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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04月01日 16: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CTV.com
鐵肩擔道義 生死放兩邊
美國著名的戰地記者卡波爾曾説過:“對於記者來説,如果相片不精彩,那是因為你離戰場太遠。”對於一個新聞記者來説,在第一時間奔向新聞的前沿,出現在事發地的現場,站在目擊者的角度,記錄事件的整個過程,探尋事實的真相,一直是心中最理想的境界。當然這樣也意味著記者遠離了鮮花,遠離了掌聲,遠離了笑臉,選擇的是責任、奉獻與危險。
《焦點訪談》的記者懷揣著一顆良知與道德之心,為了黨和人民的囑託,從事輿論宣傳工作時,常常是冒著危險,將生命置之度外。他們進行批評性採訪報道,是行使輿論監督的職業權力,必須深入現場調查取證。這不可避免地要觸犯採訪對象及相關利害人的利益。這些人或者出於事先“防火防盜防《焦點》”的需要,極力躲閃,或者對記者實施報復,悍然對記者大打出手,或者事後咬牙切齒打擊報復,可謂花樣層出不窮,手段百般變化,這恰恰説明他們對記者的輿論監督行為懷有深深的恐懼與仇恨,恰恰説明記者的輿論監督行為正在具有越來越內在而猛烈的殺傷力。
瀋陽“白玫瑰事件”
2000年3月初,《焦點訪談》記者喻曉軒、攝影記者王守誠前去瀋陽白玫瑰美容保健品公司採訪其製造假冒偽劣産品的問題。3月8日15時40分左右,兩人來到瀋陽白玫瑰美容保健品公司,就此事的真偽採訪董事長姚志萍。在採訪過程中,喻曉軒提出該公司美容保健産品批號等問題,並拿出一張姚志萍屬下公司內部的一張質價單。姚志萍見自己公司內部的資料出現在記者手裏,惱羞成怒,不僅當即拒絕再接受採訪,而且命令手下“嚴加看管”兩名記者,不許離開房間半步,於是姚志萍由被採訪者變成了審訊者,記者由採訪者變成了被拘禁的被審者。
他們輪番質問喻曉軒、王守誠是不是假冒的央視記者,同時強迫記者交出錄像帶。
喻曉軒解釋説,自己進公司時已經讓該公司總經理助理唐虹看過採訪證及介紹信。姚志萍叫唐虹進來,唐虹説喻曉軒自報是央視《焦點訪談》的記者。喻曉軒説:“如果你不信,可以往臺裏打電話。”事後,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欄目製片人關海鷹承認:當日確實有人給他打電話核實喻曉軒、王守誠是否是央視記者,並得到了他的肯定答覆“是”。關海鷹説:那個人在電話中告訴他,兩位記者在他們那裏進行採訪。
在此期間,喻曉軒曾試圖拿自己的手機打電話,被唐虹和姚志萍將電話搶下。姚志萍見喻曉軒手機內存儲的一個電話號碼有點熟悉,就撥通了該電話號碼。原來,該手機號碼係被姚志萍下屬公司開除的員工宋某的電話,《焦點訪談》正是在接到宋某的舉報電話後派記者前來採訪的。唐虹順勢將喻曉軒的揹包搶下,在包內翻到喻曉軒的採訪證及兩張分別寫給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介紹信。姚志萍這時發現王守誠交給她的是空白帶,而王守誠的攝像機裏還有帶子,姚的下屬上前搶走王守誠手裏的攝像機,將攝像機內帶子取出,並對王守誠進行搜身。
此時,王守誠因感覺心率較快、心臟不好要求跟姚出去看病,姚志萍沒有答應。當日20時左右,舉報人宋某見兩位記者長達五個小時沒有走出“白玫瑰”大門,感覺不妙,遂向瀋陽市警方報警。“110”接警後,沈河區公安幹警火速趕到現場,將涉案人員及當事人帶回。此刻,兩位記者已經被整整扣留了4個小時左右。
一時間,“白玫瑰事件”轟動了瀋陽。
