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1+1]黑名單,要黑明白!(2009.11.11)

發佈時間:2010年04月01日 16: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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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王躍軍:
   
您好,歡迎收看今天的《新聞1+1》。
   
乘客坐飛機被拒載,於是把航空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駁回了乘客的訴訟請求,但同時也給航空公司發出了司法建議函,這是這兩天非常吸引人們眼球的事件,我們先來了解一下。

(播放短片)
蔡峰(朝陽區人民法院審判長):
   
侵犯了原告的人格權的主張均不能成立,其提出了上訴的請求,本院不予以支持。

解説:
   
昨天下午,歷經一年多審理的范後軍訴廈航拒載侵犯其人格權的案件,即被人們稱為“中國民航黑名單第一案”,終於在人們的關注中做出一審判決。北京市朝陽法院判定原告范後軍敗訴,認定廈航沒有侵犯范後軍的人格尊嚴權和名譽權。

范後軍(原告):
   
繼續上訴,一直打到我范後軍倒下為止。

解説:
   
這是昨天范後軍在領到判決書之後,接受媒體採訪時張口説的第一句話。而在法院給廈航和民航發的兩份司法建議函中可以看出,雖然法院認定廈航勝訴,但卻認為廈航在拒載事件中確實存在瑕疵。

王瑩(朝陽法院溫榆河法庭庭長):
   
通過對案件的審理,我們依法駁回了范後軍的有關人格尊嚴權的訴訟請求,但在案件審理當中,我們也發現,我國目前民用航空界對於黑名單事件背後所發生的立法的不完善,以及實踐做法上的不規範,我們引起了重視。

解説:
   
在發給民航局的第一份司法建議函中,法院建議民航局對於航空通過制定黑名單拒載乘客的行為建立上報機制,同時針對法律空白,加強立法工作。在發給廈航的第二份司法建議函中,法院認為,在我國目前尚無明確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做出拒載范後軍的決定存在一定的隨意性。同時在實行拒載行為時,缺乏可供操作的規範,以及公開透明的告知程序。這樣的一份判決書和兩份補充性的建議函放在一起,默認了廈航在管理上存在著需要健全和改進的漏洞,更讓人們感覺到了像是一份打了補丁的判決。
   
對此,當記者今天聯絡到原告律師的時候,他表示早就料到會有這樣的判決結果,所以已經提前寫好了上訴狀,隨時準備上訴。由於類似案例之前在我國法律上還是空白,因此此次的判決更加吸引人們眼球。如今,雖然法院判決廈航並沒有侵犯人格權和名譽權,但這份帶著補丁的判決書讓公眾在失望中找到了一絲希望。

范後軍:
   
我會繼續上訴,只要還有一口氣,我就會走下去,在中國法制健全中當然會碰到很多問題,我想我的付出是值得的。

主持人:
   
我們今天就來關注一下航空公司拒載的事件。
   
今天除了演播室的特約評論員王錫鋅教授之外,同時我們還將連線原被告雙方的代理律師,他們在法庭上也經過了激烈的辯論,一會兒也將發表他們的看法。
   
首先我還是想請問王教授,法院做出一個判決,大家往往會覺得,做出一個是否是正確還是錯誤的決定,但是在這個事件當中,既然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但是同時又給航空公司發去了司法建議函,為什麼會出現這樣一個結果?

  

責編: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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