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4月10日,中國籃協下發了《2014年全國男子籃球聯賽俱樂部準入實施方案》,強調俱樂部出現賄賂裁判、欠薪等行為將被取消資格,俱樂部參賽保證金為100萬元,必須有二線隊伍。具體如下:
2014年全國男子籃球聯賽俱樂部準入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推動我國籃球俱樂部規範化和職業化建設,促進全國男子籃球聯賽健康發展,依據國家相關法規條例和當前籃球俱樂部發展的實際情況,特製定《2014年全國男子籃球聯賽俱樂部準入實施方案》。該實施方案包括《2014年全國男子籃球聯賽俱樂部準入辦法》和《2014年全國男子籃球聯賽俱樂部準入標準、評估細則》兩個部分。
2014年全國男子籃球聯賽俱樂部準入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全國男子籃球聯賽籃球俱樂部建設,規範聯賽管理和籃球俱樂部行為,依據國家相關法規條例以及國家體育總局籃球運動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籃管中心”)的有關管理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全國男子籃球聯賽,簡稱NBL聯賽(以下簡稱“聯賽”)是由籃管中心主辦的全國男子籃球高水平聯賽。
第三條 參加或申請參加聯賽的俱樂部必須承認並遵守《中國籃球協會章程》。
第四條 參加聯賽的俱樂部須與主辦單位簽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各項協議。
第五條 參加或申請參加聯賽的俱樂部,其公司章程以及股東協議等其他內容及規定必須符合準入標準的要求。
第六條 參加聯賽的俱樂部,須同意接受主辦單位對各俱樂部執行準入標準的情況進行檢查和評估,並符合各項準入標準要求。
第二章 參賽隊伍規模、參賽權、準入評估資格
第七條 2014年NBL聯賽A組賽參賽隊伍規模不超過 10 支。
第八條 參賽權是指俱樂部獲得參加NBL聯賽A組賽的權利。獲得2014年NBL聯賽A組賽參賽權的俱樂部必須具備以下兩個前提條件:
(一) 獲得準入評估資格;
(二) 符合準入標準並通過準入評估。
第九條 獲得2014年NBL聯賽A組賽準入評估資格的俱樂部應至少是2013年NBL聯賽A組賽前十名和2013年NBL聯賽B組賽前四名的參賽俱樂部(具體俱樂部見競賽規程),但俱樂部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經權威機構和或司法機關認定事實,經籃管中心核準,將取消該俱樂部的準入資格:
1. 拉攏、腐蝕、賄賂裁判員、工作人員,或者棄權、罷賽、打假球,或參與賭球,或慫恿球員打加鬥毆、服用興奮劑或其他違禁藥物的;
2. 偽造與教練員、球員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註冊時提交虛假勞動合同的;
3. 惡意拖欠球員和/或教練員工資、獎金或拖欠轉會費、經紀費等超過三個月,並且在主辦單位提出整改期限內仍不予全額支付的;
4. 進入破産程序,或者被裁定資不抵債,或者被勒令或決議清算或歇業,或者主要資産被指定的管理人接管的;
5. 未經審批擅自轉讓俱樂部控股權或變更俱樂部控股股東;
6. 由於各種原因俱樂部主動放棄準入評估資格的;
7. 其他違反NBL聯賽規則和/或規定,並嚴重損害NBL聯賽整體利益的情形。
第三章 申報及評估檢查
