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就降低成品油、提高天然氣價格答問

發佈時間:2010年06月03日 10: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出通知,決定自6月1日零時起將汽、柴油價格每噸分別降低230元和220元,國産陸上天然氣出廠基準價格由每千立方米925元提高到1155元,每千立方米提高230元,提價幅度為24.9%。同時改進天然氣價格管理辦法,理順車用天然氣與成品油之間比價關係。對此,記者就相關問題採訪了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方面負責人。

  問:5月初以來國際市場油價持續下跌,為什麼現在才下調國內成品油價格?

  答:國內油價調整主要是依據國際市場一段時期內相關原油價格變動情況,也就是説,國際市場某種原油某一天或某幾天價格變化較大時,國內成品油價格不會調整,只有當國際市場相關油種連續22個工作日移動平均價格變化超過4%時,國家才可能相應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這主要為了避免國際市場油價劇烈波動導致國內油價頻繁調整。因此,國際市場一地原油期貨價格的變化不會同時、同幅直接地反映到國內,引起我國成品油價格每天變化。

  4月14日國內成品油價格調整以來,國際市場油價經歷了一個先升後降的過程。5月3日美國西德克薩斯輕質原油(WTI)期貨價格一度衝至每桶86.19美元,之後受市場擔憂歐盟經濟復蘇受阻等因素影響,出現快速回落。同樣的,國內成品油調價參考的國際市場原油價格也經歷一個先升後降的過程,5月初之前一直處於上升態勢,之後才逐步回落,近日降幅達到了4%,滿足了現行成品油價格機制規定的調價邊界條件,因此,國家決定適當降低國內成品油價格。應當講,國內油價適當下調,是與近一時期國際市場油價總體走勢相一致的。

  問:為什麼選擇在這個時間提高天然氣價格?

  答:今年以來,國民經濟運行開局良好,繼續朝著宏觀調控的預期方向發展,回升向好的勢頭進一步鞏固。一季度,我國國內生産總值同比增長11.9%;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增長19.6%;財政收入增長34%;前兩個月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利潤同比增長1.2倍;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17.9%;進出口總額增長44.1%。價格總水平保持基本穩定。一季度平均,CPI、PPI、原材料燃料動力購進價格分別上升2.2%、5.9%和11.5%,其中生産資料價格上漲主要是受翹尾因素影響,新漲價因素僅在1-2個百分點之間。綜合各方面的情況判斷,二季度價格總水平將繼續保持溫和上漲態勢。

  在經濟增速回升、經濟效益明顯好轉、價格總水平低位運行的背景下,及時疏導一些積累已久的價格矛盾,既可以促進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抑制高耗能行業過快發展;又有利於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同時還可以將價格調整對價格總水平和各方面的影響控制在可以承受的範圍內。

  問:為什麼要提高天然氣出廠基準價格?

  答:這次提高天然氣出廠基準價格,主要基於以下考慮:

  一是國內天然氣資源匱乏。我國天然氣資源人均佔有率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0%。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國內天然氣産量已不能滿足日益增長的需求。2006年我國成為天然氣進口國之後,進口數量逐年增加。2009年我國天然氣表觀消費量約900億立方米,其中進口78億立方米,對外依存度已超過8%。2010年進口量預計超過150億立方米。即便如此,天然氣供應仍然存在較大缺口。據有關方面測算,2008年和2009年國內天然氣供需缺口分別為30億和90億立方米左右。

  二是國産天然氣價格大幅度低於其他可替代能源價格。國際市場天然氣價格通常為等熱值原油價格的60%左右(出廠環節),而目前國産陸上天然氣平均出廠基準價格僅相當於國際市場原油價格的25%左右。與其他可替代能源價格相比,國內天然氣價格相當於等熱值液化石油氣價格的四分之一,燃料油價格的三分之一,進口天然氣價格的一半左右。

  三是供求矛盾日益突出。由於國産天然氣價格大幅度低於其他可替代能源價格,各地爭上以天然氣為原料或燃料的高耗能項目,紛紛進行“油改氣”,導致天然氣需求過快增長,部分地區“氣荒”和加氣難現象時有發生。價格是引導市場資源配置最靈敏、最直接的信號,適當上調天然氣價格,對於合理有效配置天然氣資源,促進資源節約,保證天然氣生産供應,已經十分必要而且緊迫。

  問:我們注意到,國家在提高天然氣出廠價格的同時,還出臺了完善天然氣價格管理的政策,主要有哪些內容?

