覺得,自己被黃家人騙了 。
張女士説,把學校建設好是丈夫未盡的事業,所以也很想參與到學校的管理當中,可是,卻遭到了黃榮紅的堅決反對。
張茂珍:什麼都不讓我知道。我老公死過後,賬目不讓我問,什麼事情不讓不管,我真的被他踢出去 。
不僅如此,張女士説,就連自己作為校董應該得到的13000元錢,也很難痛痛快快拿到。
張茂珍:去財務好像我是一個乞丐一樣,好像要向他拿錢一樣,要向他摟錢一樣,連財務臉色都看,就是聽黃榮紅説,教唆他,故意怎麼逼我就範
自己是學校的校董,卻無法參與學校的管理,一氣之下張女士就到當地教育局進行投訴,而工作人員的話,讓她覺得黃家人欺騙了她。
張茂珍:我説的這些遭遇給他聽,他説學校不是黃榮忠獨資的?他就這樣説,你叔叔沒份,你怎麼就簽了,他説沒份,他就這樣説。
張女士説她查閱教育部門的相關文件得知,整個學校都歸屬黃榮忠一個人,根本沒有四個人聯合辦學之説。
張茂珍: 我就生氣,我起訴説我簽的那份合同我是給他騙了
於是,張女士找到了黃永紅,要求對學校的股權進行重新分配。張女士首先要求分得學校50%的股份,然後剩下的50%的股份再由七個繼承人平分。因為張女士的兩個子女還沒有成人她代為持有,這樣的話她就可以持有學校70%以上的股份,成為學校最大的股東。
黃榮忠弟弟:這是一個非常非常謊話連篇的一種説法
在黃家人看來,張女士早就知道教育局文件中登記的人只有黃榮忠一個人,她這個時候提出學校是黃榮忠一個人的,其目的就是想獨霸學校。
黃榮忠弟弟:我不可思議,最後歸根到底,只能説因為是太貪婪了,太貪了,貪吃,貪財、貪心,人心不滿足,是這樣。
按照黃榮紅的説法,當初學校是四個人共同出資興辦的,可是,為什麼在教育局的登記中,只寫了黃榮忠一個人呢?黃榮紅是一名律師,他不知道隱名股東存在的風險嗎?
原來,在2003年的時候,黃榮紅聽説有一所正在籌建的學校因為資金的問題要轉讓。
黃榮忠弟弟:就知道了有一個學校的項目,就一個公司批復的學校的項目,連同地皮,教育用地,一同想轉讓。或者尋求合作方,一起來辦學。得到這個信息。
黃榮紅把這個想法告訴了大哥黃榮忠,二人一拍即合,決定拿下這個項目。
隨後,又找了兩個人共同出資 。
黃榮忠弟弟: 怎麼個原則呢?大哥人口比較多,子女比較多,而且是主力是已大哥來主導,來關係的。大哥佔40%。我們另外三個人各佔20%。就簽了一個合作興辦學校的協議。
可是,在寫學校的申辦人的時候,四個人決定只寫黃榮忠一個人。
黃榮忠弟弟:因為舉辦人,學校行政審查,有一個程序。對每一個舉辦人的資質,他要申辦辦學許可證。這一套手續他要審查,你多一個就多一個審查程序。肯定是會耽誤辦學許可證的進程。
為了證明自己的説法,黃榮紅拿出了當初的一些原始單據。從這些單據上來看,的確學校建設初期的時候,黃榮紅有資金投入。
黃榮忠弟弟:就我們共同投資。我告訴你,就是跟上手簽轉讓協議之後的第一筆的錢就是我付的,150萬,第一筆,首期款,都是我付的。後來陸陸續續那些都有走帳記錄。
黃榮忠大兒子:我爸爸,我叔叔他們,這是現在誰都知道的。一起合建。這是誰都知道的。
張女士覺得這些單據和協議都是偽造的,因為,她從來也沒有聽丈夫提起過合夥建學校這件事情。於是,她到羅湖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當初簽訂的那份股權劃分協議書,同時,對丈夫黃榮忠的股權進行重新分配。
如果張女士的訴訟請求得到法院支持, 她就可以獲得學校70%的股權,那就可以成為學校的當家人,而這黃家人是絕對不能接受的。張女士也知道黃家人一定會反擊,可她怎麼也想不到黃家的反擊竟然如此的徹底,以至於讓她可能得不到一分錢的遺産。
解説:就在張女士焦急等待羅湖區法院開庭的時候,2011年12月,她卻接到了廣東省和平縣人民法院的開庭通知。原來黃榮忠第一任妻子的女兒黃群芳和第二任妻子的兒子黃建龍一起把和平縣青州鎮人民政府告上了法庭,請求判決撤銷青州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填發的男方為黃榮忠女方為張茂珍的結婚證書無效,張女士被列為第三人。
黃榮忠女兒:就是她跟我父親不是合法夫妻,就是樣子,只是存在同居的關係。
黃榮忠大兒子:我們認為她不是我爸的一個法定上合法的妻子。
張女士和黃榮忠已經有了一兒一女,她怎麼也想不到丈夫前妻的兩個子女居然説她不是丈夫的妻子。
張茂珍:肯定是非常的意外,那能可能?我對他們(都很好),我説這個不是太荒謬,太荒唐了嗎?