第十條 獲得準入評估資格的俱樂部應根據《2014年全國男子籃球聯賽俱樂部準入實施方案》將申報材料在規定的期限內(具體時間以通知為準)上報籃管中心競賽部,逾期不報者將被視為放棄準入評估資格。
第十一條 為實施俱樂部準入方案,由籃管中心授權成立聯賽準入評估小組(以下簡稱“評估小組”),由競賽、運動隊管理、財務、法律等方面人員組成。
第十二條 《2014年全國男子籃球聯賽俱樂部準入標準、評估細則》共涉及“俱樂部制度及管理”、“俱樂部運營”、“運動隊建設及管理”、“俱樂部主場及硬體設施”、“參賽保證金”、“推廣服務”六個方面共28條標準。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辦法解釋權和修改權屬籃管中心。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2014年全國男子籃球聯賽俱樂部準入標準、評估細則
一、俱樂部制度及管理
第一條 申報俱樂部必須取得當地省級體育行政管理部門(體育局)和省級籃球協會的批准,自覺接受和服從監管;積極主動爭取俱樂部所在地以及省級體育行政管理部門和籃球協會的指導、支持和幫助,積極發揮和利用各級體育行政管理部門和籃球協會在隊伍建設、後備人才培養、輸送、體育市場管理等方面的優勢。
評估細則——備選俱樂部在申報時必須提交以下文件和材料:
(1)省級體育行政管理部門(體育局)同意申請參賽的文件;
(2)省級籃球協會同意申請參賽的文件;
(3)自覺接受和服從省級體育行政管理部門(體育局)和省級籃球協會監管的文字材料;如俱樂部主場所在地為非省會城市,則,俱樂部還必須提供自覺接受和服從主場城市體育行政管理部門和籃球協會監管的文字材料(以上均需要體育局、籃球協會和俱樂部加蓋公章,並且還必須有俱樂部投資人以及法人的簽字)。
(4)俱樂部和所屬地級以上體育行政管理管理部門或專業機構簽署在球隊建設、後備人才培養、輸送等方面合作的意向或協議(需要體育局、籃球協會和俱樂部加蓋公章,並且還必須有俱樂部投資人以及法人的簽字)。
第二條 聯賽主辦權屬於籃管中心。參賽俱樂部須服從主辦單位的統一領導,遵守並執行聯賽的各項管理規定。
評估細則——備選俱樂部在申請準入時必須提交書面承諾,承諾服從聯賽的統一管理,承諾與籃管中心簽署並遵循包括並不限于:場館運營、人力資源(球員交流等)、球員薪資(工資總額等)、市場營銷、融資分配、球隊建設等多方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以及遵守《聯賽手冊》等聯賽運行的相關規章和文件。
二、俱樂部運營
第三條 俱樂部根據聯賽工作的實際需要,設置必要而合理的工作機構,聘用總經理和相關工作人員(包括競賽訓練負責人、宣傳推廣負責人、律師等),實行獨立的人事和財務管理。俱樂部專職人員人數應保證俱樂部開展專項工作的需要。
評估細則——備選俱樂部在申請參賽時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1)俱樂部人力資源計劃;
(2)俱樂部所有專職人員和工作人員的簡歷;
(3)俱樂部所有專職人員和工作人員與俱樂部簽署的工作合同,以及符合財務制度的工資報表(最近一個月俱樂部人員的工資報表複印件);所有專職人員均應在俱樂部領取工資。
第四條 俱樂部必須建立健全財務工作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制度管理俱樂部財務工作,實行財務電算化管理。
評估細則——備選俱樂部在申報時必須提交:
(1)俱樂部財務人員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別、年齡、在俱樂部的任職時間等)以及資質證明文件;