  答:這次國家在適當調整國産陸上天然氣出廠基準價格的同時,進一步完善了天然氣價格管理政策。

  一是取消價格“雙軌制”。上世紀80年代,為籌集天然氣勘探開發資金,調動企業生産積極性,國家對天然氣實行計劃內、外兩種價格,允許計劃外氣量高價銷售。價格“雙軌制”在特定的歷史時期對扶持天然氣工業發展、培育天然氣市場、扶持化肥等涉農産品曾經起到積極作用,但缺點是不能體現公平負擔的原則,也增加了政府監管的難度。早在2005年國家即決定取消價格“雙軌制”,但鋻於當時計劃內、外氣價差距較大,一步取消存在困難,決定採取分步實施的辦法,在當年推出天然氣價格改革方案時,將計劃內氣量和部分計劃外氣量統一歸併為一檔氣,其餘為二檔氣,實行不同的價格。歸併後一檔氣量佔全部氣量的85%以上。這次國家決定對仍然存在一、二檔氣價的大港、遼河、中原三個油氣田價格進行並軌,徹底取消價格“雙軌制”。這樣做可以進一步簡化價格管理,公平用戶負擔。

  二是進一步擴大價格浮動幅度。目前國産陸上一檔天然氣出廠基準價格允許的浮動幅度為上下10%,二檔氣允許上浮10%、下浮不限。這次將並軌後的出廠基準價格允許的浮動幅度統一確定為上浮10%、下浮不限,即允許供需雙方在不超過出廠基準價格上浮10%的前提下,協商確定具體價格,賦予供需雙方更大的定價自主權。進一步擴大價格浮動幅度,不僅可以更好地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而且在能源市場供應比較寬鬆的情況下,天然氣供應企業可以更多地讓利於消費者。

  問:為什麼要規定車用天然氣與汽油的比價?

  答:汽車使用天然氣與汽油具有較明顯的替代關係。目前國內車用天然氣價格明顯偏低,普遍不到汽油零售價格的一半,二者比價關係嚴重扭曲。以1.6升排量車為例,百公里耗油8升左右,耗氣8立方米左右,按全國93號汽油平均最高零售價格每升6.5元、車用氣價格每立方米2.9元估算,百公里用油支出52元左右,用氣支出僅為23元左右。為合理配置油氣資源,引導車用天然氣適度消費,保持一定競爭優勢,這次國家要求各地原則上按車用天然氣銷售價格與汽油最高零售價比價不得低於0.75:1進行調整。按此調整後,以天然氣為燃料的車輛仍比使用汽油的車輛具有成本優勢,有利於促進城市環保。

  問:提高國産天然氣出廠價格對居民有什麼影響?國家將如何保障公益性行業和低收入群體利益?

  答:這次國産氣出廠價格調整後,地方城市燃氣公司的購進成本相應增加,各地居民氣價調整的時間和幅度,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在履行規定的聽證等程序後自行決定。按中國城市燃氣協會調查數據,全國平均每戶家庭每月炊事用氣約為20方。如果按照城市燃氣銷售價格每方相應提高0.23元測算,影響城市居民每戶每月增支4.6元左右。各地通過統籌安排對困難群體的各項補助,可以確保低收入群體不因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而降低生活水平。

  車用天然氣價格調整後,與用油相比,仍具有明顯成本優勢。部分主要使用天然氣為車用燃料的城市,天然氣價格調整後,要妥善處理氣價調整對出租車運營成本增支的影響。已經建立出租車運價與燃料價格聯動機制的地方,可適當疏導出租車運價;沒有建立聯動機制的地方,可以採取發放臨時補貼等措施,來緩解氣價提高對出租車行業影響。

責編: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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