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權在手 致富無憂(2008.08.01)

發佈時間:2010年04月01日 14: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CTV.com

  

  

  

  

  

  

  

  

  

  

  

  

  

  

  

  

  

  

首播:

CCTV-1

08月01日 19:38

重播:

CCTV-1

08月02日 06:10

 

CCTV-新聞

08月02日 04:42

 

CCTV-新聞

08月02日 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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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永安市是國家林業改革與發展綜合實驗區、集體林權改革試點城市。幾年來,永安市開展以“明晰所有權、放活經營權、落實處置權、確保收益權”為主要內容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林區群眾分到了承包山林還得到了林權證。分山到戶釋放了被束縛的生産力,頒發林權證激活了一度沉寂的山林。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佈關於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將會有更多的林區群眾享受這項改革政策帶來的實惠。
  記者在永安市林區看到,許多當地群眾承包山林並領取林權證,除了林地所有權不能轉讓外,承包山林的其他權益都可以按照規定進行交易。永安市西洋鎮李謀煌的100多畝林地,6年前種上的桉樹現已長大成林,再過2年就可以交易。李謀煌還和幾個朋友成立了合作林場,股東每年都能按入股多少分利。
  記者向當地林業部門了解到,擁有林權村民按照相關規定既可以從事林木交易,也可與別人成立合作林場共同經營分享紅利。兩種方式各有特點:前者方便靈活,但規模較小、週期長;後者規模大,股東每年都能分利。林木交易不僅要簽訂合同,還要到林業要素市場對林權進行變更登記。這樣的交易公開透明又有法律保障,農民對發展林業很有信心。
  林改,真正使農民成了山林的主人。使活的山林變成了活的資産。農民對林地依法享有佔有、使用、受益和處置的權利,這就讓農民吃下了“定心丸”,真正做到“山定權、人定心、樹定根”。隨著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進一步深入,生態會得到持續的保護、農民能得到更多的實惠。

責編: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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