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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滿索賠案”被告不怕官司:他老爸簽的合同

 

CCTV.com  2009年05月28日 07:59  進入體育論壇  來源:四川新聞網-成都商報  

  北京奧運會上,人們認識了高大帥氣的江蘇小夥仲滿,他為中國隊奪得了男子擊劍的首枚奧運金牌,一劍揚名。隨後,他與高校教師武宗文的婚姻也被傳為一段佳話。不過,最近仲滿卻遇到了煩心事,昨日有媒體報道稱,因肖像權使用問題,仲滿向家鄉江蘇南通的兩家公司索賠。

  然而,其中一家公司昨日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如果仲滿非要告我們,他肯定能贏,不過我們也可以告倒他父親。”而另一家公司則表示還不知道當了被告。

  擅用奪冠照片 仲滿要索賠

  昨日有媒體曝出消息,奧運冠軍仲滿認為自己的肖像被他人擅自使用,將江蘇的兩家公司起訴至北京石景山法院。仲滿訴稱:2009年,他發現江蘇天地緣太陽能有限公司、江蘇紫光之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未經其同意,擅自在企業網站及産品外包裝上,使用其奪冠的照片,並標注“品牌形象代言人奧運冠軍仲滿”的字樣。於是,仲滿將兩家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對方賠禮道歉,並分別支付其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害賠償金55萬元。據悉,目前,此案正在審理過程之中。

  記者隨後找到了這兩家公司的網站,在其網站的醒目位置,都挂有仲滿代言産品的廣告,並用了仲滿的兩幅照片,一張是仲滿身穿擊劍服,勝利後在歡呼,另一張是仲滿奧運會奪冠領獎時的。在兩家公司的廣告右下角,均標注有“仲滿代言”的字樣。記者試圖聯絡仲滿,但因其在國外參加比賽,手機關機而未果。他的老婆武宗文昨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是表示:“這件事情我和仲滿都商量好了的,不就此事接受任何採訪,我們惟一要説的是,等著法院的判決結果。”

  仲滿老爸簽合同 公司似乎有底氣

  記者昨日聯絡了被仲滿狀告的兩家公司老總,江蘇天地緣太陽能有限公司的汪總有些吃驚,表示還不知情,“我在外地出差,這個事兒我沒接到任何消息,我想仲滿不太可能告我們吧,當時我們公司是與其經紀人簽了合同的。” 另一家公司江蘇紫光之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反應則大不相同,主管營銷的許先生表示幾天前就聽説了仲滿要告的事情,“我們承認侵犯了他的肖像權,因此他要告肯定能告贏,但是我們也有合同,我們可以告倒他父親。”

  許先生介紹説,今年1月仲滿的父親仲明與他們公司簽訂了關於使用仲滿照片、代言産品的合同,“他父親這樣做的主要目的是幫老鄉,所以我們只支付了較少的代言費。”該公司位於江蘇南通市海安縣,這裡正是仲滿家所在地,“我們公司的員工有下崗工人,還有殘疾人,當時他父親想讓奧運冠軍代言,也算是為家鄉企業做了好事。”據悉,該合同目前仍在履行期限內,“我們用的照片都是他父親提供的,當時仲明還告訴我們,網上也有,可以用。”

  據悉,在仲滿對此事有異議後,曾與該公司溝通過,不過雙方沒有就此事達成共識,“我猜想可能是他覺得我們給的錢太少吧,畢竟人家也是世界冠軍了,至於他們父子怎麼商量的我們也不太清楚。”面對如今可能的官司,許先生有點無奈。記者隨後聯絡上了該公司的王總,他聲稱如果仲滿要告,公司也可以告其父親欺詐,“他父親簽了合同總要認吧,如果我們敗訴,我們也將用法律手段告他父親,索賠至少150萬元。”本報記者 蓋源源

  律師説法:

  仲明沒權代理仲滿簽合同

  昨日,廣東合邦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黃志威解釋了這個問題,“法律規定,未經仲滿本人授權,任何人不能代表他簽訂肖像權的合同,他的父親、他的妻子都是不行的。”黃律師認為,“如果仲滿追認,那麼合同可視為有效,現在仲滿要告這兩家公司,也就是説他並不認可,因此這份合同就不具備法律效力。”

  黃律師認為,“他父親有締約過失的責任,因為他無權代理兒子。而企業應該諮詢法律專家,不應該盲目簽訂這樣的合同。”黃律師表示,就目前掌握的情況看,仲滿肯定可以打贏這場官司,“當然,這兩家公司輸了官司,也可以根據自己的損失,向仲明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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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陳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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