(2)俱樂部財務工作制度及相關管理規定。
第五條 俱樂部必須遵守國家財務、稅務制度、自覺接受審計和財務檢查。俱樂部要按要求提交會計報告和審計報告。
評估細則——備選俱樂部在申報時必須書面承諾和提交:
(1)遵守國家財務、稅務制度,提交本俱樂部最近一個年度的完稅證明、工商年檢報告等文件;
(2)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確認的最近一個年度的財務報表,包括:俱樂部會計報告原件(包括資産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附注),附注中包括資産負債表説明、利潤表明細;2013年俱樂部決算;2014年俱樂部的預算;必要時,接受籃管中心財務人員或由籃管中心指定的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和財務檢查;
(3)2013年度俱樂部球員、教練員工資總額執行情況的報告。
第六條 俱樂部應自行或委託專業售票機構銷售主場比賽門票,不得委託非專業售票機構和個人進行球票銷售工作。
評估細則——備選俱樂部在申報時應提交(2014年晉級的俱樂部只提交第一項):
(1)俱樂部主場門票銷售團隊或專業售票機構名單(需附委託協議);
(2)2013年俱樂部主場球票的票價分類以及銷售收入;
(3)2013年平均每場比賽贈票的種類和數量。
第七條 俱樂部球隊標準簡稱按照聯賽統一要求只准保留冠名。
評估細則——申報俱樂部應提交球隊冠名合同複印件及銀行付款憑證(注:實地評估檢查時俱樂部須出示憑證原件)。
第八條 俱樂部標誌(LOGO)不得含有任何俱樂部投資企業或贊助企業的元素,所有權歸主辦單位,未經批准俱樂部不得隨意更改。俱樂部擁有本俱樂部標誌的使用權,並且設專人負責本俱樂部品牌推廣工作。
評估細則——備選俱樂部在申報時必須提交:
(1)書面承諾(必須加蓋俱樂部公章以及俱樂部法人、總經理的簽字)俱樂部標誌(LOGO)所有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根據實際需要對俱樂部標誌進行修改、授權進行整體開發;
(2)書面承諾(必須加蓋俱樂部公章以及俱樂部法人、總經理的簽字)俱樂部標誌産品的整體開發由主辦單位授權指定部門進行;
(3)俱樂部品牌發展規劃和負責人名單。
第九條 俱樂部應具備一定的商務推廣和賽事推廣能力,按主辦單位統一制定的商務推廣計劃和賽事推廣計劃制定俱樂部商務和賽事推廣計劃,重點做好賽事推廣工作。俱樂部必須重視文化及品牌工作,有效地建設俱樂部文化、賽場文化、球迷文化;俱樂部必須要有聯賽宣傳口號和宣傳海報。聯賽期間,俱樂部在主場體育館適當區域內懸挂主隊所有球員、教練的半身畫像。
評估細則——備選俱樂部在申報時應提交:
(1)俱樂部商務推廣計劃和方案;
(2)俱樂部賽事推廣計劃和方案;
(3)俱樂部籃球文化發展及推廣計劃;
(4)主隊所有球員、教練的半身畫像的照片資料及懸挂的位置的説明;半身畫像的畫面清晰,尺寸不小于高2.5米、寬1.8米。
第十條 俱樂部必須至少協議擁有一支啦啦隊,每場比賽中,主隊俱樂部啦啦隊必須配合吉祥物進行表演。如啦啦隊由聯賽贊助商統一冠名,則由主辦方統一支付費用,具體辦法另定。
評估細則——備選俱樂部申報時必須提交:
(1)俱樂部與啦啦隊的合作協議書;
(2)俱樂部吉祥物的照片、名字、道具服裝等資料。
三、參賽保證金
第十一條 各俱樂部必須向籃管中心繳納參賽保證金100萬元人民幣到指定銀行託管賬戶。賽季結束後,如俱樂部計劃繼續參加下年度聯賽,參賽保證金不退。直到俱樂部在連續正常參加三個完整的賽季並按照正常程序退出聯賽時,保證金按相關規定退還俱樂部。
