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3月28日,中國足協公佈對山東魯能主帥庫卡的處罰決定,足協認定魯能球員在與泰達比賽後退場時損壞體育場的通道玻璃,庫卡對裁判發表了不當言論。決定對魯能俱樂部進行警告,禁止庫卡進入中超場地指揮比賽1場,罰款8000元。這意味著28日晚魯能與遼足的比賽,庫卡將不能進入體育場指揮。
以下是足協的官方通知:
足紀字[2014]008號
關於對山東魯能泰山足球俱樂部違規違紀的處罰決定
各賽區委員會、各足球俱樂部:2014年3月23日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第3輪第20場,天津泰達足球俱樂部隊與山東魯能泰山足球俱樂部隊的比賽在天津市奧體中心體育場進行。
根據比賽監督報告、有關錄像、照片及賽區和俱樂部提交的情況説明等,比賽結束後,山東魯能泰山足球俱樂部隊運動員退場時損壞了體育場通道玻璃。因對裁判員判罰不滿,賽後新聞發佈會上,山東魯能泰山足球俱樂部隊主教練庫卡發表了不當評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99條、第12條、第79條之規定,做出如下處罰:
一、對山東魯能泰山足球俱樂部予以警告。
二、禁止山東魯能泰山足球俱樂部隊主教練庫卡隨隊進入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的體育場(館)工作1場;罰款人民幣8000元。
上述罰款應按照《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17條規定執行。望各俱樂部切實加強對運動員、官員的管理教育,凈化賽場風氣,自覺維護賽場秩序,杜絕發生各類違規違紀行為,確保本年度聯賽順利有序進行。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