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海生態園”案始末(2008.11.22)

發佈時間:2010年04月01日 14:5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CTV.com

  

 

  

  

  

  

  

  

  

  

  

  

  

  

  

  

  

  

  

  

首播:

CCTV-1

11月22日 19:38

重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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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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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 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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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 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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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29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福海生態園”案作出終審判決,兩名主要被告羅忠福和于曙明因非法佔用農用地罪、濫伐林木罪,被分別判處十年半和八年有期徒刑。該案被認為是1997年刑法修訂以來,我國最為嚴厲的刑事制裁破壞資源犯罪的案件。

羅忠福為北京福海公司法人代表,曾經兩次被評為中國首富。于曙明是貴州省林科院院長,也是貴州綠源園林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長。從2006年開始,福海公司和綠源公司在貴州省雲關山省級森林公園內砍伐大片林木、平整土地、鋪設管線,準備修建別墅。

據調查,2006年6月6日,福海公司和綠源公司簽下了在雲關山森林公園內修建1200棟度假別墅的合作協議,並明確了雙方的利益分配。而貴州省林科院,正是擁有雲關山森林公園林地使用權並負有管理職責的林業部門。

根據法律規定,在省級森林公園中修建度假別墅群,根本不可能通過審批。為了規避審查,貴州省林科院以建設科普教育和生態旅遊的“福海生態園”項目,向相關部門報批。部分行政主管部門陸續“原則同意”該項目開展前期工作。2006年9月初,在還沒辦好規劃、土地、建設、環保等手續的情況下,“福海生態園”開始了大規模施工。林科院還以修建護林防火通道的名義取得了林木採伐許可證。

2007年10月,“福海生態園”被責令全面停工,但雲關山森林公園的核心景區內大量珍稀瀕危樹種已遭到嚴重破壞。

在該案中,有關行政監管部門“原則同意”的簽署意見,客觀上讓羅忠福有恃無恐,佔地毀林達一年之久。有關專家認為,一些行政機關的審批行為也應當規範。

責編: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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