據了解,姚志萍係遼陽市人,自稱是人大代表,在全國擁有2000─3000家連鎖店。後經查實,姚是遼陽市沈河區人大代表一説純係子虛烏有。在沈河公安分局,姚志萍等一口咬定不知對方是央視記者,並説央視記者曾向她索要5萬元“宣傳費”。事後經查實,當姚志萍問喻曉軒採訪是否收費時,喻曉軒表示央視到外地採訪不收費,由臺裏解決。由於衝突開始時,王守誠將攝像機放在正對著總經理辦公室對面的茶几上“偷拍”,所以將姚志要求喻曉軒將錄像帶還給她的情景一一錄下。經沈河檢察院批准,沈河區公安分局分別以涉嫌非法拘禁、非法搜身、誣告陷害將姚志萍等10人批捕。
更讓人意想不到的是,在法庭公開審理此案時,姚志萍出示收據,一口咬定事後喻曉軒等人答應只要出一百萬人民幣,可以不追究其責任,擺平此事,喻曉軒犯有敲詐罪!一時間《焦點訪談》記者敲詐的説法不脛而走,“白玫瑰事件”風雲突起,又添新料。
儘管這個事件給記者喻曉軒長時間的增添了巨大的壓力和精神負擔,一次次接受各種調查與詢問,但是假的永遠真不了。經過公安幹警的數月偵破,此案最終真相大白。
2000年,11月30日,遼寧省瀋陽市沈禾區人民法院依法對瀋陽白玫瑰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董事長姚志萍等十人涉嫌非法拘禁、非法搜查、誣告陷害《焦點訪談》記者一案開庭宣判。法庭依據《刑法》第245條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潛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依據《刑法》第243條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規定,判決結果如下:
姚志萍非法搜查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誣告並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按數罪並罰的原則,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之前,羈押一日,減其刑期一日。唐虹犯非法搜查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姚志剛犯非法搜查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納陽犯非法搜查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李剛等其他六名被告人無罪。所有的被告均當庭表示不上訴,但保留上訴的權利。
至此,歷經8個多月,轟動瀋陽的“白玫瑰事件”塵埃落定,記者喻曉軒和王守誠得還徹底清白。
驚險的綁架未遂案
2001年5月,為了趕制《焦點訪談》建黨80週年特別節目,記者再軍去廣州採訪。
那天早晨6點多,有電話打進房間説:“哎喲,你到廣東這麼長時間了,怎麼不跟我聯絡?這樣吧,你趕緊起床,我已經安排在江南大酒店請你吃早茶。”再軍納悶了一下説:“您是……”對方説:“哎喲,老朋友了,你怎麼貴人多忘事呀?你猜猜我是誰,你猜錯了沒關係。”再軍一下子矇住了,確實想不起來。對方説:“你趕緊把手機打開,我派司機去接你。你手機多少來著?我現在的記事本一時翻不到了。”再軍就告訴了他手機號,然後就開始起床洗漱。
十分鐘以後,手機響了,是一個很陌生人的電話號碼打過來的,他説:“我來接你去吃早茶。”再軍問:“是什麼人讓你來的?”他説:“我的一個表哥讓我來接你的。”再軍又問:“你表哥姓什麼,在哪兒工作?”他説:“姓劉,是廣州外貿局的。”儘管常年出差在外,肯定認識很多人,但是,再軍記得廣東外貿局卻沒有太熟悉的人。於是再軍開始有些疑惑,説請對方稍等一下,就把電話挂了,然後他馬上打酒店的總機詢問,結果,總機告訴他説早晨沒有外線找他。職業的敏感使他立即想到先前那個自稱是“老朋友”的人不是通過正常的酒店外線打的,而是通過內線打進電話來的。既然在酒店,為什麼不直接來找我,而要通過電話約我出去呢?