第十二條 俱樂部不得拖欠運動員、教練員工資、獎金等費用(包括短期交流費)。
評估細則——備選俱樂部申報時必須提交:上年度運動員、教練員工資、獎金髮放記錄表;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工資、獎金等費用數額按時向運動員、教練員發放。
四、運動隊建設及管理
第十三條 俱樂部必須制定運動隊訓練及管理規定,並且有專人負責政治思想工作。
評估細則——備選俱樂部在申報時必須提交:
(1)運動隊訓練及管理的有關制度和規定以及措施要求;
(2)運動隊年度思想政治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
(3)整肅運動隊賽風賽紀的具體措施。
第十四條 俱樂部成年隊必須按照籃管中心相關規定註冊12名球員,同時還必須擁有或協議擁有一支不少於12名球員並在中國籃協註冊的二線隊伍,二線隊伍的年度經費不少於50萬元。
評估細則——備選俱樂部在申報時必須提交:
(1)擁有或協議擁有一支不少於12名球員的並在中國籃協註冊的二線隊伍。“協議擁有”特指一下兩種情況:俱樂部與大學合辦、俱樂部與體育局合辦;
(2)本俱樂部一、二線隊伍球員名冊、註冊表和合同(原件)及經費使用明細、票據等證明。
(3)俱樂部為國家隊(包括青年和少年隊)輸送人才情況。
第十五條 球隊中方教練員在報名註冊時必須持有中國籃協頒發的籃球教練員A級(高級)崗位證書以及近兩年中參加中國籃協舉辦的全國籃球教練員崗位繼續培訓班的證明。球隊外籍教練員在報名註冊時必須遞交該教練員所在國籃球協會同意其在聯賽執教的批准函。
評估細則——備選俱樂部在申報時,必須至少有一名在中國籃協註冊的中方教練員,並提供該教練員的A級崗位證書(執教資格證書)和工作合同的原件。沒有崗位證書的,一律不允許在聯賽中從事俱樂部教練員(含助理教練員)工作。
第十六條 俱樂部在當年聯賽全部比賽結束後的一個月內,全隊必須恢復集中訓練,並且參加訓練的運動員人數應保持在10名(含)以上(球員被各級國家隊抽調集訓的情況除外)。
評估細則——備選俱樂部在申報時必須提供:
(1)運動隊在上一年度聯賽結束後,恢復集中訓練的時間、地點;
(2)運動員人數及名單;
(3)教練員名單。
五、俱樂部主場及硬體設施
第十七條 俱樂部選定主場(包括分賽場)所在城市必須是我國地級(含)以上城市,每個省(區、市)最多不超過3支NBL隊伍。
第十八條 俱樂部選定主場所在城市原則上必須是俱樂部冠名區域(或工商註冊)所在的城市。如果俱樂部選定主場所在城市與俱樂部冠名區域或工商註冊不在同一城市,則選擇主場時必須優先滿足以下兩個條件:(1)目前沒有NBL俱樂部設置主場的省會城市或地級城市。(2)在該省會城市或地級城市設置主場必須連續兩年(含)以上。
評估細則——備選俱樂部在申報時必須提供:
(1)書面承諾,如果不滿兩年,則自動失去下一年的準入評估資格;
(2)俱樂部未經批准不得遷移主場;如遷移主場,則必須徵得現主場所在地和擬遷移主場所在地省級體育行政管理部門的同意。
第十九條 自有或長期協議(至少兩年)擁有完全符合NBL聯賽需要的比賽場館;並且,比賽場館必須符合聯賽統一規定以及電視轉播要求,包括並不限於以下條件:
(1) 俱樂部與體育館簽訂的擁有聯賽期間主場體育館的運營權和經營權的協議,包括:體育館平面圖、設施明細資料並經實地對照檢查;建築質量檢查合格證明、消防檢查合格證明、安保設施檢查合格證明。同時,在賽季期間,俱樂部擁有獨立支配和使用包括並不限于票房、比賽場地、功能房、走廊、觀眾席、休息廳、電子系統、館外空地、停車場(庫)等的權力,並根據聯賽工作需要進行佈置或舉辦相關活動。
