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再向前一步(下集)

發佈時間:2010年04月08日 14:4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CTV.com

  

 

導視1
“死亡博客”引發中國網絡暴力第一案
各方質疑 人肉搜索究竟是對還是錯
是草根階層伸張正義的利器,還是侵犯個人隱私的原兇
敬請關注本期《法治視界》--週末特別節目《“人肉搜索”:再向前一步》下集

主持人:
大家好,你現在收看的是《法治視界》週末特別節目,今天的話題依然是“人肉搜索”在2009年的元月一日網絡上突然出現一則“人肉搜索公約”
其中規定:網民要以網絡道德為準繩,儘量不參與搜索他人隱私;對他人暴露隱私盡力保護,保證不在公共場所公佈他人隱私;對於惡意人肉搜索行為做到不起鬨,不傳播;人肉搜索要提供真實可信的內容,提供信息者對信息真實性負責;等等!落款是“人肉搜索非組織性聯盟”
顯然,這則公約是在突出某種約束。人肉搜索對網絡和現實的影響在日益增大,對其産生的正反兩方面作用的爭議也越來越激烈。而2008年的“菊花香香事件”更是把這個討論推向了高潮!

菊花香香事件
2008年6月16日,一篇名為《我就喜歡做二奶,我覺得我現在的生活就很好啊!》的帖子出現在網上的各大知名論壇裏。發帖人的網名叫“菊花香香兒1986”,她在帖子中自稱是一名剛剛畢業的大學生,被人長期保養,不僅得到了數百萬元的存款,而且還有豪宅名車,並且大肆宣揚當二奶的好處。這個帖子一經帖出就立刻招來了眾多網友的攻擊和斥責。出於義憤網友迅速對發帖人“菊花香香”展開人肉搜索。很快一個網名叫做“網友就是力量”的人就在網上發佈了自己找到的“菊花香香”的照片,並希望大家提供照片上這個女孩的詳細情況。很快,有關這個女孩的諸多照片就被網友們查出並公佈,甚至有人還找到了這樣一段視頻。
視頻:人家都在説做小三不好,可是做小三有什麼不好呀,我以我自己的真實經歷來説一説,我在成為一官員小三後的種種好處吧。老公給了我以我名義辦理的銀行卡,裏面有500萬,屬於不動産性質。家裏還有現金10多萬,基本是我零花用的。在市區裏有高檔住宅小區,擁有一套以我名下買的150平米左右,四室兩廳新房,郊區有一套別墅。

看了這段自述的視頻後,網友們更加確信,照片中的女孩就是“菊花香香”。隨後網友們相繼公佈了這個女孩的詳細個人信息,其中包括QQ號、博客地址、手機號碼,甚至連她父母和親戚的照片也都被公佈出來。一夜之間,照片中女孩就成千夫所指的“菊花香香兒”

主持人:
“人肉搜索”就是一台奇怪的機器,它有個特點就是一但發動起來就不在受到啟動人的控制。不論是對是錯,是好是錯,一切都是覆水難收。“菊花香香”似乎被推上了審判席,一場道德鞭撻開始了,但是,讓人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

2008年7月11日,照片中的女孩公開面對媒體,澄清自己並非“菊花香香”。

小趙:看了那篇文章,我覺得完全是亂説一通,根本就不符合我的真實情況。所有的人都知道我住在什麼地方了,但是我的人身根本就得不到安全。

小趙,四川成都人,今年26歲。雖然小趙否認自己就是菊花香香,但是網友們卻並不買賬,斥責和置疑的聲音紛至沓來。有網友認為,如果小趙不是菊花香香,那麼那些照片怎麼會出現在帖子中和視頻中呢。小趙説,網上發佈的那些所謂自己就是菊花香香的照片,其實都是自己在博客中公開發佈的。沒想到會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嫁接在了菊花香香身上。而最讓她不能接受的是,4歲的兒子竟然也被捲入到這場風波當中。

小趙:當時我真的快崩潰了,所有問題針對我都行。但是不要針對我娃娃,我兒子。我害怕影響他以後的健康。

小趙説,自己根本就不是菊花香香帖子中所説的什麼二奶、第三者。也不是什麼剛剛畢業的大學生,事實上她是一個從農村出來的打工妹,現在靠經營一家小酒吧維持生計,而且她和丈夫的感情一直很好,根本和帖子中所説菊花香香扯不上關係。

