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視頻|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熱傳微博截圖
據黑龍江省保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航班延誤險和航空意外險是兩種完全不同的保險産品,保險責任沒有交叉,通常分開銷售。航班延誤險是財産保險的一種,只能由財産保險公司經營。
延誤險通常是對被保險人除自身原因之外,因將要搭乘的固定航班被取消或延誤達到一定時間所給予的經濟補償。意外險是航空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簡稱,屬於人身保險,財産保險公司、人身保險公司均可經營。單獨的意外險並不包含航班延誤的保險責任。
其實,延誤險並不是一個新險種。2004年,外資財産保險公司“美亞”就推出過此産品,我國多家保險公司隨後陸續跟進。但由於賠付金額相對少、知名度不高等原因,延誤險的銷售一直不溫不火。
“現在航班延誤率太高了,所以延誤險一直虧損。”平安財險黑龍江分公司個人産品管理部産品經理欒迪説,延誤險只是一個特色險種,在業務結構中的比例不是很大。
搭售促銷造成誤會南航、東航等多家航空公司的官網顯示,在20元的航空意外險中,默認含有“航班延誤賠償條款”。“南航平安E-旅行保險”條款裏明確寫有“旅行延誤(每4小時延誤賠償RMB300)”;東航旅客隨機票購買“國泰組合旅行保障計劃”,就含有“班機延誤超過4小時賠償600元”的條款;而國航則在官網上直接打出了“在線購買保險,贈送航空旅程延誤保險”的標語。
欒迪説,平安財險的航班延誤險主要在網上銷售,和航空意外險捆綁在一起,而合作夥伴在銷售延誤險時是將其加在了旅遊意外險裏,“因為意外險和延誤險的客戶群體和銷售渠道是一樣的”。
不同航空公司的延誤險賠償規則和額度不盡相同,以國航、南航、東航3家為例,延誤險都以“延誤4小時”為起賠點,東航延誤超4小時一律賠償600元,另外2家則是每延誤4小時賠償300元;賠償上限方面,南航最高為900元,其餘2家均為600元封頂。
“我們也是以延誤4小時為起賠點,但保額有一個區間,是受控制的,不會太多,一般是400元左右。”欒迪説,“因為出險率太高了”。
兩者均可單獨購買目前,大多數機票代售點或網上機票仲介銷售的意外險,並不包含延誤賠償條款。在一些購票網站,意外險和延誤險被單獨列出,消費者可自主選擇購買,保費多為20元。旅客可單獨購買延誤險,也可選擇意外險和延誤險的産品組合。
“意外險單證後面的條款裏寫得很清楚,沒有賠償延誤的責任。”欒迪説,“如果經常乘飛機去天氣多變的城市,除意外險外,建議還是購買一份延誤險。”
由於惡劣天氣、自然災害、機械故障、罷工、劫持、航空公司超售或航空管制、流量控制等原因而導致被保險人原計劃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的延誤,均在賠償範圍。但是,大多數延誤險都需要消費者自己向保險公司申請賠付,有的需要郵寄材料,有的需要撥打客服電話或登錄官網辦理。
黑龍江保監局提醒消費者,如果購買了“延誤險”,又確實遭遇了航班延誤、符合賠付條件,消費者應及時報險並督促保險公司儘快核實。按照保險條款規定,消費者要保留好登機牌並取得航空公司開具的“航班延誤”蓋章證明材料等,以便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航空意外險和航班延誤險是完全不同的兩個險種,20元航空意外險本身是不能賠償延誤的。然而,延誤險常被作為意外險的“贈品”,或兩者打包銷售,所以導致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