如此一想,再軍驚出一身冷汗,趕緊聯絡外面的朋友,找警察來調查了解。同時再軍又把打過來的電話從手機裏調出來看了一下,不看不知道,一看下一跳,這個電話是廈門那一帶的!一定跟上次暗訪走私貨有關係——再軍一個激靈。
1998年,為了調查廈門的一個走私團夥,再軍和攝像記者白河山喬裝打扮,深入虎穴。當時由於時間緊迫,來不及多想,再軍他們報的都是真名實姓,給的電話也是現在的手機號碼。所以,對方對再軍和白河山瞭如指掌。當時在反應那一事件的《在走私貨的背後》節目播出後,曾有一個漏網的犯罪嫌疑人給他打手機,説:“我已經知道了你倆的名字,一個姓再,一個姓白,你們多保重吧,我們還會見面的。”從時間上看,那時是1998年,到現在兩年多了,那幫子人因為記者的調查取證的確是從事走私活動而被廈門警方一舉抓獲。他們被判了刑後,眼下正是刑滿出來的時候,有可能重出江湖,摸了過來。對方的這個電話號碼,他們當時一直用它跟記者們聯絡,再軍印象特深,只是時間長了,一時沒有想起來。
隨後感到的廣州110警方告訴再軍,你很僥倖,躲過一劫,這是時下綁匪慣用的綁架手段,先約你吃早茶,觀察你,試探你,看你怎麼反應,然後約你出來。一旦坐上車,你只有稀裏糊塗就範的份了。
這件事再次提醒《焦點訪談》的記者對於任何陌生人都不能不防。對此再軍説:“現在想,真的很後怕,但是我不怕,作為一名《焦點訪談》的記者,痛苦是一定的,危險也是必不可免的,這一點我不想隱瞞。《焦點訪談》的正義,其對醜陋事物的批判意識是我的所愛,既然是你的所愛,那麼即使有痛也是快樂的,我願意為它付出一切,包括生命。這是發自我內心的一種情感。”
“《焦點訪談》記者找按摩小姐嫖娼案”
個別部門、個別人做了醜事,害怕主持正義的記者曝光,所以才會對記者的正當採訪百般刁難,更有甚者對記者謾罵甚至毆打。正是因為如此,記者遇到的危險和受到的侵害較其他行業概率更大些。
對於這些危險和侵害,《焦點訪談》的記者一般是可以憑藉所具備的較高素質加以應對的,因為來《焦點訪談》之前,每一位記者對吃苦受累都有思想準備,來之後即使吃的苦再多,碰到的困難再大,無論是體力上的,還是情緒上的,自己都會克服掉,只要是精心策劃拍攝的節目能夠通過電視屏幕與廣大的電視觀眾見面,給惡勢力以打擊,弘揚正氣,再苦再累也覺得無所謂,反而心裏熱乎乎的。
對於記者而言,最痛苦的、更為可怕、也更為可恥的是,一些部門也捏造事實對記者進行誣告、陷害。如果是一個犯罪分子,是一個壞人採取這種手段來達到他的目的,記者們倒覺得還可以理解。你要揭露他,他一定會不遺餘力地反撲,把你撲死了,他的目的也就達到了。但是,恰恰令人不可理解的,也令人寒心的是有些政府部門、有些機構也做出這樣的事情!事實説明一些握有相當大權利的部門採取誣陷的手法,進行干擾,以達到不被曝光的目的,這是最厲害的一招。
2000年3月31日,某省宣傳部發給主管機關一份傳真電報,反映中央電視臺新聞中心新聞評論部《焦點訪談》記者再軍、白河山在該省採訪期間,有違反新聞記者新聞道德等問題。
在該傳真電報中,以記者調查的案件影響很大,是領導重點抓的大案為由,認為《焦點訪談》記者在此時採訪此案是十分不合適的,要求記者停止採訪。認為記者在採訪過程中的行為違反了新聞記者的新聞道德,同時鄭重其事地羅列了三條“罪行”,其中在第三條中這樣寫道:
“兩記者3月30日晚在XX期間提出洗桑那,找按摩小姐等要求,違背了起碼的新聞職業道德和公務員職責。到現在為止,我們尚不清楚兩位記者的行蹤和他們下一步採取的行動,更不知曉他們的行為是公務行為還是個人行為,如係公務行為,我們提請通知中央電視臺不要製作播出這一節目。如係記者個人行為,我們要求中央電視臺對兩位記者進行必要的教育處理。”
