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息稱,由國家發改委&&制定的《關於進一步鼓勵和促進民間投資的若干意見》草案,在三易其稿後,已經上報國務院。草案內容總共20條,包括改進對民營企業的金融服務、減輕民企稅費負擔等若干方面。國資委主任李榮融日前對此作出了證實,並表示有望儘快出臺。(《中國證券報》9月7日)
鼓勵民間投資,支持民營企業,是近幾年我國經濟發展政策的一個重要導向,特別是在1997年中共十五大召開以後,隨著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化,“國退民進”的思路漸趨成熟,民營企業的發展被提到了新的高度。但是,10多年過去了,今天我們回過頭去看看,卻發現相比于強大的國有資本,民間投資的力量依然很微弱,無法承載起在國民經濟中獨當一面的重任。這從日前由中國企業聯合會公佈的“2009中國企業500強”榜單中也可看出端倪,前40位幾乎清一色地由“膀大腰圓”的國有企業佔據著,儘管有關方面沾沾自喜地表示“中國500強”創造的凈利潤首次超過了美國,但這種由國企壟斷的局面,卻正好反過來印證了民間投資在中國的薄弱。
發展民間投資的重要性,已經不僅是一個經濟範疇內的話題。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民間投資的興起、民營企業的崛起成為推動市場經濟發展的一條重要路徑,民營企業的發展對於地方財政的增厚、對於拓寬城鄉居民就業渠道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這在我國改革開放起步較早的沿海經濟發達地區表現得尤為明顯。但是,儘管如此,民間投資卻一直無法與國有資本展開平等的博弈,特別是在一些資源型行業中,民間投資更是因政策的限制而無法染指,偶有民營企業進入,也會面臨重重困難,其結局大都是鎩羽而歸。
很顯然,民間投資之所以長期處於弱勢,與經濟政策上對國有經濟的過分偏袒有很大關係。長期以來,對於石油、煤炭、稀有金屬等資源型領域,政策導向一直堅持以國有資本為主,這有其合理的一面,但這種以國有資本為主的導向事實上卻發展成了國有資本的壟斷,造成民間投資在這些領域的寸步難行。國有企業可以利用國家剛性的行政力量無償佔有資源,民間資本即使願意付出巨大代價,也常常是無功而返。在資本市場上,國有企業,尤其是大型央企可以輕易突破有關法規,進入市場融資。比如,最近新股發行重啟以後,中國建築、中冶科工等央企,在每股凈資産不足1元的情況下,仍能獲准發行股票,這放在民企身上無疑是不可想象的。今年上半年,銀行信貸達到史無前例的7.37萬億元的“天量”,但大量信貸流入了並不缺錢的國企,以至於部分錢沒有方向可投,被用來炒房炒股,而真正進入民營企業的信貸資金連10%都不到,致使民企難以分享經濟復蘇成果,至今仍在承受著經濟衰退的折磨。
鼓勵民間投資,支持民營企業,並不需要制訂專門針對民企的特殊政策,只要讓它們能夠享受與國有資本同等的政策待遇,能夠與國有資本平等地在市場這個平臺上展開博弈,民間投資就一定能夠按照市場規律逐步得到發展。在這個過程中,可能會有許多民間投資因自身力量的弱小而失敗,最終被市場淘汰。這其實本應是經濟運行的一種常態,因為市場這只“無形的手”最終會調節這一切。
責編:張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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