6215張茂珍女兒:就是很傷心,因為我媽媽對他們那麼好,還這樣對我媽媽。以前過年都是我媽媽叫他們過來,還有我哥哥、姐姐,以前我那些哥哥、姐姐就是我們 哥哥、姐姐,然後之後都是我媽媽幫他們過生日的。
起訴父親和繼母的結婚證無效,兩個孩子為什麼要這麼做呢?原來,張女士在到法院起訴股權分配協議無效的時候,附上了結婚證書,而兩個孩子知道父親從來沒有和繼母領取過結婚證。
黃榮忠大兒子:我父親當時就是在2009年的時候,我在跟他坐下來聊天,在聊一些以前家庭的那些感情的問題,我媽媽,或者怎麼樣就問到這樣,我就隨口問了一下,我説你跟珍姨結婚證的話,為什麼沒有領?他當時可能覺得我小孩子,也沒有告訴我太多,他説這些事你就不要擔心那麼多,反正就是沒有領,他也不會太願意告訴我這些事情。
在黃家人看來,雖然黃榮忠一直和張女士沒有領取結婚證,但是,他們一直把張女士當成一家人。
黃榮忠大兒子:但是她非得這樣子,所以我也沒有辦法。我只能和我爸爸説一聲對不起,或許是真的是作出一些令我爸爸不開心的事情,但是我真的忍無可忍,我希望我爸爸會原諒我。
黃家人懷疑這個結婚證有假的原因是這個結婚證書上的頒發日期是2008年9月22日,而黃榮忠和張女士生活在一起的時間是在上世紀90年代末,為什麼在10多年後才去領取結婚證呢?
張女士説,在1999年的時候,他在丈夫黃榮忠開的酒店裏打工,黃榮忠對她很有好感。
張茂珍:後面我老公就開始追,追,追,想辦法,看到人還可以。後面相處
雖然兩個人相差13歲,但是張女士並不介意,很快兩個人辦了婚禮。
張茂珍:當時你都知道老家,我想到擺了喜酒,老家的風俗,想到我擺了幾十張喜酒,我老公又派了九部車,從這邊,很轟動,很熱鬧的這樣接我,接我去擺酒,
婚宴辦了,可是兩個人卻一直沒有去領取結婚證。
張茂珍:我們農村觀念,結婚擺酒是夫妻了,對外公開了
不久,張女士生了一兒一女,孩子慢慢長大很快到了上學的年齡,可是,卻一直沒有戶口,為了給孩子辦戶口兩個人去領取了結婚證。
張茂珍:我跟我老公一起去領出來了結婚證,一起去鎮政府拿結婚證,補辦結婚證這樣。
黃榮紅經過核實,確認結婚證的確是真的,但是,他同樣也了解到當時領取結婚證的時候,大哥黃榮忠和張女士根本就沒有去現場。按照《婚姻法》規定,夫妻雙方本人沒有到現場是不能辦理出來,既然如此,張女士的結婚證又是怎麼辦的呢?
