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4月24日,自從步行者送走格蘭傑而換來特納開始,這支球隊就開始進入到內訌的動蕩期當中,有關史蒂芬森和特納兩人的明爭暗鬥已經鬧得沸沸颺颺。如果單從比賽方面來看,這是兩人在賽場角色當中的內部競爭産生的結果,但除了這個因素之外,兩人進入到合同年當中想要謀取一份更好的收入,這就直接激發了他們之間利益上的激烈矛盾。
由於在全明星賽之前步行者的戰績相當完美,而格蘭傑對於球隊的貢獻值並不大,這才有了這筆交易的産生。假如單從球員表現來看,換來的特納絕對是個非常好的選擇,這也是當初交易截止日前的運作當中,各種媒體對步行者的這筆交易給出極高評價的原因——就在格蘭傑沒法用的情況下,特納的到來至少從賬面上來看完全解決了球隊的板凳深度。畢竟特納在本賽季為76人效力的時候場均有17.4分6.0籃板和3.7助攻的完美表現。
然而特納這樣一份已經儼然球隊老大的數據模式,倘若是在NBA當中摸爬滾打多年的老將,讓他來到步行者恐怕會為了奪冠而樂於接受如此角色。但步行者最失算的地方在於, 特納是個處於新秀合同期最後一年的球員,他還很年輕,勝利恐怕對他的吸引力遠不如一份鉅額合同要大。因此想讓這樣一個2010年的榜眼秀甘心在同屆的次輪秀(史蒂芬森是2010年次輪總的40號秀被挑中的)手下安心打球,這多少有些理想化。
作為2010年的榜眼秀,如今的特納進入到新秀合同的第四年當中,年薪達668萬美元,在新的勞資體系之下這份工資已經不是小數目。不過特納在步行者只能打替補角色,出場時間大幅縮水,這直接會影響到個人的NBA前景,這樣的情況打下去有可能新合同連這個數也達不到。
相比之下史蒂芬森雖然草根出身,不過卻因為身上的猛勁而被步行者看中,於是在2010年的時候直接和他簽署了四年總額只有336萬美元的合同,新秀賽季的75萬美元合同幾乎就是拿著底薪艱難度日,而且最終要的是史蒂芬森的合同基本上都是非保障性合同,他需要用出色的表現才能保住飯碗。就在特納到來之後想要上位的情況下,史蒂芬森的角色會受到一定的限制,對於一名前幾年一直都處於有被裁員危險的球員來説自然危機感極為嚴重。
於是就在兩人都處於合同年的時候,除了隊內出場時間和角色的競爭之外,他們各自對於合同這個直接利益上的衝突相當敏感。
實際上特納的存在本不會對史蒂芬森有太大的威脅,要知道他本賽季在76人效力的時候數據(17.9分6.1籃板3.8助攻)雖然出色,但是投籃命中率僅有42.8%而已。而史蒂芬森除了在得分數據上(13.8分7.2籃板4.6助攻)少一些,其他都明顯佔優,最重要的是他49.1%的投籃效率更是秒殺特納。
只是史蒂芬森這種處於長年的非保障性合同的球員,對於這種競爭的敏感性太強,每次特納想要出頭兩人便會出現直接衝突。也正是因為如此,自從特納加盟步行者之後的27場比賽當中,球隊僅有14勝13負的戰績,而在季後賽首輪甚至有傳聞兩人大打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