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焦點訪談):2001年安徽省馬鞍山第三建築公司與北京國貿成工程公司簽訂工程勞務分包合同,國貿成將其建設的京通新城三棟大樓的內外粗裝修交給馬鞍山三建施工。該項目開發商是北京巨安金潤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
馬鞍山三建召集了當地五百多民工來京施工。為了使民工工資有保障,2001年11月馬鞍山三建、巨安金潤、國貿成公司簽下三方協議,同意由巨安金潤直接向馬鞍山三建支付工程人員的勞務費用。馬鞍山三建提前110天完成了工程,而且開發商也在決算書上簽了字,一共應當支付800多萬元勞務費,可是他們在支付了320萬元之後,餘下的500多萬元不再支付了。臨近年關,五百多民工因為拿不到工資,情緒十分激動。
馬鞍山三建多次找到開發商解決此事,但開發商始終避而不見,這時北京市建委向他們伸出了援助之手。2003年春節過後,北京市建委法律援助中心派出律師免費為五百民工追討工資。2003年7月31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做出判決,馬鞍山三建勝訴。巨安金潤不服,再次上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但是判決生效之後,開發商仍然沒有支付拖欠的工資。於是,馬鞍山三建申請強制執行,但由於巨安金潤此前曾涉案多起,所有資産都被法院凍結,已經沒有可供執行的資産。為了解決這一難題,法院作了大量的工作,最後終於幫助民工拿到了工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