小趙親屬:我是他老公的親侄女,作為妻子或作為母親,我都覺得她很稱職。

  小趙母親:我們女兒只讀到初二,哪是大學生,高中都沒讀過。
  小趙:網上説的我有什麼豪宅,這就是我家住地方,這個像不像豪宅,你們看了也許就曉得了。

小趙一家三口,還有母親、妹妹都住在一套60多平米的房子裏。而這套房子還是小趙按揭貸款買來的,至今還欠著銀行十幾萬的貸款沒有沒還上。所以對於網上説,自己有500萬的存款的説法,純屬無稽之談。

小趙:存款500萬,這個也可以拿著我的身份證去銀行去查,我究竟有沒有那麼多錢,這個都是可以查到的。如果我有那麼多錢的話,買房子也不可能用貸款。

小趙説這件事情發生之後,對她和家人在生活和心理上都造成了極大的影響。她內心的陰影揮之不去。由於無法忍受網絡和現實帶給自己的雙重壓力。小趙準備以侵犯自己的名譽權、肖像權、隱私權為由提起訴訟。但是面對虛擬的網絡應該告誰?怎麼來告?這讓她和律師都犯了難。

主持人:
虛擬的網絡世界和現實不同,究竟是誰提供了電話號碼,又是誰把它落實在當事人頭上,又是誰把這個信息發佈出來的,可以説基本上無法查找。這是一個龐大的信息鏈條。“人肉搜索”中的每個參與者也都只是為這個信息鏈條做出他的一小部分貢獻,最後,所有的信息匯集到一起,赤裸裸的呈現在公眾的面前,這對當事人造成的傷害是無法預估的。就像“菊花香香”事件中的當事人,她是可以説是被誤傷的,是被張冠李戴了,但是,傷害卻是真實的。現實生活中如果未經授權就公開個人資料那就是侵犯隱私權的行為。雖然我國法律目前並沒有對隱私權進行規定,但根據相關的司法解釋,在法律實踐中,通常以保護名譽權的形式來保護個人的隱私權。

菊花香香事件當事人 小趙:因為第一次遇到這麼重大的事情,也是第一次知道網絡是這麼恐怖。
虐貓事件當事人郭某:我曾經有這樣的想法,想離開杭州,到一個旁遠的小鎮去生活一段時間。一個人的一生當中,他承載了這麼多人的唾沫,等於説有數以萬計的人在辱罵你,我覺得這種壓力實在是很大的。我在這裡真的無法再面對周圍的人。

銅須門事件當事人 銅須:我覺得網絡挺恐怖的,挺可怕的。

主持人:
與其説人肉搜索的可怕之處是它能使你的大量個人信息曝光,到不如説它在改變和顛覆傳統意議上的人際關係。它能讓人與人之間原本最為親密的關係在一瞬間變得緊張。所以有人説,人肉搜索既是天堂又是地獄,而且從天堂到地獄的路上連個指示牌都沒有,一不小心你就拐錯彎了。在2007年,一個叫姜岩的女孩選擇自殺結束了自己的生命,同時也把自己的丈夫王菲從天堂帶到了地獄。
中國網絡暴力第一案:死亡博客事件
這是2008年4月17日 早上發生在北京朝陽區人民法院亞運村法庭的一幕,今天法院要對一起特殊的網絡侵權案進行宣判。離開庭還有30分鐘時間,法庭內已經聚集了很多媒體。
  記者白龍:因為人肉搜索可能涉及到一系列的就是在道德法律邊緣的事情,現在還沒有一個明確的法律來規範它。
  記者吳爭鳴:有很多反對者説自己失去了隱私,那到底這個事情是什麼樣子。最終這個人肉搜索它究竟是不是一個侵權行為,我們也非常關注。
 
主持人:
這就是倍受各界矚目的“網絡暴力第一案”的庭審現場,案件的原告方 “王菲”,在很長一段時間之內過著與世隔絕的生活,原因是他被網上被通緝、追殺,現實中則經常遭到圍攻、謾罵,甚至於有些網友還到王菲的家門口去抗議示威。究竟在這個王菲的身上發生了什麼事呢?作為原告王菲狀告的又是誰呢?事情還得從兩年前的一天説起。

2007年12月29日,北京市某居民小區,一個女孩從24樓的陽臺上縱身跳下,當場傷亡。死者姜岩31歲,畢業于外交學院,曾經有過海外工作的經歷,幾年前應聘于一家外資企業,有著不錯的收入。但是讓人感到意外的是,姜岩自殺的消息在網絡上以驚人的速度傳播。甚至有許多的網友自發的組織起來,來到姜岩生前居住的小區悼念她。

