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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正義網報道,近年來,針對農村留守女童受到性侵犯案件時有發生。據重慶市檢察院第二分院統計,2007年1月至2009年12月,該院轄區9個基層院共起訴此類案件124件,受害女童多達149人。此類案件的發生,嚴重影響了女童的身心健康及農村的和諧穩定。
調查發現,農村留守女童受到性侵犯案件呈現如下五大特點:
一是農村留守女童監護缺位,容易成為受害群體。在邊遠山區,青年農民多外出務工或經商,常年在外,其未成年子女由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照顧,或托護其它親戚鄰居照顧,還有的適齡女童甚至在家玩耍,來自家庭和學校監護、保護缺位。
二是犯罪分子與受害女童一般具有親屬、親戚、鄰居、師生等特殊關係,犯罪分子容易作案。如巫山縣某小學教師蘇某利用上體育課自由活動、春遊等機會,找僻靜處強行與女童王某多次發生性關係,作案近半年。王某不堪忍受蘇某的長期性侵害而輟學離家出走。2007年12月12日晚,胡某回家看到鄰居家10歲女童李某與自己的女兒同睡一床,便把李某抱到自己的床上,強行脫掉李某的內褲實施姦淫。
三是受害女童年齡偏小,性防衛能力差,犯罪分子容易得逞。巫山縣檢察院近三年辦理的10件女童性侵害案件,受害女童最大的13歲,最小的僅3歲。
四是案件發現、偵破難度大。2005年下半年,張某多次強姦12歲養女易某。2006年7、8月,張某又多次強姦另一9歲養女易某。因害怕打擊報復和家醜不外揚思想的影響,受害女童母親不敢告發,張某作案近兩年才被公安機關捉獲。
五是嚴重影響農村穩定。由於犯罪嫌疑人與受害女童家庭多是同村鄰里或具有親戚關係,一旦案發,往往會造成家庭間、親族間關係長期緊張甚至矛盾激化。受害女童往往還會受到歧視,家長認為出了這種事已“無臉見人”,往往讓其過早輟學或外出打工。受害女童在壓抑憤怒的環境中成長,身心健康長時間得不到修復。
據悉,有關部門對農村留守女童受到性侵犯問題已引起高度重視,並呼籲社會各界對農村女童特別是留守女童給予更多的呵護。
筆者認為,要預防和杜絕此類案件發生,必須從基層組織入手,建立相應責任制,把保護農村留守女童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很抓落實。一是地方黨委和政府在發展農村經濟的同時,對農村的思想道德教育要有長遠規劃。把農村文化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設納入考核指標,經常性的文化娛樂和法制教育活動要形成長效機制,大力提高農村思想道德建設水平,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二是要發揮基層婦聯組織的重要作用,聯闔家庭、學校和其它基層組織,加強對農村留守女童的監護管理,形成預防網絡,築牢第一道防線。發生留守女童受性侵害案件後,要及時對受害女童及家庭提供必要維權救濟和心理修復措施。三是要加大對農村犯罪案件的打擊力度,對侵害留守女童的違法犯罪案件應及時偵破、從嚴處理。在辦理此類案件時,要體現司法文明,注意對受害女童及家庭隱私保護,防止形成二次傷害。
責編:許桂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