(2)主場(包括分賽場)體育館觀眾席不少於2800個座位,備選俱樂部在申報時應提交新主場體育館座位分佈圖;
(3)比賽場地的燈光照明應符合籃球規則要求;
(4)球場邊線與內場廣告板之間、端線與籃架底座之間的距離應至少大於兩米;
(5)比賽時體育館應開啟空調,室內溫度應控制在30攝氏度以內;
(6)大屏幕、籃球架、計時計分系統必須符合聯賽統一技術要求和規定;
(7)籃架、計時計分系統必須使用聯賽指定産品;
(8)籃架上位於籃板後方的拍攝位置由聯賽指定單位使用,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安裝拍攝設備(電視轉播設備除外);
(9)體育館內應設置禁止吸煙標識;
(10)比賽場館中必須設置主、客隊休息室,每個休息室的面積必須在30平方米以上;
(11)主、客隊休息室內必需配備白板、帶靠背的座椅、按摩床等
(12)主、客隊休息室內必須安裝空調,保證室溫不高於30攝氏度;
(13)比賽場館中必須設置裁判員休息室,面積必須在15平方米以上,要有空調;
(14)比賽場館中必須設置聯賽贊助商休息室(可與貴賓休息室合用),面積必須在30平方米以上;
(15)在比賽期間,裁判員和贊助商休息室內必須放置有加熱功能的飲水機、紙杯、水果、足量的聯賽指定礦泉水、點心、方便麵、速溶咖啡等;
(16)體育館內不允許有任何非聯賽廣告成分;
(17)比賽場館中必須按準入標準設置媒體(專用)工作室;
(18)其他設施標準和檢查內容見《聯賽手冊》的相關規定。
第二十條 俱樂部可以申請設置一個分賽場,分賽場不能跨省設置,並且,場館條件必須保證符合準入要求,同時俱樂部要協議擁有分賽場的經營權;設置分賽場的所有費用由俱樂部負擔。分賽場的比賽場次,常規賽不允許超過三分之一,季後賽必須為全部季後賽場次。設置分賽場必須在聯賽準入時一併提出申請並報附雙方合作協議(或合作意向書)以及檢查分賽場時所應準備的所有材料,分賽場經檢查批准後方可使用。
第二十一條 俱樂部必須擁有或協議擁有具有使用權的訓練基地。訓練基地建有球隊生活、訓練、學習所必需的設施,包括場館、健身訓練房、餐廳、洗浴房、資料室及醫療設施和相關設備,其中至少有一塊室內標準籃球場。
評估細則——備選俱樂部須在申報時提交訓練基地相關材料及文件,包括:
(1)基地平面圖、設施明細資料;
(2)俱樂部擁有的訓練基地使用權的證明文件包括:屬協議擁有的訓練基地,必須提供俱樂部與産權人雙方簽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或合同(使用權2年以上)以及産權單位能夠證明其所屬權的資質性文件;屬俱樂部自有的訓練基地,必須提供産權證明或投資建設證明文件,訓練基地驗資報告原件或經公證的複印件;提交複印件的,實地評估時必須提供原件備查。
六、推廣服務
第二十二條 俱樂部應制定服務球迷、服務媒體、服務贊助商的具體計劃和措施。
評估細則——備選俱樂部在申報時應提交具體計劃和措施的相關文件。
第二十三條 俱樂部必須和當地社區和球迷建立長期有實質內容的良好關係,在當地具有較大的社會影響和良好的社會形象。在非賽季期間,俱樂部應至少舉辦一次青少年籃球訓練營;每個俱樂部應建立球迷俱樂部,每個賽季給球迷俱樂部提供不少於3萬元的經費支持;全年每季度舉行至少一次社會公益活動和球迷交流活動。
評估細則——備選俱樂部在申報時必須提交:
(1)俱樂部擬組織公益活動、籃球訓練營、球迷交流活動的計劃,包括有關活動的時間、地點、規模等,附之前活動照片或簡報;
(2)球迷俱樂部會員名單以及球迷俱樂部活動的經費開支發票或財務報表。
