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蘭斯基發聲明承認誘姦少女 拒絕引渡回美國(圖)

發佈時間:2010年05月04日 10: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5月4日電 33年前因與13歲兒童發生性行為一桉而被軟禁逾7個月的導演波蘭斯基,昨日終於打破沉默,透過朋友發表聲明,希望瑞士當局不要引渡他回美國受審,又指這件案件全部建立在謊言之上。

  香港“文匯報”消息,波蘭斯基在聲明中表示:“我不是要你們憐憫我,我只要求與別人一樣得到公平對待。我不能再保持沉默,因為美國繼續想把我引渡回去,是為了把我交到全球的媒體手中,而不是對33年前所達成的協議進行宣判。”

  在900多字聲明中,現年76歲的波蘭斯基承認當時的確利用藥物誘姦了一名13歲的少女,但他堅稱,他已根據認罪協商的條件服完了刑期,並聲稱引渡令不實。同時,波蘭斯基表示他潛逃法國是因為當時的主審法官不公平,因而才有此行為。他又認為受害人多次提出要撤銷對他的控罪,但每次都被駁回,感到做法有欠公平。

  據悉,曾獲奧斯卡最佳導演獎的波蘭斯基,被控在1977年與1名13歲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而原被控六項重罪,但在認罪協商中獲以較輕罪名起訴,並在牢獄待了42天、接受精神評估,不過他在1978年判刑聆訊前逃離美國。去年9月他在瑞士蘇黎世落網。目前被軟禁在位於瑞士的別墅中。去年10月,美國方面向瑞士聯邦司法部門正式提出引渡波蘭斯基的要求。

責編:許桂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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