事情重大!此電立即引起了主管部門有關領導的高度重視,分別做了重要批示,立即指示將此傳真件批轉給中央電視臺,要求中央電視臺認真對待此事,核實情況。
“《焦點訪談》記者出事啦!”“記者嫖娼讓當地給抓住了1”一時間人們議論紛紛。
很快,中央電視臺紀檢組檢察室與臺新聞中心組成聯合調查組,于4月12日至4月15日,前往該省進行全面調查核實。
聯合調查組經過長達半個多月的調查,走訪了記者接觸的所有單位和部門,包括發出明傳電報的該部門有關人員,筆錄了十幾個人的談話內容,調查的資料厚達數萬字,最後證實對記者的指控完全不實。
為此中央電視臺紀檢組監察室和臺新聞中心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在調查結束時,于2000年4月28日 向有關部門提交了極其詳盡的《調查報告》,闡述了調查取證的整個過程,而且得出案件調查報告結果是:
一、關於反映再軍、白河山在採訪中有超出新聞記者職責範圍的問題。《調查報告》的結論是:“經過調查,未發現再軍、白河山有超出新聞記者職責範圍的言行,此問題特予以澄清。”
二、關於傳真電報反映中央電視臺記者在該省採訪時未向有關部門打招呼的問題。《調查報告》的結論是:“記者再軍、白河山在xx市的採訪活動,與市委宣傳部打過招呼,xx市委宣傳部證實了解記者的主要活動。”
三,關於反映記者3月30日晚在xx市期間提出洗桑拿,找按摩小姐的問題。《調查報告》的結論是:“反映兩記者3月30日晚在xx市期間提出洗桑那、找按摩小姐不實,此問題可予澄清。”
最後《調查報告》指出“根據調查情況,傳真電報中所反映的我臺記者在採訪中存在的違反記者職業道德等問題均不實,可予澄清。”
這份電報反映記者在當地有“不軌行為”的時候,再軍和白河山還在一線進行正常的採訪,渾然不知。第二天採訪完回到駐地的時候,《焦點訪談》的領導打來電話詢問此事,他們全愣了,當時,別提那種打擊有多麼嚴重。白河山和再軍兩人真是執手相看淚眼,竟無語凝咽。但是他們顧不上生氣想別的,連夜把主要精力放在陳述事實,“用事實説話”上來了。他們把前期採訪工作的一系列安排,所到之處、證明人等等如實寫了18條情況,連夜傳給領導,一夜沒敢睡覺。第二天,又與前來調查的有關人員去對證、了解、核實此事。好在事實簡單,很好查證,一經查實,全無此事,假的,就是假的,它真不了。
儘管一場風暴咆哮而來又悄無聲息地過去了,儘管記者們在現場配合完調查取證之後仍一如既往地認認真真地工作,但是此次採訪工作卻不得不被終止。好在最後聯合調查組出具了一份正規的《調查報告》,如果沒這個報告,儘管倆人堅信自己“身正不怕影子歪”,但是他們又到哪去洗清自己呢?
劉濤和呂少波重大車禍事件
《焦點訪談》報道的事件有很多發生在偏僻的農村、山區,交通不便。記者常常是飛到省會城市後,還要坐車幾個小時,甚至十幾個小時才能抵達採訪目的地。經常乘車,遇到危險情況也就不是什麼新鮮事。
在1999年4月1日,《焦點訪談》開播五週年特別節目《焦點的報告》節目中,主持人崔永元指著一堆黑乎乎燃燒後呈紙片狀的物品,向現場的觀眾提問:“大家猜一下,這是什麼東西?”有觀眾説,是輪胎;有觀眾説,是炮彈片;還有觀眾認為是考古挖掘。其實,它是被燒燬的攝像機殘骸。
一部7、8公斤重的攝像機最後竟變成薄薄的紙片狀殘骸,這該經歷了一場多麼驚心動魄的火災!接著,觀眾在大屏幕上看到了只剩下幾根骨架的三輛汽車的殘骸,看到了被燒得面目全非、躺在病床上接受治療的兩位《焦點訪談》記者。他們因為傷病未愈,不能到現場與觀眾見面。這是《焦點訪談》的記者經歷的最嚴重的一次車禍。