第二十四條 俱樂部應建立健全俱樂部新聞發言人制度。設專人負責俱樂部新聞(媒體)工作以及在賽季期間負責媒體接待工作。俱樂部應和當地媒體建立良好關係,必須在當地指定主流媒體合作夥伴,其中廣播電臺、網絡各一家,報紙兩家以上。
評估細則——備選俱樂部在申報時應提交:
(1)新聞(媒體)負責人和新聞發言人(也可為同一人)名單及從事新聞(媒體)工作簡歷;
(2)俱樂部新聞工作制度以及媒體接待工作細則;
(3)當地指定媒體合作夥伴名單及合作協議;
(4)書面承諾:聯賽期間,在媒體工作室開放的時間內(比賽開始前至少1個小時至比賽結束後半小時內,必須安排專人(可以是經過俱樂部培訓的志願者)在媒體工作室內值班,為媒體服務。
第二十五條 主場(包括分賽場)媒體工作室必須符合聯賽要求:
(1)面積要求在15平方米以上,須設置在距離場館媒體席位最近的通道附近;
(2)聯賽期間,媒體工作室內設置至少10人同時工作的桌椅,能接收到現場比賽信號的彩色電視機一台,走時準確的挂鐘一個,室內有線寬帶上網接口至少5個以上,或者提供免費無線寬帶上網服務,媒體工作室至少在賽前1小時至賽後半小時對媒體開放;
(3)聯賽期間,在媒體工作室開放的時間內,必須向媒體提供有加熱功能的飲水機、紙杯、點心、水果、足量的聯賽指定礦泉水、速溶咖啡、簡餐等服務。
評估細則——備選俱樂部在申報時應提交:
(1)備選俱樂部在申報時應提交書面承諾書;
(2)體育館媒體工作室的照片。
第二十六條 主場(包括分賽場)體育館內的球場兩側的看臺上須設固定文字記者席並不少於20個,舉辦揭幕戰、半決賽、總決賽的俱樂部主場要提供不少於30個的固定文字記者席,固定文字記者席必須設置在場館內視線良好的位置,要有工作臺並配備足夠電源、20個以上的有線寬帶上網接口或者提供免費無線寬帶上網服務。
評估細則——備選俱樂部在申報時應提交:
(1)20個固定文字記者席的位置(平面圖示)及照片,位置要求視線無遮擋,禁止將文字記者席設在籃架後方。準入檢查通過後不得更改位置及配備。(注:凡不符合以上條件的,必須對場館相關設施進行改造,申報時可將改造方案及設計圖報上);
(2)書面承諾:如舉辦開幕式揭幕戰、半決賽、總決賽,俱樂部必須提供不少於30個的固定文字記者席。評估時,必須提供平面圖示及圖片;
(3)書面承諾:聯賽期間,比賽場館內要有媒體工作臺並配備足夠電源(5個電源插板,不少於20個電源插座)、20個以上有線寬帶上網接口或者提供免費無線寬帶上網服務;
(4)書面承諾:聯賽期間,如果在媒體進行了預約採訪登記後,俱樂部或賽區應該為媒體(文字和攝影、攝像記者)提供規定和熱情週到的服務。
第二十七條 主場(包括分賽場)體育館內看攝影記者拍攝位置不少於10個,所有舉辦開幕式揭幕戰、半決賽、總決賽的俱樂部主場屆時要提供不少於20個攝影記者拍攝位置,拍攝位置均不能遮擋場內聯賽廣告板。
評估細則——備選俱樂部在申報時應提交:
(1)10個攝影記者拍攝位置的平面圖示及圖片,位置要求不能遮擋內場聯賽廣告板,準入檢查通過後不得更改位置及配備;
(2)書面承諾:如舉辦開幕式揭幕戰、半決賽、總決賽,所有俱樂部必須提供不少於10個的攝影記者拍攝位置。評估時,必須提供平面圖示及圖片。
第二十八條 在體育館主席臺區域預留10個贊助商席位,如贊助商主要領導出席,應保證提供相應的主席臺第一排位置的座位;必須保證每場比賽提供不少於100張贊助商門票(門票位置不得安排在籃架後方,必須在10排以內)。
評估細則——備選俱樂部在申報時應提交:
(1)備選俱樂部在申報時應提交書面承諾書;
(2)主席臺區域10個贊助商固定席位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