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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簽合同成焦點 足協:陰陽合同必然會付出代價

發佈時間:2014年01月07日 08:28 | 進入體育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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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於劉健轉會風波曝光的“陰陽合同”問題,中國足協高層頗為重視。6日,足管中心主任張劍在足協會議上對此事予以關注,會後張劍急於赴總局開會,委託新成立的政策法規部相關負責人對相關問題進行了回復。

    將嚴肅處理陰陽合同

    該負責人表示:“此事涉及競賽部的註冊業務、政策法務部的政策支持、職業聯賽理事會執行局、仲裁委員會、紀律委員會幾個部門,大家都在關注。”

    該負責人強調,雖然目前剛剛接到仲裁申請,尚未進入深入調查,但中國足協對所謂的“陰陽合同”或者相關違規行為有兩點態度,“第一,中國足協一直抵制這種做法,在制度上也一直有限制,並希望大家誠實守信;第二,合同雙方要信守契約精神。”中國足協對限制“陰陽合同”在制度上需要進一步完善,“張劍主任學法律出身,在制度層面我們也在有意識地加強。目前政策法務部剛剛成立,制度肯定要完善,還要循序漸進地依託制度,進行一個健康的引導,讓俱樂部、球員建立一個守約的意識。”

    針對劉健轉會風波,該負責人表示:“目前還是要根據實際情況由相關部門審核,一旦發現違規行為,那麼具體的處罰,還是要由仲裁委員會和紀委會介入研究。”目前涉事三方,即便私下協商解決,但仍有一方可能會遭到紀律委員會的處罰,“如果聯賽執行局認為有違規行為,還可以提交給紀委會進行研究處罰。”

    續簽合同能否備案成焦點

    足協相關處理轉會糾紛中一條“一切以中國足協備案合同為準”的規定成為劉健轉會的一個關鍵點。

    該負責人對該規則也進行了解讀,他表示:“當前是以備案合同為準,但針對2013年下半年簽訂的合同,我們是允許俱樂部在新賽季的註冊時提交備案的。但前提是,新簽訂的合同,雙方無異議或者經過相關權威機構認可其合乎《合同法》規定,我們才會接受備案,合同肯定是有效的。”

    對於中能公佈的與劉健在2013年10月份簽訂的合約期到2017年的合同,該負責人表示目前雙方存在異議,那麼就無法備案,“現在我們需要對相關細節問題進行調查,到底是因為什麼出現了問題。”

    該負責人強調,“按照足協規定,對於合同期只剩一年的球員,前九個月俱樂部是有主動談續約合同的權利;如果不談,那麼過了9月30日,是否簽訂新的合約的主動權就到了球員手中。目前我們也要界定2013年9月30日後簽訂的合同是否有強制因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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