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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造了駭人命案的女孩在法警的看護下步入法庭。記者于濤攝
“我只想幫助他們解脫,當他們絕望時,生死已經算不了什麼。”齊萍萍在法庭上平靜地説。1991年出生的她去年將父母殺害並碎屍,昨天下午,該案在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齊萍萍當庭推翻自己原來的口供,稱在殺害父母前,父母已服下安眠藥準備自殺。齊萍萍的大伯向法庭提交求情書,請求饒侄女一命。
庭上
辯解:父母吞服安眠藥自殺
檢察官念起訴書期間,齊萍萍表情平靜。檢察官一念完,齊萍萍就表示自己有話説:“我殺他們之前,他們已經吃了大量安眠藥,準備自殺。我是看他們很痛苦,才幫助他們解脫。”
齊萍萍稱,父親原來是名司機,得了腦血栓之後,無法工作,將車也賣了,覺得自己是個廢人,很早就有自殺的念頭。而母親則把父親當作唯一的依靠,父親想自殺,母親也跟著自殺,一家人都很絕望,她決定“成全”父母。
齊萍萍在庭上稱,父母主動吞食十幾片安眠藥後準備自殺,但母親出現了嘔吐、痙攣等反應,非常痛苦,於是她用塑料袋先後將母親和父親悶死,以幫其“解脫”。
現場:“小綿羊”庭上討生路
從開庭到休庭的兩個多小時裏,19歲的齊萍萍臉上看不到激動的表情,更沒有掉一滴眼淚。面對公訴人和法官的提問,齊萍萍手握著話筒平靜作答,話語清晰,聲音是軟軟的“綿羊音”,完全是一副平常小女生模樣。不過,警方恢復了她相機裏的照片,發現有大量自殘照片。
檢察官問:“為什麼你在審查起訴階段改變自己的口供?你原來在公安偵查階段曾做了多次交代,每次口供都相符合。”齊萍萍回答:“那時候我一心求死,所以把一切嚴重的都往身上攬。現在我想活,對生活有希望。”齊萍萍堅決地對法官表示,自己對公安部門所做的口供只有部分真實,庭審上説的才完全真實。
“我很後悔殺了他們,假如法院判我死刑,我也沒有意見。如果給我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我絕不會做傷天害理的事情。” 休庭後,齊萍萍和大伯、小姨等親人相見,終於流下眼淚,圓圓的臉漲成通紅。
“請留她一命吧!”頭髮花白的大伯齊貴喜稱,自己兄弟3人兩個弟弟都死了,希望留下這個侄女。
四大懸疑
1
父母是否吞安眠藥自殺?
齊萍萍稱,當晚父母已有自殺之意,吞食十幾片安眠藥。安眠藥是之前一個月內,齊萍萍分別用3個化名,從3家醫院分多次購買的。
檢察官出示了兩家醫院的藥品單,同時法醫檢驗了齊萍萍父母的胃、膀胱等器官,沒有檢出安眠藥的成分,也未能檢出其他有毒物質。
2
如何殺害兩個大人?
檢察官稱,齊萍萍殺死母親時,父親已經勸齊萍萍自首。父親因生病,四肢無力,所以無法進行制止,反而被女兒所殺。
律師則表示,其父沒有呼救,這反而證明齊萍萍所述的父母吃安眠藥自殺一説很可能成立,其父當時處於昏迷狀態才無力反抗。
3
如何肢解兩具屍體?
肢解屍體並非容易的事情,齊萍萍在庭上講述了該過程,檢察官提供了相關物證。齊萍萍説,殺害父母之後3個小時,她將父母屍體拖到洗手間,碎屍並不順利,齊萍萍找來錘子和菜刀,弄了一晚上,只碎了很小一部分,但菜刀卻砍鈍了。
4
年齡是否滿18周歲?
檢察機關根據身份證和戶口簿認定案發時齊萍萍已滿18周歲。
齊萍萍在法庭上稱:“母親為了讓我早點上學,故意將年齡報大了1歲,所以案發時,我未滿18周歲。”但在昨日的庭上,律師和家屬都未提供相關證據。(記者肖成)
責編:王玉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