1999年1月下旬,《焦點訪談》的記者劉濤和呂少波奉命奔赴山西採訪。此行要拍攝的兩個選題讓他們從山西南端的運城一直跑到了晉北的貧困縣靈丘。近十天的兩地採訪結束後,由於臨近春節,採訪地又交通不便,出於好心,當地政府派了一輛轎車將記者送回北京,而且考慮到去北京的道路不好走,對方特意找了交警隊最好的司機開車。
當小車行至河北省易縣地面的盤山公路時險情還是發生了。一輛當地的個體運輸戶的大卡車在違章強行超過一輛三碼子機動車時,猛的斜橫在了原本不寬的盤山路上,記者所乘的小車當時的情形是,路的左邊是高山,右面是深谷,無路可走。一聲尖利、刺耳的急剎車聲響後,咣當一下,小車直直地頂在了大卡車中部的油箱上。撞車的一剎那,卡車油箱的汽油立即從噴油口噴出,隨即變成灼熱的油火撲向小車上。坐在汽車后座上的呂少波和劉濤只覺得眼前紅光一閃,整個人頓時就被包圍在火海中了。
當時,劉濤大喊一聲:“快跑。”緊跟著,倆人開始設法打開兩邊的車門。誰知道,劇烈的撞擊已經使車門完全變形,呂少波撞擊了幾次都沒打開身邊的車門,在求生的慾望強烈支配下,劉濤側過身子,拼盡全力向自己邊上的車門做了最後一擊。車門奇跡般地被撞開了,撞擊的慣性使劉濤的頭部幾乎朝下倒在車外的地上。車外也是火場,本能又使他爬起來踉蹌地向遠處跑出了十幾米才逃離火場。劉濤回頭望去,只見呂少波和其他人像火人一樣從撞開的車門衝出,他們比劉濤出來僅僅晚幾秒中,但燒傷卻嚴重得多。呂少波連著在地上打了幾個滾,才將身上的火撲滅。在車裏的人逃生出來幾十秒鐘之後,火場內就開始響起了一聲聲的爆炸,火焰竄起幾丈高,方圓幾十米的事故現場成了一片灼熱的火海。
呂少波望著燃燒的汽車,顧不上自己的傷痛,嘶啞地説了一句:“機器還在裏面!”此時,劉濤感到右臂劇疼,像有個大火球似的竄來竄去,右胳膊耷拉著,好像已不屬於自己,他知道,右臂肯定是撞斷了。
在事故現場有幾個當地的農民,滿臉血污的呂少波趕緊向他們求救。當農民聽説被燒的是《焦點訪談》的記者,立即開始攔車,準備送他們去醫院,但攔了幾輛,對方都不肯送。最後,農民急了,拽住一個司機説,如果不救《焦點訪談》的記者,就把司機和他的汽車推到懸崖下,這才攔住了車。
經過40多裏的顛簸路之後,他們被急救到當地駐軍的一家部隊醫院裏,經過部隊醫院的診斷:劉濤的右臂是粉碎性骨折,腦神經系統完全損傷;呂少波的臉上、手上嚴重燒傷。
今天,兩位記者雖然經過半年多的治療已經重新回到了崗位上,但是留下了抹不去的傷痕。
在國外,記者被認為是高危型職業的從業人員,因為他們要經常出入炮火紛飛的交火戰場,動蕩不安的熱點地區,危機四伏的事故現場,所以,他們只能把性命繫於弦上。特別是那些攝影和電視記者,他們呈現給讀者、觀眾的畫面有多麼驚心動魄,他們自己就處在多麼驚心動魄的危險境地之中。
無處不在的“情騷擾”
在《焦點訪談》,大家經常面臨的問題中還有一種感情的折磨。
社會上,有“性騷擾”一詞,在《焦點訪談》,從領導、製片人到記者,都受到過一種“情騷擾”。
既然説情,肯定是能夠説到情這個份上來,起碼存在一定情的成分,或者是朋友,或者是親屬,或者是同事,或者是熟人,才能夠跟你説上話。説情的目的也很簡單,不播,但是這些事情,讓任何一個人來處理起來,卻絕非易事。節目提出得很尖銳,問題揪得很準確,處理好,對黨、對國家、對人民都有益處,因為説情而把片子“槍斃”了,對誰都是一種感情的折磨。
既然説情,就離不開誘惑,離不開金錢與物質,離不開人情、世故。面對誘惑,如何把握,實在是考驗一個人的關鍵。它不僅僅在直面一個人的品格德行、黨性原則,而且也決定著一個人未來道路向何處去的大問題。在這個問題上,不論是作為一個有權力的總製片人和欄目組的製片人,還是普普通通的記者,大家始終保持著清醒的認識,都不含糊。多年來,大家形成了三條共識,也就是三個原則:對事實負責,對自己的良知負責,對當事人負責。