一個普通女孩的離去,為什麼會在網絡上産生這麼大的影響呢?這一切都源於死者姜岩留在網絡上的博客。姜岩在自己的名為“北飛的候鳥”的博客中寫道:自己之所以選擇自殺是因為有第三者的出現,她還在自己的博客中貼出了丈夫和她所認為的第三者東方一起到羅馬度假時的照片。

張樂羿:無論是在姜岩的博客,還是後面的通過她的姐姐向我們這些朋友,敘述的整個事情的經過,我覺得這個已經是毋庸置疑的事情了。

這個叫張樂羿的人自稱是姜岩的好朋友,在姜岩離去以後,他以“北飛的候鳥”為名專門在網絡上建立了一個悼念姜岩的網站。2008年1月,張樂羿把姜岩的生前的博客發佈在了天涯網上。

張樂羿:沒有辦法再繼續生活下去,所以姜岩才會選擇自殺這麼一條道路。

緊接著大旗網等多家網站對這個消息進行了轉載,第三者插足逼死妻子的消息,立刻成為2008年初網友議論的焦點事件。一時間在上百家的網站上都轉載了這個專題。

卜令慧:當時這個話題已經是成為一個,已經是一個熱點。所以我們製作了這個專題。

一時間姜岩的丈夫王菲被推上了風口浪尖,姜岩究竟為何要自尋短見?人們在猜測著事實的真相,也都在等待著當事人王菲的回答。但是王菲就像人間蒸發了一樣,突然間沒有了任何消息。這樣的做法引起了網友的不滿,憤怒的網友們在網絡上發起了對“薄情丈夫王菲”和第三者東方的人肉搜索。很短的時間內,網友就通過各種途徑查出了王菲和所謂第三者“東方”的工作單位,手機號碼以及兩個人的照片等信息,並在網上到處轉載。現實中王菲每天都會接到不計其數的質問電話,還有人到他的工作單去抗議,甚至還有些網友找到王菲家人的住所,在門上噴上了殺人償命的字樣。

王菲:我的父母他們就是在家裏面,經常會有人敲門就是問是不是誰的家。然後就是説你們逼死人,我父親現在也因為他70歲了。
第一是失業了,然後很難找到工作。然後包括就是説一些朋友對你的看法,包括你也走在街上。就好像我現在在街上好像都不太想抬著頭走。

主持人:
到單位去抗議,在樓道裏噴字,是不是給人一種被黑社會追殺的感覺啊!“死亡博客”事件從網絡漫罵轉換成現實中的人身攻擊和群體圍堵,這場“討伐”終於演變成一起“網絡暴力案”。王菲認為造成這一切的根源就是“人肉搜索”洩露了自己的隱私,讓自己和自己的家人身陷噩夢之中。但是,也有些人認為姜岩事件已經成為一個公眾事件,大眾本身就有知情權,所以網友們所作的就是一個查找真相的工作,並沒有侵權。隱私權其實就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收集、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

2008年1月11日在姜岩自殺後的第12天,王菲和東方被迫從公司辭職,消失在觀眾的視野裏。一個月之後,死者姜岩火化。

王菲:我覺得我首先在這裡我要道歉,我要跟姜岩道歉。當然可能沒有用,但是我還要跟她父母道歉,因為不管怎麼樣我是她的丈夫,這件事情肯定跟我有很大的關係。但是我覺得是出現這樣的事情,是不是要把責任全都推到一個人的身上。

王菲説自己和姜岩是2002年在網上認識的,2006年2月份結的婚,婚後由於兩人性格之間的差異,感情逐漸出現了裂痕。2007年年初,他就曾經和妻子提出過離婚。至於所謂的第三者東方的介入,他是這樣解釋的。

王菲:其實我對她其實挺有好感的,但是我覺得第三者的話,我覺得不能説是第三者,因為我們也沒有同居 什麼都沒有。只是説我單方面對她是比較有好感。

  王菲説他是2007年4月來到這家公司的並認識了同事東方。他承認和自己的同事東方之間,有著不尋常的友誼。妻子的離去和這個女孩有一定的關係,但是並不是直接原因,導致妻子自殺的其實和她的性格有關。姜岩一直患有抑鬱症,因為我跟她交往的時候,就發現她身上都是刀割的痕跡,我問她怎麼回事,她也一直都不説。

