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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家寶總理3月5日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要繼續搞好房地産市場調控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多年的調控實踐證明,房地産市場利益多元,調控艱巨性超出想象,需要破解一系列難題。2013年是“十二五”承前啟後的關鍵之年,人們期待著新的一年國家在房地産調控上展示出決心和智慧,破解樓市困局,推動房價合理回歸,讓住有所居的願望早日實現。[詳細]
目前國家通過抑制措施爭取時間、爭取空間,加快住房制度改革,最終形成完善的市場調節,那時候形成的穩定健康才是真正的穩定健康。
近年來,房地産調控政策密集出臺,動用政策工具之多前所未有。特別是自2011年開始實施的住房限購、差別化住房信貸和稅收、增加土地供應等綜合性政策措施,對合理引導住房需求、緩解供求矛盾、穩定房價特別是一些熱點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發揮了關鍵作用。
房地産調控政策密集出臺,“住房是最大的民生”。
現階段房産價格上漲的因素並沒有解決——如此多的民間貨幣存量,投資渠道卻十分有限;地方財政又依賴土地出讓,眾多經濟活動都要依賴房地産——這些不解決,房價怎麼可能下降?此外,城鎮化進程如果處理不當,也會帶來新一輪房價上漲的預期。
我們的房價必須控制在低於GDP增長水平,低於CPI的漲幅,低於老百姓收入增長的幅度,只要這三個低於,我認為就是正常的。
中國地域廣闊,一個簡單的“漲”、“跌”無法涵蓋所有城市。一些大城市的情況絕對不能套到全國去,要一類一類城市專門分析。
住房是在供不應求的情況下,要讓老百姓的需求得到滿足,要讓供求差距趨於縮小,這樣房價才會漸漸平穩。要讓房地産商有正常的利潤可得,但是方向一定要很明確。比如,市場調節由房地産商去做。社會保障住房,政府要承擔更大的責任,社會保障住房如果能夠照顧到大多數人利益,想買房的可以買到房,還可以通過貸款,我相信這樣房價會漸漸地穩下來。
在城市當中,住房保障最大的問題是外來人口的市民化問題,而要把外來的常住居民納入住房保障確實很困難。接下來主要的措施,應該解決讓外來人口接地氣的問題。這個接地氣主要是基層政府能夠心甘情願地為外來人口提供住房保障,當地的居民能夠不排斥給外來人口提供住房保障。這幾個問題的綜合解決,很顯然需要整體的制度設計。
收入層次、就業和家庭不一樣,住有所居的表現就不一樣。如果把家庭分成三層次來説,高收入家庭,我們鼓勵他實現樂居,主要形式是購買。第二是中等收入家庭,我們提出的是康居的目標。第三是中低收入家庭,屬於安居的層面,主要是在政府的幫助下實現,他可以租房子,比如公租房,有條件的也可以有産權房,比如通過棚戶區改造實現安居的目標。
將來應該要分類調控,這樣才能建立一個比較好的、和諧的居住機制。富人有錢可以買好房子,但是高端的就要高計價、高配套、高稅收,這一塊應該是放開的。第二塊是普通商品房,我主張土地出讓時向下競房價,向上競地價,保證房價讓中等收入家庭能夠買得起。第三塊是保障性住房,普通租賃房、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三位一體,對低收入人群,政府可以給予適當的租金補助,甚至還可以補貼物業費。對於願意購買的,購買以後就變成了經濟適用房。但是這個經濟適用房一定是封閉運行,沒有尋租空間,即使要賣也要賣給保障房中心。
多年來對小産權房設置的重重障礙,成為我國房地産市場嚴重畸形、城市商品房價格不斷走高的一股助推力量。圍繞著小産權房所出現的矛盾,其實是在民眾改善居住條件、提高居住質量的迫切需求不能得到滿足的的情況下産生的,是政府為了發展城市房地産市場以推動經濟的目標而利用行政手段打壓之下的産物。當前,我國新一輪城鎮化的高潮正在興起,這為解決小産權房提供了有利的契機。就城鎮化的路徑來説,無非是將農民遷入城鎮和在農村按城鎮化要求就地建造新房兩個途徑,僅從這一點來看,小産權房事實上已成為城鎮化的“先行者”。
十八大報告中強調,在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上持續取得新進展,努力讓人們過上更好生活,並且提出了住房保障體系基本形成的新要求。那麼怎樣才能算上是住有所居,如何才能實現住有所居?要區分兩個觀念:人人有住房和人人有房住。人人有住房,是保證每個人都有獨立産權,人人有房住,就是人人都有房子住,但不一定是你的産權。世界上任何國家都無法做到人人有住房,在最發達的美國,有獨立住房的也只佔了68%,32%是靠政府和社會提供住房,所以我們追求的目標應當是人人有房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