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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福利:被誤讀的40小時網癮標準

 

CCTV.com  2009年08月28日 10:31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青年報  

  這兩天,關於網癮標準的問題引起了輿論的廣泛關注。媒體上了反對之聲一片,有調查表明,6成網民不認可40小時網癮標準,稱已“被網癮”。

  筆者仔細閱讀相關的報道後發現,所謂的“每週上網40個小時就被認為是網癮”可能被誤讀了。

  網癮的標準是衛生部委託北京大學第六醫院精神衛生研究所和中南大學精神衛生研究所負責制定的,有望今年年底前出臺。現在公眾看到的並不是“正式”標準,而是參與制定網癮標準的一個專家的個人的想法,而且目前還只是停留在“初步認定”階段,離具體執行還有十萬八千里呢!

  而且,高博士也提到,“網癮標準的制定,主要沿用國外的標準。將在國外標準的基礎上,結合國內網絡成癮者的情況,進行修訂。”這句話説得很含糊,但可以推斷,應該會把那些IT人士、網絡媒體從業者等長時間接觸網絡的人的情況考慮在內,這是最最起碼的生活常識,專家不會弱智到連這一點都考慮不到。換言之,上網時間只是確定網癮的標準之一,而不是全部。高博士在説“每週上網40小時以上即可認為是網癮”前,還提到“還要進行精細的調查分析,初步認定”。這説明,這個標準的制定,顯然不是像一些媒體報道得那樣簡單。

  顯然,最初報道這條信息的媒體在採訪專家時不夠深入細緻。對於報道發表後公眾的質疑,媒體從業者應該有一定的預知,並對此進行深入採訪,答疑解惑。但從媒體的報道來看,其對專家所説的“每週上網40小時以上即可認為是網癮”這段話,顯然缺乏深入的挖掘和應有的質疑。因此,在這則新聞中,公眾看不到對關鍵性信息的分析和解釋,難免産生誤讀。

  另外,網癮的標準制定是一個很複雜、公眾也高度關注的問題。在網癮標準還沒有正式制定出來之前,專家是否可以通過媒體把一些還不成熟、不完善的的研究成果(從高博士所説的“初步認定”上看,他所説的顯然還不是最終的結論)公佈出來呢?如果可以公佈的話,是不是應該在表述上更加謹慎和小心、增加更多的解釋?

  其三,媒體在轉載這條信息時,過分突出“40小時”,儼然把它當成了將要實行的標準進行報道,冠以“網癮標準年內出臺“每週上網超40小時即認為成癮”、“6成網友不認可40小時網癮標準”等標題新聞,從某種程度上也誤導了公眾。

  另外,公眾對這條信息的判斷也過於感性化,可能很多人沒把報道看完就開始向專家“拍磚”了。網癮標準離出臺的時間還有幾個月的時間呢。等這個標準正式發佈後,大家再辯個是非吧!

責編:任釗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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