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被同學投票趕走後身亡續:校長否認其自殺

發佈時間:2010年05月06日 22: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遺物裏所能找到的雷夢佳(右一)最近的照片,攝于2008年。

    沒有人喜歡雷夢佳。

    高年級的男生聽到她的名字會露出發怵的表情,因為這個初一女生“打起架來比男生還厲害”;曾經的中學校長叫她“惹事妖精”,並且沒過幾天就開除了她;老師對她很“無奈”,家長説她很難管,連親弟弟在講起她時,都是一副害怕的表情,因為“姐姐總打我”。

    甚至,4月7日,在她所在的河南洛陽孟津縣西霞院中學,當班主任讓大家投票決定她的去留時,全班38個同學,有26人希望家長把她帶回家。

    事後的回憶似乎能驗證這種“民意”:當她聽説了投票結果,在教室裏開始大笑,同學們覺得她的笑聲“很可怕”;而當她隨後突然哭著跑下樓梯,衝出教學樓時,和她迎面撞上的一個同班女生根本沒想到要安慰她。 

    “她很奇怪,心思我們都猜不透。”這名女生説。

    誰也沒想到,這是最後一面。這個15歲的女孩再沒有回到學校,三天后,人們才在學校後面的水渠中找到了她的屍體。

    無人記清的遺言

    誰也沒有預見到雷夢佳的死亡,如同誰也不知道這場投票對她的影響。“她的性格非常外向。”父母這樣説,校長這樣説,老師這樣説,同學們也這樣説。

    在這所農村中學裏,這個入學不到一年的女生絕對是個“出名”的人物。她講話大嗓門,走路昂首挺胸,總愛把手插在牛仔褲的口袋裏,“一看就不是好學生”。她愛打架,打過高年級的學姐,打過同宿捨得室友,不過有時候也會挨打。一個同學還記得,入學沒多久,她就在學校門口“被20幾個人圍起來打了一頓”。

    在入西霞院中學之前,雷夢佳曾進過鎮上的兩所中學,但又分別被勸退。她在宿舍裏炫耀自己“有好幾個幹哥”,把同宿捨得女生嚇得不敢睡覺。最終,她只能重新讀了兩年小學,又按照入學片區的劃分,進入了必須“收留”她的西霞院中學。

    這裡依然沒有人喜歡她。甚至因為害怕,連願意和她講話的人都沒有幾個。父母跟她沒什麼交流,他們承認,自己對女兒的心裏在想什麼,一點也不了解。

    但她“唯一的朋友”小慧知道她的痛苦,因為她曾看到雷夢佳在宿舍裏背著人偷偷哭泣。她的班主任周佔強也知道她的痛苦,這個讓他頭疼的學生曾在與他談心時哭訴,周圍的同學拿她當異類,排斥她。

    有時候,這種排斥是被擺在明面上的。隔壁班的一位女生因為不想上學,打算偷偷跑出去打工,當被班主任抓回來時,她描述自己逃學的理由是“雷夢佳總欺負我”。但小慧説,在聽到消息後,雷夢佳憤怒地告訴她,那是對方編的假話,但老師卻相信了。

    這個表面強悍的女孩並沒有其他解決問題的辦法,當天晚上,她真的跑過去打了這個女生。第二天一早,對方的家長就找學校來了。

    這讓雷夢佳“嚇壞了”。在食堂吃早飯的時候,她一度要求小慧準備好手機,這樣,當對方家長打她時,她可以“躺在地上裝死”,而小慧可以立刻撥打120。

    她害怕的事情並沒有發生,家長很快離開了。但老師找到了另一種處理辦法:在接下來的英語課上,班主任周佔強讓全班同學投票,決定她是留下還是被家長帶走。周佔強解釋説,這是按照班規的要求,“對重大事件進行民主測評”。而所謂“重大事件”,就是讓他感到“有些無奈”的事情。

    根據投票結果,超過三分之二的同學同意讓雷夢佳“離開”。隨後,在準備把她領走的母親到來之前,她偷偷跑出了學校,再也沒有回來,直到人們最終發現她的屍體。

    當網絡上“民主投票逼死花季少女”的新聞傳得沸沸颺颺時,在這所只有幾百名學生的學校裏,沒有人相信雷夢佳是自殺的。

    “只有她欺負別人,她怎麼會自殺呢?”西霞院中學校長李繼偉説。事實上,在談起這件事時,每個西霞院中學的老師都會重復這樣的句子。

    可她的遺言就寫在水渠岸邊的石板上。在這裡,她宣佈“雷夢佳生命在此結束”,向父母懺悔自己的不孝,然後把最後一句話留給了隔壁班的小慧,希望“來生永遠好朋友”。同學們説,她“就這一個朋友”。

    對於這三句遺言,儘管過去的時間尚不長,人們的記憶已經模糊了,很多人轉述的版本字句都各不相同。而在水渠邊的石板上,這個女孩留下的最後的話,已被之後的兩場大雨沖刷得找不到一點痕跡。

    決定命運的紙片

    如果只是翻看她的遺物,人們幾乎會相信,這是一個人緣很好的女孩。在去年的聖誕節,許多同學都給她送來了賀卡。在這一摞厚厚的卡片中,有人誇她是“大美女”,有人希望與她“友誼地久天長”。

    可送賀卡的同學們並不真心這麼認為。因為雷夢佳先給全班同學每人送了一張賀卡,而大家只是出於禮貌,不送“不好意思”。

    一個女生在祝辭中寫道:“你冷酷的面龐給我自信給我勇氣,你是我的偶像!”但在4月7日那場“決定去留”的投票中,她卻投下了讓雷夢佳離開的選票。

    “賀卡上那些話就是隨便寫寫,不是真的。”這名女生説。

    在這場投票進行的時候,雷夢佳並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她只是按照班主任周佔強的要求“出去一下”,站在了教室門口的走廊上。

    根據班上同學的回憶,周老師先歷數了雷夢佳以前犯過的錯,包括晚上和男生一起喝酒,在宿舍裏打同寢室的同學。隨後,他希望全班同學“根據以前的行為”,決定讓雷夢佳“留還是走”。

    幾名同學説,他們理解的“走”,就是讓家長把雷夢佳帶回家,“再也不回來了”。可事後周佔強卻解釋説,他所説的“走”,只是讓家長把她帶回去,“進行一週的家庭教育”。

    結果,大多數同學在選票上寫下了“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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