黃榮紅説,張女士在1999年開始就和大哥同居在一起,雖然,兩個人有了一兒一女,但黃榮忠卻並不想領取結婚證。
黃榮忠弟弟:因為我大哥一直跟我説,他説沒有領證 。
沒有結婚證,兩個孩子的戶口問題就無法解決,怎麼辦呢? 黃家人的祖籍是在青州鎮, 他們找到了熟人幫忙。
黃榮忠弟弟:解決的過程中,發現呢,應該有一個結婚證,可能會減少很多經濟上的付出。
於是,黃家人找到了一個熟人來辦理結婚證。
黃榮忠弟弟:正好我的表哥他有一個非常友好的好朋友,不知道戰友什麼,據他後來説是戰友,是婚姻登記員。
黃榮忠紅説,因為是托熟人辦事,所以在本人沒有到場的情況下,就把結婚證辦下來了。
黃榮忠弟弟:他的結婚證寫出來之後,好像後來很快就把戶口給辦了,辦了之後我師弟就把結婚整合戶口本裝在一起就交給了張茂珍。
因為是違規辦理的結婚證,這個婚姻登記員很快又出具了一份登出二人結婚證的文件。可是,他們也不知道結婚證是怎麼到了張女士的手裏。
關於結婚證的問題,張女士和黃榮紅説出了兩個不同的版本。而張女士説領取結婚證的當天是她和黃榮忠一起去的,而且,她記得清楚給他們辦理結婚證的那個人辦事人員姓賴,那麼,這個姓賴的辦事員還記得當初登記時的事情嗎?
記者電話採訪了張女士所説的這個姓賴的婚姻登記員。
記者遲忠波:有的事跟您核實一下,我想問一下,當初那個叫張茂珍的和黃榮忠有沒有親自去辦理婚姻登記手續?
賴主任:他沒有來。
記者遲忠波:可是他説他去了,而且見到您了?
賴主任:他當時沒有來的。
記者:那她手裏兩張婚姻登記是怎麼出來的呢?
賴主任: 他是托他的表弟來代辦的。
記者:代辦的,那當時他們兩個人都沒有去?
賴主任: 嗯,他們兩個人當時沒有來的。
記者遲忠波:那為什麼在後來的時候,2008年又發了一個撤銷他們婚姻登記的這樣一個文件?
賴主任: 這個資料當時的時候,我們這個鎮裏面的領導檢查工作的時候,他們發現那個結婚證書不合適,那個婚姻登記是錯誤的。後來就根據他的戶籍,他當時就沒有來,他也沒有來簽名,後來政府作了取消的決定。
結婚證有效還是沒有效的紛爭消耗盡了張女士和黃家最後的一點點親情,彼此之間的矛盾只有依靠法律來解決。那麼,張女士與黃榮忠的結婚證到底是有效還是無效?法院會怎麼認定嗎?
廣東省和平縣人民法院經過審理認為:張女士和黃榮紅的結婚證屬於非當事雙方親自到場辦理,因此判決撤銷兩人的結婚證。張女士不服,向河源市中級法院上訴 。
張女士和黃家的爭鬥還會繼續一段時間,但是,雙方始終把握了一個原則不讓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受到影響。
校長:整體在校內的秩序來看,是沒有受到一個明顯的衝擊,我們所有的教育教學的秩序都是非常平穩的,家長這一塊兒,學生這一塊兒,都沒有説能明顯感受到這一次這樣的事情帶來的衝擊。我們的老師也相對非常穩定,學生也都是一如既往學習,風氣的保持的非常好。
目前,張女士和黃家人對於學校所有權的的爭奪一直都沒有停止過,所以才出現了節目開頭在學校裏的捆綁事件,雖然這場紛爭還會繼續下去,而且會很漫長,但是,慶倖的是,爭議的雙方現在都達成了共識,無論如何鬥爭都不會影響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畢竟這關係到3000多名孩子的教育問題,這是大事。我們也報道過類似的案件,往往是紛爭讓企業或者是實體倒閉,今天的當事人雙方在這個問題上理智的態度令人欣慰,我們也希望這個案件能在理智諒解的氛圍中最終得到解決。
來源:央視網
更新時間:2012年07月26日 21:15
視頻簡介:本節目主要內容:張女士的丈夫黃榮忠生前開辦了一所學校,資産已經上億,黃榮忠突然病逝,這讓一家人陷入悲痛之中。留下的上億資産被7位繼承人分割。一個偶然的機會,張女士發現自己本應得到70%的股權,卻只得到了30%,她認為是黃家欺騙了她,與婆家的矛盾加深。這時,黃家的人以張女士和黃榮忠沒有領證為由,起訴張女士不是黃榮忠的合法妻子,無繼承權。張女士和黃家的爭執還在繼續。 (經濟與法 2012年 第13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