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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財産公示遇“零投訴零異議”説明了什麼?

多地官員財産公示試點遇“零投訴零異議”

從新疆阿勒泰市,到之後陸陸續續進行試點的浙江慈溪、湖南瀏陽、寧夏銀川、寧夏青銅峽等地,包括官員財産申報、公示在內的領導幹部個人事項公示制度,結果都是零投訴零異議。 [互動入口 ]

  • 淩警章:零投訴零異議並不等於效果很好,有可能是投訴和提異議的渠道不通暢,官員應該去完善民眾提意見的渠道!
    1. 老土不哭:重點不在於一些政策的提出,而是“真正”地落實,這樣才不會有悖于這項政策的初衷。
    • 家有寶貝一歲了:老百姓本身就對官員的身家不清楚,單憑公示的數據根本看不出什麼,所以就算想投訴也沒有依據。
      1. 小小happysong:零投訴,不能簡單看待。對官員進行財産公示,目的其實就是為了監督,為了最終實現零投訴。
      圍觀

      地底熔岩:    公示在哪?估計就沒幾個市民看到過。

      內蒙砍求:    零投訴反而爆出一個問題,監察不嚴格,不完善。

      城市戀人:    這樣的活動還是正確的,最起碼通過這樣的公示手段,也能起到一定的遏制貪污腐敗的情況,希望政府出臺更多的廉政措施,以此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繁華de沙漠:    顯然這是向前走了一小步,但遠遠還不夠。

      還愛吃小饅頭:    應該自上而下地強推公示,靠官員自覺還是不夠的。

      KnTtui:    公佈財産是把財務詳細和來源公開,不是你寫個收入是多少就多少你寫個房子幾套就幾套。

      你怎麼看官員財産公示試點遇到“零投訴”?

      爭鳴

      林喆:正是公示方法有問題表現

      財産申報體系中第一個環節就應該是調查,對於官員申報的相關情況,要有一個由群眾代表、財務部門、銀行和記者共同組成的小組核實。接下來的環節才是公示、懲治及記錄在案。同時,我認為現在各方面的條件已經可以開展這些環節的工作,但相關措施至今都沒有啟動。

      遲福林:官員財産公開是決心問題

      財産公開是基本制度是基礎制度。很多國家的經驗證明,越公開、收入透明度越高的地方,越穩定。財産公開需要一個過程,但不是技術問題,立法更不是難點,而是決心問題。解決利益失衡這個改革突出矛盾,也就是説巨大利益關係的調整,肯定要承擔巨大的壓力和阻力。

      王軍榮:“零投訴”是一種“抗訴”

      官員財産公示,其實陷入了悖論之中。官員財産的決定權在官員,而要求的卻是自己規定公開自己的財産。這顯然是件難事。將官員財産公開上升到法律層面,而且要有嚴厲的懲罰措施,同時引入公眾監督。如此,才會使官員財産公開真正推行,否則,官員財産公開也只能是“浮雲”。

      燕趙晚報:這表明財産公示待深化

      在公眾看來,財産公示應該能産生反腐倡廉的效果。一系列腐敗個案表明,財産申報和公開制度的缺失,不僅增加了查處腐敗的難度和成本,而且容易誘發腐敗分子的僥倖心理。國內外實踐已證明:要監督官員權力,財産公示不可或缺。財産公示的陽光要儘快照進現實,推出切實可行的官員財産公示制度。

      有關公示

      2011年3月,全國政協十一屆四次會議新聞發佈會上,新聞發言人趙啟就官員財産公示問題,表示這件事情是要一步一步做起來的。首先向自己的機構報告有關情況,包括收入、房産、投資等等。還要報告家屬情況,就是配偶和孩子是否僑居國外等。項目很多,先做這些調查和統計,同時把財産的範圍進一步核實清楚,要一步一步推動。

      我國現行的相關法規是《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該規定於1997年下發,在此基礎上進行了兩次修改後於2010年印發,目前執行的就是2010年印發的這個規定。在1997年及2006年的這兩個版本中,都有“組織認為應當予以公開或本人要求予以公開的,可採取適當的方式在一定範圍內公開”這一條款。但在2010年頒布實施的版本中,這一條卻不見了蹤影。

      交鋒

      觀點PK
      官員財産公示試點遇“零投訴”你怎麼看?


           寧夏回族自治區青銅峽市幹部個人事項的公示內容在2010年的基礎上再也沒有添加任何新的內容。電青銅峽組織部副部長、新聞發言人陳雪松表示一年多時間以來,當地官員財産申報和公示的事項、方式均沒有發生變化,因為“效果很好”。他解釋説:“一年多以來公示的所有擬任幹部信息,沒有接到一起舉報或者異議,不論幹部群體還是外界對於此舉均沒有不好的反響。”試點地方官員財産公示遇到“零投訴”,很多人展開了爭論,對此,你怎麼看?

      “零投訴”是個別情況不能説明大問題目前國內進行官員財産公示試點,本身就存在數量少,影響範圍也就很小,個別的情況不能説明財産公示的問題;其次,百姓對官員的“家底”其實沒有概念,因此對怎樣監督也就沒有概念;再次,試點地方的官員確實發生變化,阿勒泰的官員甚至沒有一個人敢當眾抽中華煙的;最後公示自己的私人財産這涉及到個人信息的安全問題,目前國內還普遍存在個人誠信缺失的問題,隨意公開自己的信息,有很大安全隱患。

      “零投訴”不能説明它就是“零問題”地方官員財産公示遇到“零投訴”不能説明它就是“零問題”。至少它暴露出,首先,國內官員財産公示申報僅靠官員的自覺性是不夠的,需要更加明確和完善的法制來約束;其次,它説明了官員財産申報之後的審核和監督工作還不夠完善,許多百姓怕是都不知道投訴渠道;最後,只存在於內部公開的官員財産公示,顯然不具有一定的“公開性”,同時也沒有達到社會監督的效果。

      • 霧裏看花:當前我國的金融實名制還不夠完善,在現有條件下,難以做到對公務員申報財産的真實性進行準確的核查。
      • 誠信如初:我們不怕有投訴,我們不怕有缺點。當一個人知道自己的缺點,他就不是缺點。
      • 李紫萱:財産申報制度的核心是信用機制。由於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尚不完善,與之相對應的社會信用機制還處在逐步建立階段。社會信用機制的缺失,勢必增加推行財産申報制度的難度。
      • 阿芬:老百姓本身就對官員的身家不清楚,單憑公示的數據能看出什麼來呢?
      • 繁華de城市:從我國的國情看,公務員個人的財産往往與其家庭成員的財産相互融合,二者的界限難以區分。
      • 阿紅:真的要公佈所有和他有關聯直系親屬全部公佈,讓媒體介入。讓銀行公開透明他的進出帳。
      • 水手:要有國家出臺相關法規 實行官員和直系親屬進行財務審計。
      • 半島辣蛤蜊:説明這項規定存在瑕疵,需要進一步完善。如有價證券一項,有多少官員沒有收受?而又有多少官員在公示中承認自己獲取過?如何證實、如何監督?
      • 張峰華:公務員的財産是動態的、不斷調整和變化的,對其實施有效的動態監控,有賴於我國相關法律的完善。
      • galicge:在沒有制約機制的前提下怎麼能有基礎推行如此陽光的政策?沒有法制層面的監督又如何保障官員能夠盡數如實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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