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案:呼喚中國版“校園安全計劃”

發佈時間:2010年03月24日 04:3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專題:福建南平實驗小學重大兇殺案

  3月23日早晨,福建南平市實驗小學校門口發生一起持刀砍殺兒童事件。造成8名兒童死亡、5人重傷,據悉,兇手是一名被辭退的社區診所醫生,疑是精神病患者。

  一場校園門口上演的屠殺,讓8個幼嫩的生命走上不歸路,同時,更敲醒了校園安全的警鐘。

  南平兇殺案中,有這樣兩個細節:

  一是殺人者自言:“我要自殺,我一個人死不行,要拖幾個人一起死。”並認為“成年人不好殺”,從而把目光鎖定在孩子身上。可是,為什麼兇犯會判斷出,在光天化日的校門口,孩子會“好殺”呢?對於缺乏自衛能力的孩子,相關的保護機制在哪?

  二是制止住兇手的,是一名教師與一名晨練者及一名司機與學校門衛。公民見義勇為固然可敬,可由於沒有專業能力和裝備,他們所冒的風險實在巨大,設想一下,如果歹徒不只是一人,或更加老練兇殘,甚至持有槍械、爆炸物時,幾名手無寸鐵的平民能對付得了嗎?

  長久以來,被描述為書聲朗朗的校園,很多已不是平靜之地。遠的不説,去年底,多名深圳小學生在校門口遭綁架,讓全深圳的家長一時間人心惶惶。同年,貴州習水嫖宿幼女案中,犯罪嫌疑人曾長期在3所中學和1所小學門口守候,多次將10名中小學生挾持、哄騙到偏僻處,以打毒針、拍裸照、毆打等方式脅迫她們賣淫。

  如果全面統計社會人員在校園門口製造的各類案件,以及校園暴力事件,結果無疑會觸目驚心。

  校園安全堪憂,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防範不力。

  學校似乎成了安全防範的主力,但一方面,學校雇傭的安保人員往往素質良莠不齊,許多為老師兼任,缺乏敏銳的觀察力和應對能力,而且由於法律限制,安保人員更沒有專業的裝備,遇到險況往往捉襟見肘,例如南平案中那位與兇手搏鬥的值班老師,由於缺乏武器,情急之下就找了個拖把衝了上去。另一方面,學校安保人員處處受制,他們管得了校內,卻管不了校門外,他們沒有執法權力,即使發現可疑人員,也無權上去盤問、搜身,做到防患于未然。

  而擁有法定權力,承擔維護治安之責的警方,維護校園安全卻處於被動的工作狀態,不出事時,警察和警車在校門口難覓其蹤,出了事後,馬上來一次學校周邊安全的大整治。可時間一長,就慢慢鬆懈下來。

  2007年,加拿大多倫多一所高中發生一起槍殺案,此後,官方調查起草了《多倫多校園安全報告》,披露校園治安內幕,隨後,多倫多啟動了“校園治安巡邏計劃”,向多倫多數十所中學派駐了全職駐校警察,儘管引起爭議,但駐校警察對於改善學校治安,遏制犯罪還是起到了明顯作用。在加拿大許多城市,類似校園治安強化措施,也已廣泛採用。

  在中國,警察駐校可能不易操作,但借鑒多倫多的治理思維,對校園安全進行“摸底”,據此制訂一個中國版的“校園安全計劃”,應能做到。在這一計劃中,首先要明確警方對於校園安全的日常維護責任,例如,即使警察無法全日制駐校,至少在上學放學期間,在孩子進出校門時,就像交警上下班時到各個路口“上高峰”那樣,保證有巡警在校園周邊巡邏;在一些特殊情況下,如局部社會治安惡化等,可以臨時性讓警察駐校,以防不測等。

  孩子需要國家的呵護,孩子的安全怎麼強調和重視都不過分。如果學校門口經常看到警察的身影,任何欲將黑手伸向孩子的不法之徒,恐怕都要思量再三;如果孩子的生命安危懸于一線時,警察能及時在場,那或許能給孩子帶來死裏逃生的機會。因此我們期望,警方與教育部門聯手,讓中國版的“校園安全計劃”早日成真。

責編: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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