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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向警方舉報自己的“千萬富豪丈夫是個詐騙犯”,警方繼而發現這個“富豪”不僅騙了妻子的錢財,還騙了另外13人,涉案上百萬。而他的真實身份,竟然是一個刑滿釋放人員。
武隆縣法院昨天透露了該案案情。據悉,這個“富豪”日前被判刑13年。
巧立名目騙妻子
2009年8月,武隆縣警方接到一個離奇的報案:一名姓陳的女子主動舉報自己的丈夫向某,稱他以經商的名義騙了自己13萬元。她痛斥其夫“喪失了良知,失去了人性”。
陳女士稱,經人介紹,她在2006年12月認識向某,他自稱從事煙草生意。2007年9月,兩人結婚。向某幾次提到想在武隆投資建廠,還説有筆資金在加拿大。向某和他的朋友都這樣説,大家都相信了他有這筆資金。
向某自稱認識一位發改委主任,拿了國家計劃,可以暗中操作。一次,他説帶南京煙廠3個人到武隆,想買點特産送給廠裏的人,但是手頭的錢不夠,陳女士就給了他2萬元。
後來他分別以資金不足、看工程等理由,向她伸手要錢,總共13萬元。
謊言一個接一個
向某曾在多種場合吹噓自己是坐擁千萬資産的大富豪。
去年4月中旬,向某説他開始策劃一個洗浴中心,需要兩三百萬元,只等資金到位。他去了一趟外匯管理局,回來後告訴妻子,説銀行要求出示國外公司的相關手續,要等20天。
去年5月23日,向某説錢到賬了,第二天就可以取錢還賬。但在次日,他外出後打電話給妻子,稱南京煙廠廠長出事,供出他行賄之事,他必須去南京一趟。後面幾天,他在電話裏告訴妻子,司法機關找他談話,但已經沒事了。但在第三天,她發現電話打不通了。
第四天還是沒有消息,陳女士心焦如焚。她託人打聽煙葉生意,竟意外得知向某從未有過任何煙草生意。隨後她接到很多找向某的電話,稱向某借了他們的錢。
直到這些人拿著借條找上門,她才知道丈夫背著她幹了好多事。
謊話戳穿便失蹤
同年6月24日,向某回到家裏,向妻子、朋友解釋,前幾天被軟禁、資金被凍結,但一個禮拜後可以取出。
此時,眾人對他已是將信將疑。
兩個星期後,陳某通過銀行的朋友查詢,發現向某的這筆“外匯資金”業務從未發生,一切都是謊言!
過了幾天,向某又聯絡妻子,稱自己的錢是被借去買官的,事情已經辦成,是江蘇正廳級的職位,他馬上要去南京取錢。過了幾天他告訴妻子,已經拿到400萬元,馬上回來。
之後,她再也聯絡不上他。
他竟然剛剛釋放
接到陳女士的舉報後,警方很快又接到江蘇等地多人舉報向某涉嫌詐騙的報案,受害者總共14名,涉案金額近100萬元。
警方查到,向某此前拐賣婦女被判刑,剛剛刑滿釋放,開了一個小米粉店,虧了兩萬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向某無職無業,卻編造做工程、做煙草生意、在加拿大做國際貿易等,向多人借錢,並將借的錢揮霍一空,為此認定構成詐騙。
對他騙其妻的錢,法院認為是夫妻共同財産,不屬於詐騙。
最後,法院對其判刑13年。
記者 羅彬 實習生 和冰 通訊員 黎林
憑啥手段騙了14人
迷魂計之一:虛情"動"人
針對女性受害者,向某慣用的伎倆是以情動人。先以好朋友身份獲得對方信任,對女性和其家人噓寒問暖,體貼入微。等到對方完全放鬆戒備後,再實施詐騙,屢屢得手。
迷魂計之二:粉飾輝煌
向某編造了輝煌的經歷:特警出身,轉而經商,座擁千萬資産,人脈寬廣,手眼通天,酒店管理、房産開發、跨國貿易、煙草收購無所不通。言談舉止中也常常露富,“我每個月的開支至少20萬”之類的話常挂嘴邊。
迷魂計之三:許以厚利
為了讓別人放心把錢借給自己,向某總是給對方許以厚利,承諾事後給予豐厚回報。“你先借錢給我,等這工程完工後,少不了你的好處。到時,我再送你一台‘雅閣’。”這樣導致很多人上當受騙。
迷魂計之四:頻打太極
詐騙得手後,面對受害人的追討,向某先是耍“太極”,要麼以資金被銀行凍結,要麼以外幣轉換為人民幣需要時間等理由進行搪塞拖延。被逼無奈後,就乾脆換電話卡玩失蹤。案發後,公安機關當場在其身上搜出了五張電話卡。
□揭秘
騙家庭成員的錢通常不以詐騙論處
西政教授、重慶百君律師事務所律師韋鋒稱,夫妻共同財産是不好界定哪部分屬於誰的,除非有明確的分割界定。
一般情況下,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將共同財産分個你我,其中一方以各種理由要求對方拿錢,即便是虛假的藉口,也是找個理由把錢支取出來而已,屬於支取手段不誠實,對配偶不誠實。而這種行為本身,如果簡單地用犯罪的構成要件去衡量,就構成犯罪。但我國法律對親情寬容,通常不以詐騙論處,正如偷家庭成員的財産不算盜竊的法理一樣。
□律師説法
責編:王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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