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劉健與青島之間的轉會糾紛,又一個原本已經遠離了我們視線的名詞“陰陽合同”再次被屢屢提起。所以我們有必要聊聊關於陰陽合同的那些道道。
所謂的陽合同,一般是指在中國足協備案的合同——按照中國足協的規定,只有在足協備案的合同才受足協的認可與保護。而所謂的陰合同,一般是指沒有拿到足協備案的合同或者是補充協議。從嚴格意義上講,沒有拿到足協備案的合同或者補充協議並非沒有法律效力,他們只是因為沒有在足協備案,不受足協相關行業法規的保護,但在法律上依然具有相應的地位與效力。
舉個例子,球員與俱樂部如果簽訂了一份合同,同時在足協備案。隨後又簽訂了一份補充協議,規定了相應的工資與待遇,沒有在足協備案。這是目前中超俱樂部裏最標準的陰陽合同形式。在這樣一份陰陽合同之中,足協只承認和保護那份備案的合同,他們確認球員的合同期與薪水都是依據這份合同。如果球員向足協進行討薪與仲裁,他們手中補充協議足協並不承認,很難得到足協的支持。但如果球員通過勞動仲裁或者是法律途徑,仍然可以通過手中的補充協議討回相應的薪水。因為他們簽訂的這份補充協議仍然受《勞動法》的保護。
陰陽合同最早在中國足壇的興起還是因為中超最初推行的限薪令。在中超實行之時,準入辦法曾經有過對薪水不得超過經營收入55%的規定,後來又有球員年薪不得超過100萬的硬性規定。當時為了能夠在足協順利註冊,同時又能夠高薪吸引到高水平的球員,一些俱樂部想到了與球員簽訂陰陽合同的辦法。一份不超過100萬的年薪合同上交給中國足協,用以註冊,同時再簽訂一份真實的高薪合同或者是補充協議,不向足協備案。這也算得是中國傳統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在那個時代,也有聰明的俱樂部會選擇一些境外的公司與球員簽訂那份陰合同,這樣可以合理避稅。在當年申花球員與申花俱樂部沸沸颺颺的合同糾紛裏,球員的那份陰合同就是與一家在香港註冊的公司簽訂的。
但隨著2009年中超自由轉會政策的實行,中國足協已經取消了對薪水的限制,但很多中超球隊仍然保留著“陰陽合同”的做法。大部分球隊都會採取與球員簽訂一份合同的作法,同時再加一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當中有的球隊會以訓練補貼的方式補足薪水,據説這樣可以適當避稅。有的則明文補足不足部分的薪水。大部分俱樂部,包括被公認圈內最正規的廣州恒大在內,都不會將那麼高薪的補充協議拿到足協進行備案,而只會將正式的合同文本拿到足協備案。不過因為正式合同文本的合同日期與補充協議的日期大都一致,這樣的“陰陽合同”不會對球員的利益産生什麼損害。
近幾年隨著各傢俱樂部加大投入,另外一種“陰陽合同”的産生也很普遍。因為俱樂部投入不斷加大,各隊競爭加劇,不少球員在原有合同執行期間要求加薪,但不延長合同的年限。如果在承受範圍之內,一般俱樂部會答應。此時就會簽訂一份加薪的補棄協議,因為合同年限沒有發生改變,很多時候俱樂部嫌麻煩就不把補充協議拿到足協備案,一種事實上的“陰陽合同”也就此産生。
其實劉健與中能之間的合同就屬於這一種,他原本在2011年與俱樂部簽訂了3年合同。2011年底李章洙所在的恒大俱樂部多次向青島求購劉健,為了留人中能答應給劉健漲薪。但一個讓人不理解的地方是,正常情況下雙方只需要簽訂一份簡單的補充協議就可解決全部問題,但是青島中能與劉健卻重新簽訂了一份全新的中超制式合同,而且除去年薪的數字之外,其他要件並沒有改變,合同期也只向後延了一天。也許,隨著越來越多真相的披露,我們才能明白當時為什麼會簽訂出這份奇怪的合同。
其實相比于大多數中超球員,劉健已經相當幸運了,因為他手中還能擁有自己的兩份合同,這是大部分中超球員都無法達成的願望。雖然中超的制式合同當中明確規定,此合同一式四份,一份留存給俱樂部,一份上交地方協會備案,一份上交中國足協備案,一份留給球員保存。但目前中超幾乎絕大多數俱樂部在簽完合同之後,都以各種理由扣下本應交給球員保留的那份合同。如果球員需要查看,常常要歷經各種刁難才能如願。一些球員因為無法看到自己合同,時間長了又記不住具體條款,到轉會時甚至要託人到中國足協查詢才能了解到自己的具體合同條款。
而對於那份沒在足協備案的“陰”合同來説,如果球員手中沒有一份合同原件,他們的權益幾乎就完全沒有保障。合同能否執行完全看俱樂部的誠信程度以及市場的需求熱度。如果俱樂部想要賴賬,他們只要毀掉手中的合同即可,因為球員手中沒有合同,足協手中又沒有備案的合同,維權完全無從談起。
而還有一種“陰陽”合同存在於俱樂部之間的轉會合同裏。因為按照中國足協的規定,每筆轉會俱樂部要向地方足協上交5%的轉會費。近年來隨著中超轉會金額的瘋漲,一些俱樂部之間就簽訂“陰陽”合同,減少交給地方足協的管理費用。對於現在動輒二三千萬的國內轉會來説,這樣一份陰陽合同將會為俱樂部省下幾十萬甚至上百萬,這是不小的誘惑。
遵守合同、尊重合同的契約精神正是職業足球最基本的柱石,今年是中國職業聯賽的20週年,但我們的職業聯賽無論俱樂部、球員還是足協,卻從來沒有真正的對合同的尊重與重視。“陰陽”合同不是哪一個人的悲劇,而是中超整個聯賽的悲哀與恥辱。□ 趙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