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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廣州市民夏女士送三歲女兒去上幼兒園途中,女兒突然要上廁所。由於找不到公廁,夏女士便向天河區法律服務大廳工作人員借用廁所,結果遭拒。工作人員稱:“如果每個人走到那都説肚子疼,借廁所用,就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互動入口 ]
2012年3月31日早上送3歲寶寶上學,走到龍口中路天河區司法局服務大廳時,寶寶忽喊肚子疼,要上廁所。我情急之下只好進服務大廳求助,結果工作人員先是騙我們前面有廁所(具體哪他卻説不出,就讓我們走)後來又説沒廁所,再後來又説鎖了,就是不肯讓孩子去,一些政府工作人員真讓人心寒!
市司法局獲悉天河司法局法律服務大廳人員不顧社會公德心的行為,十分震驚,立即將情況通報天河司法局,責成該局迅速對具體人員進行嚴厲譴責批評,責令其作出深刻檢討,並進行處理。同時,歡迎廣大市民和媒體對司法行政機關進行監督,今後發現系統內個別人再出現類似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
三歲女孩上廁所能引起重大隱患?最近,網上一起消息引發眾網友的關注,廣州一名三歲小女孩上學途中因拉肚子,想借用廣州天河區法律服務大廳的廁所一用,卻被拒絕,之後,廣州司法局的官方微博對此事的解釋是:容易引發重大隱患。由話語足顯出其官本位意識,為人民服務不能只停留在口號上,值得反思。
廣州司法局回應3歲女童借廁被拒,稱存重大隱患,“那是辦公區域,不是公共廁所,如果每個人走到那裏都説肚子疼,借廁所用,就存在重大的安全隱患”……我覺得:1、司法局為民服務,怕什麼隱患呢?心虛才會怕;2、一個3歲女童,能有什麼“重大的安全隱患”;3、連個廁所都不讓上,還提什麼為人民服務。
廣州司法:您也要體諒對方,那裏是辦公區域,不是公共廁所,如果每個人走到那裏都説肚子疼,借廁所用,那就存在重大的安全隱患,還希望您能理解。
夏零零八:十分感謝大家關心!天河區司法局已經誠心向我道歉了,我也接受他們的道歉,畢竟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知錯能改善莫大焉!那個當事保安比較年輕,可能不大理解為人父母的心情,相信經過這次他也會接受教訓的。希望大家也不要再轉發了,給年輕人一個機會!
縱橫點評:一名三歲女童的如廁問題竟然能上升到重大的安全隱患,危言聳聽的反常邏輯的背後,折射的其實是服務意識的缺失和淡薄。上個廁所尚且臉難看門難進,面向公眾的法律服務能否真的為民服務難免會讓人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微博可以輕易刪除,傲慢可以馬上低頭,但“群眾利益無小事”的服務理念要想真正紮下根來卻並非那麼容易。
廣州市民夏女士的3歲女兒在街頭突然肚子痛,要上廁所,由於找不到公廁,便向天河區法律服務大廳工作人員借用廁所,遭拒絕。夏女士將遭遇發上微博,廣州司法局辯稱,“如果每個人都説肚子疼,借廁所用,就存在重大的安全隱患。你認為廣州司法局工作人員這樣做合理嗎?
合理,政府不該讓市民隨便進入。如果讓女童借用服務大廳廁所,那麼此例一開,其他市民也就有理由來借用廁所,服務中心不好管理。但這個意思被招致輿論強烈反彈的“重大安全隱患”一詞給湮沒了,這只能怪司法局官方微博管理人員自己表達不當,但是該工作人員所説的情況卻不得不讓人深思。如果其他市民也能來借用廁所,服務中心將有更多閒雜人員出入,而服務中心並沒有安檢環節,一旦出現問題,會造成很大的損失。既然司法部門由此規定,工作人員和市民就應當遵守。
不合理,政府廁所應全部免費向市民開放。廣州市自2003年起,就要求車站、醫院、酒店、餐飲店、公園、商場等公共場所和經營場所的廁所,有義務對外開放,並自行承擔廁所的清潔和日常維護費用。這極大緩解了公廁不足帶給廣州市民和來廣州旅行的遊客的尷尬。問題是,既然許多企業都被要求履行廁所等配套設施免費向市民開放的社會責任,本來就承擔著公共服務職責的政府部門就沒有理由推諉同樣的義務。國外許多地方的實例足以證明,非涉密的政府設施向市民和遊客開放,並不會造成安全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