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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橫禍”的背後是安全隱患不能漠視

天降橫禍 遇路面塌陷被燙傷女子醫治無效離世

4月9日晚,媒體從醫院處獲悉,此前在北京因人行道路面塌陷墜入熱水坑被燙傷的楊女士,因醫治無效離世。[互動入口 ]

  • 新聞人艾君:沉痛——積水潭醫院醫生證實,昨晚9點多,墜入熱水坑被燙傷的楊女士因醫治無效,已經去世。橫禍如此降臨,這是怎樣的悲愴!
    1. 胡馬窺江:責任認定不是越快越好,該走的程序一定要走到,這才符合法治精神。
    • 鶴鳴山客朱煦:城市發達的標識是地下工程密如蛛網,但是城市管理的漏洞,足以讓城市百孔千瘡。強烈要求重點城市對道路做全面“B超”檢查。
      1. 雙旗鎮刀客總舵主:據説事先有熱水滲出及冒蒸汽,但沒有設置圍欄。
      圍觀

      任志強:    要分清公、私責任。

      鵬鳥展翅飛:    城市的馬路屬於市政工程範圍,好好的路面倒塌,難道和施工質量和日常維護沒有關係嗎?

      海淀區girl:    北京現在大面積的地下工程和管線施工,如果能因此增加一條可實施、操作的所有類似系統或管線的安全防禦措施,那麼我們就是在學著吸取血的教訓。

      北京西城:    初步認定是安全生産責任事故,也就是説相關産權和維護單位沒有盡到應盡的維護責任。事故調查組正在調查界定相關管線維護單位的責任,並將依法追責,公安部門也已經介入展開調查。

      許麗明bj:    一個無辜的生命,一個痛苦的家庭,一個永遠失去母親的孩子!誰之過?

      天然呆不説話:    這樣的悲劇其實原因很簡單,監管不力,這樣的悲劇其實原因又不那麼簡單,因為這樣的悲劇明明可以避免。

      女子因路面塌陷墜入熱水坑,
      你怎麼看?

      爭鳴

      北京西城:“4.1”事故的情況通報

      4月1日,行人楊女士因路面塌陷致,意外被熱力管線滲漏的熱水燙傷,雖經醫院全力搶救,不幸于昨日晚8時許身亡。經初步調查認定:這是一起安全生産責任事故。我們在此受權發佈關於事故情況的通報,並向逝者表示哀悼。同時提醒市政管線相關責任單位加強安全隱患排查,避免類似悲劇的發生。

      易鵬:事件發生後需反思

      前幾天突遭路面沉陷墜入熱水坑被燙傷的楊女士因醫治無效,昨晚在積水潭醫院去世,留下一個七個月的小孩。為此心痛!讓我們為她默哀吧!這事再次提醒:1、公共設施質量無保證的城鎮化擴張請悠著點!2、這事關係你們,我們需要發出聲音!3、北京有關部門早點出來道歉!4、排查公共設施安全隱患!

      鄭洪升:給群眾提供安定的環境

      北京楊女士走路時突然地陷掉進坑裏燙傷不治而亡。這使我想起23年前李瑞環説的:總得給群眾提供一個安定的環境,不能讓人出門走路也害怕,在家睡覺也害怕,坐火車也害怕,坐飛機也害怕。不能給群眾提供一個安定的環境,不是無理就是無能。確實,總不能讓老百姓在膽驚受怕中惶惶不可終日。

      水滿則溢:安全防患意識淡薄

      從燙死楊女士一事中可以看出安全防患意識在基層政府部門和相關單位裏是多麼的淡薄。熱力管道破裂地上冒熱氣,安全防護不到位,巡邏的民警、城管都沒有意識嗎?臨近居委會、街道辦事處也都沒有意識?安全預警機制應該從哪做起?就是要從這種“蛛絲馬跡”做起。發生在你的地面上,從區到社區,都有責任!

      事件經過

      4月1日下午3點半,楊女士和同事馬女士走出車公莊地鐵站後,步行前往物華大廈。兩人經過人行道時,看見前方的路縫中冒出熱霧,但她們並未發現有何異樣,便徑直穿過“熱霧區”。楊女士一腳踩上冒霧的磚塊。只聽見“嘩啦”一聲悶響,路面突然發生塌陷,楊女士“啊”了一聲便滑入坑中。事後,楊女士被送到積水潭醫院,經檢查,楊女士全身99%面積被燙傷,內臟嚴重燙傷。

      4月9日上午,在重症監護室內,楊二敬全身都結著黑色的痂,身體也比原來腫了許多。而頭部被幾層紗布裹著,只能看到紅腫的眼皮。

      4月9日晚,媒體從醫院處獲悉,此前在北京因人行道路面塌陷墜入熱水坑被燙傷的楊女士,因醫治無效離世。事發地附近的開發商及熱力集團相關負責人均表示對楊女士離世不知情;對於責任認定,他們表示正在等待安監部門的事故責任認定結果。

      交鋒

      觀點PK
      遇路面塌陷被燙傷,應由誰承擔責任?