對事實負責。一般來説,如果是違法的,而且是事實,節目該播就播。對於一般主動找上門來的説情人,無論是總製片人還是製片人,都能夠力所能及地做到親自聽一聽對方的意見,聽的過程就是核實事實、把握事實、準確監督的過程。如果聽了感覺沒出入,反而會更堅定大家播出的信心。對自己的良知負責,就是不能違背自己的良心,因為首先要做人,而沒有良知是一定作不好人的。至於要對當事人負責同樣重要。尤其是舉報的當事人,多是一些受到冤屈的普通百姓,或者是一些有正義感的群眾,人家接受了採訪,意味著他們也選擇了風險,從目前中國的國情來説,節目播出後,往往能夠解決一些問題,但是如果節目沒有播出,被一些人利用之後,可能當事人會遭到打擊報復,他的境遇比記者採訪前更加悲慘。作為一個新聞工作者,必須為他們負責。
這三個負責,讓《焦點訪談》的許多同志得罪了不少人,節目播出了,也就意味著你駁了人家的面,意味著不夠朋友,不夠朋友以後也就甭打交道。但是每一個人心裏都清楚,拿原則、拿良知做交易是件挺可怕的事情,自己良心受譴責,還要冒被處分走人的危險,與其如此不如拒絕。既然幹了這份工作,就得得罪人。
1999年7月,記者再軍和白河山這對兒“黃金搭檔”去海南採訪當地一家幼兒園食物中毒事件。事情很簡單,由於管理不善,這家幼兒園的幾十名孩子吃了腐爛變質的食品,導致腸胃不適,嘔吐、拉稀、發燒。當時是酷夏,海南島每天的氣溫高達三十六七度,非常熱。兩個記者冒著酷暑,奔波數地,很快就在第一時間拿到了準確的原始材料。隨後他們聯絡採訪當地主管文教、衛生的市領導,市政府同意了採訪,只是説晚上請記者們與市領導共進一個晚餐,飯後接受採訪。
記者挺高興的,覺得借著晚飯的機會聊一聊,正可以把這個事情相互溝通一下。於是他們就按照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就去了。市領導早就坐在那兒了,很熱情地先跟記者聊家常,聊的過程中記者也把採訪的一些問題跟市領導通報了。可晚飯一直不開,等得讓人心急,記者就冒昧地問:“你等誰呀?”他説稍等一會兒,還有兩人。等吧,一直等到晚上快八點了,終於從屋外進來兩個人。第一個人,白河山和再軍都不熟悉,事後知道也是一個電視同行。第二個人,再軍不熟悉而白河山不能不熟悉,白河山愣過之後趕緊起身上前叫“爸”——他們把老爺子請來了!
真是太離奇了,父子倆竟然會在天涯海角的那個特殊場合相會!真讓人佩服死當地官員,他們的辦事效率竟會如此地高,那需要做多少工作才能達到這個效果呀!毫無疑問,當時把白河山的父親請來,讓他跟兒子説情,這在當時那種處境和條件下是阻止片子播出的最有效辦法了,這個“招數”,的確用心良苦。
但對白河山來説卻是最棘手的事情。辛辛苦苦做的一期節目,能夠回去播出,那將産生多大的社會效果呀,不僅會對有關責任人進行查處,還會對全國的同行業是個教育,避免造成更大的損失,那關係到一條條無辜的小生命啊!因為父子關係,就把這個節目犧牲了,實在於心不忍。但是父親要是説句話,養育你一輩子,求你辦這麼一件事,你都不給面子,兒子覺得于情于理,也説不過去。或者為了父親得罪欄目,或者對得起欄目對不起父親,這兩頭都不好選擇,當時白河山真的是為難至極。面對一桌的海鮮,一點胃口都沒有。做《焦點訪談》的記者,最讓人棘手的是當你面對情感選擇的時候。
好在白河山的父親當時很敏感,沒直説什麼別的,就説你們在這兒採訪,注意安全,注意掌握的材料全面一點,與政府部門要進行溝通。僅僅20分鐘,他推説還有事情,藉故提前離開了。利用白河山出來相送之際,老人家悄悄地對兒子説:“你們的工作自己拿主意,要尊重事實,做個節目不容易,我不管這事。”聽了老爺子的話,白河山那心才算是放進了肚子裏。但就是這短短的20分鐘卻讓他跟過二十年一樣漫長!