           4月1日,楊女士與同事在前往位於北禮士路的物華大廈時,人行道上的一塊路面突然塌陷,楊女士不慎墜入滿是滾燙熱水的坑中,全身99%被嚴重燙傷。楊女士于9日晚9點多因醫治無效,已經去世。您認為此事件應由誰承擔主要責任?

      應由熱力集團負責。北京市熱力集團主要蒸汽、熱水的生産購銷,負責熱力站、管網運行與維護等。此次管道發生泄漏,並將行人燙傷致死。可以看出,熱水、蒸汽的管道是由熱力集團進行檢查與維修的。熱力集團負責任已經承認事發很早以前,事發地點的熱力管道便已經存在安全隱患。而熱力集團只是對大廈開發商和物業下過整改通知,並沒有督促其整改,也沒有對管道進行維修,導致事故的出現。當然,物華大廈開發商和物業也有其不可推卸的責任,但是主要責任應由熱力集團承擔。

      應該主要由開發商和物業負責。北京市熱力集團負責人稱,管道中的熱水是供應給物華大廈的,發生泄漏的管道為支線網,該處的管道應由物華大廈負責。在事發前很早,該處的熱力管道便已經存在安全隱患,熱力集團巡查發現後便已經給管道的産權方下過整改通知,但産權方一直沒有及時整改,最終導致慘劇發生。雖然管道的安全問題是由北京熱力集團負責,但是熱力集團檢查發現問題後已經通知管道的産權方進行整改,而且發生泄漏的管道是由物華大廈負責的。所以此事件的主要責任方應該是開發商和物業。

      • Anna:事發地點是在大廈外側的人行道上,並不是在大廈所在的院內,這段路下面的管道應該是由熱力公司負責。熱力公司把責任推給物業和開發商,無疑是在推卸責任。希望熱力公司早日承擔起相應的責任。
      • 青島劉鵬燕律師:管線的管理者和所有者應該對該事故承擔責任,熱力集團應該拿出個積極的態度來,不應過於官僚。
      • 阿波羅大神:北京市熱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輸配分公司的工作人員介紹情況時稱,在事發前,他們已經接到熱力集團的調度電話,稱物華大廈東側便道上不斷有熱霧噴出,路面上還有熱水滲出,熱力工作人員承認,他們並未對現場採取應急措施。所以主要責任還在北京熱力集團。
      • xuyb2007:北京熱力集團稱,此前已對此處下發過整改通知,事故應由物華大廈負責。對此,大廈開發商和物業均未回應。發了整改通知就和熱力集團沒有干系了?主要責任還是應該由熱力集團來承擔吧?
      • 雄才大略360844:蒸汽管埋在地下,管道腐蝕漏了,蒸汽必然會衝出大坑,誰從那裏走誰倒楣。這個責任應該由熱力集團承擔,是他們沒有及時維修管道。
      • 要改變命運的人:應該追究熱力公司的責任,管道維修應該由熱力公司負責。
      • 愛地球:發了整改通知,物業和開發商不執行,責任就應該在他們身上。
      • 熱愛蒼生:物業收了物業費,就應該維修管道,不然要物業幹嘛的?不能什麼都推給市政部門。
      • 反義詞:出事路段是管道支線,支線的維修應該由大廈開發商和物業負責。熱力集團已經盡到了檢查和通知的責任,只不過是沒有監督其維修。所以責任應由三方平分。
      • 勤勉盡責:熱力公司看來推脫的有道理啊,人家早就給産權方發出了危險整改通知,應該沒什麼太大責任了。關鍵還是物業,確實難脫其咎。幹物業的真的不能只收這費那費,包括水電燃氣,電梯,一旦出了事故,責任你是推不掉的,因為你至少代管産權,收了錢啊。
      • 新年新生活之2012:按現有法律,大廈紅線內附屬設施屬全體業主所有,在售出後與開發商不再有關係,除非開發商也是業主。按此規定,應由物業承擔主要責任。
      • 傑克jack2:按北京熱力集團的説法其負責熱力供應,管線運營歸另一公司或組織,二者互不隸屬、無任何關係。如果此言屬實,那事故的侵權責任人確實應為管線的所有者或管理者。
      • 飛飛:熱力公司説的沒錯。在誰的地盤誰負責。
      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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