片子最後順利播出。
上述的事情多嗎?
被誣陷,被拘禁,被騷擾,遇危險,等等驚心動魄而生動離奇的事例,在《焦點訪談》不是個案,每一個記者都有可能遇見。
●1998年4月10日,《焦點訪談》記者陳耀文、張濤在湖北襄陽縣拍攝《抗拒執法 法不容》的節目,揭露當地農民狀告採取欺騙、威脅等手段坑農、害農的襄陽農藥廠的官司打贏了卻長期得不到執行的事情。從下午16時左右開始,兩位記者還有隨同的十堰市中院執行庭副庭長何天海、助理審判員袁昆、車城律師事務所高級律師張健明,以及當地的十堰有線電視臺記者一起,被農藥廠幾十名職工和廠領導圍攻,並且限制他們人身自由,攝像機當場被摔壞。一直到19時56分,陳耀文等人在多次打了110報警之後,才被聞訊趕來的公安人員護送出廠。其間,記者被打、限制人身自由5個多小時。
●1995年5月,記者賽納、曲長纓、朱邦錄在山西運城採訪、製作《假破産 真逃債》節目,揭露當地的一個企業在破産後更名改姓,重新分期註冊挂上了塊新牌子,並從銀行貸款4千萬元,搞假破産真逃債重新坑騙銀行的行為。當三人在廠子裏進行採訪中,遭到300多工廠職工的圍追堵截,限制人身自由達4個多小時。直到後來當地政府來了個秘書長之後才把他們解救了出來。
●1997年3月,為了製作《焦點訪談》1000期特別節目,記者楊明澤和謝子猛到黑龍江省五大連池市進行一個節目的追蹤報道。路上不幸發生車禍,謝子猛和楊明澤身負重傷,謝子猛頭部被縫了16針。
●1998年初,《罰要依法》節目播出後,為了做好後期報道,記者再軍從鄭州出發,坐車去山西黎城縣。在返回途中,車在山西、河南交界的太行山上,剎車失靈,撞上了山體,再軍被撞得頭破血流。
●1996年,《焦點訪談》曾接到一封安徽某縣農民舉報的告狀信,反映當地農民負擔過重,村裏打白條,提留款超過5%。記者林鳳安馬上趕赴該縣調查,然而在詳細的調查過程中林鳳安發現,那裏原來是安徽省的一個村級統一結算的試點縣,舉報情況並非屬實。採訪結束回臺後,林鳳安向製片人做了彙報,主動提出基本事實與原反映情況有出入。最後決定尊重事實,節目不播了。但不久,告狀信隨之而來,説兩名記者被村幹部收買了,收了紅包。中央電視臺紀檢部門經過認真實地核實,最後得知是純屬誣陷。去曝光別人被誣陷,不曝光也被舉報。
●1997年11月11日,《焦點訪談》播出了《消費者不是弱者》節目,反映的是一起41塊6毛5的民告官案。內蒙古包頭市郵電局被消費者鄭成合告上法庭,鄭成合要求澄清名譽,並要求郵電局返還自己未打而郵電局多收的電話費——41塊6毛5。節目播出後,編輯組接到了數百個電話,觀眾來信不斷,反應十分強烈。然而,包頭市郵電局也來電來函了,不過他們反應的是舉報材料,並同時發給了中宣部、廣電總局、中國記協等單位。該材料中稱:全片報道嚴重失實,記者有傾向性,違反了新聞工作者守則有關規定;此案件正在司法審理過程中,新聞單位不宜介入;該片記者與當事人打得火熱,當事人安排記者旅遊,云云。通過有關部門一個多月的調查、核實,又是一起純係子虛烏有的誣陷。
……
責編:劉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