主持人:
就在丈夫和她提出離婚後的不久,姜岩就關閉了自己的博客並留言:“從今天開始,到未來的兩個月間,這裡記載的,將是我最後的日記。兩個月後,是我離開的日子”從這時起姜岩在博客裏一點點記錄了自己發現丈夫有“第三者”之後的絕望心情,以及自己如何計劃走向死亡。也正是這些記錄姜岩心情的死亡博客,在現實生活中掀起了軒然大波。正是這場由網絡到現實的公共事件,最後隨著2008年3月28日王菲的起訴再次掀起高潮,並成為“中國網絡暴力第一案”。儘管此前有“銅須門事件”、“虐貓事件”等網絡事件,但真正進入司法程序的,在我國還是第一例。

2008年3月,王菲向朝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天涯網和大旗網,以及北飛的候鳥網站的創建者張樂羿。認為這三家網站對自己的名譽造成了侵害,要求賠禮道歉,並賠償自己的工資和精神損失13.5萬元。

  王菲:大旗網站它做了一個單方面的報道,因為他也沒有採訪到我家裏人,也沒有採訪到我。然後他就是把這些所謂的真相做了一個專題的一個欄目,有點失實了他們的報道。
原告王菲認為,自己和家人之所以受到網友們的質疑和攻擊,都是由於網站不客觀的報道和傳播造成的,而被告大旗網和天涯網的相關負責人並不同意非的説法。

卜令慧:我們在製作專題的時候,儘量收集到從雙方各自角度出發的。一些文章,我們盡到了我們應該盡的比較謹慎的義務。

王菲認為,網站刊登了這件事情之後,對於網友的評論應該進行審查。而網站卻沒有盡到這個責任。

王菲:我覺得就是説不是説網友怎麼樣,就是當出現這些信息的時候。我覺得他有責任及時的去刪除,但是他們沒有這樣做,而是任由是個事態發展的越來越大。

而被告大旗網和天涯網的相關負責人,都認為他們的網站只是一個信息整合的地方。為網友提供言論的平臺,不可能對網友的言論負責。
卜令慧:我們的網友在上面也有一些留言,但是就是説通緝這樣的説法。而且這些説法一般都是匿名的,我們只是提供這樣的一個平臺,不可能對網友任何一些過激的言論都負責。

主持人:
網站的作用其實就是匯集網絡中的各種觀點、建議。使之形成積極向上的網上主流輿論。這就必然要求網站對其發佈的信息進行篩選和判斷,因為一旦發佈就得對其造成所後果負責。

姜岩生前的好友張樂羿,因為建立了這個紀念姜岩的網站,一些網友在網站上留言。辱罵王菲,因此張樂羿也成為了被告。為此張樂羿也感到非常委屈。
張樂羿:你在公共汽車上,有人罵了你一句,你能把公交公司告上法庭嗎?
2008年4月17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最終於對這起網絡侵權案件做出了公開宣判。被告大旗網披露當事人的真實身份,擴大了事件在互聯網上的傳播範圍,侵犯了王菲的隱私權,被判向王菲道歉及賠償精神撫慰金3000元。被告張樂奕則因侵害王菲的名譽權而被判刪除“北飛的候鳥”網站上的部分文章,並在網上刊登道歉及賠償王菲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天涯網因及時刪除不良留言並沒構成侵權而被免於起訴。
 
主持人:
倍受矚目的“人肉搜索第一案”就樣的落下帷幕了,但是由它引發的有關人肉搜索的討論還在繼續。有人説必須要立法禁止人肉搜索,否則大家就沒隱私可言了。但不同的聲音卻説:人肉搜索有利於公民意識的成長和法制文明的建設。
一株小樹初長成的時候,往往枝蔓橫生,雖不成材但卻生機勃勃,只有不斷對它進行修剪才能長大成材。“人肉搜索”這一網絡中的新生事物也是一樣,簡單的取締或禁止,或是聽之任之,恐怕都是不可取的做法。大家都有蹣跚學步的體驗,邁出的第一步能否站穩,第二步能不能邁出,是一個稚嫩孩子學步時的第一“要義”。因為孩子摔了一跤,就剝奪了他行走的權力,恐怕誰都不會同意。“人肉搜索”如果可以類比的話,那麼它現在的問題是如何走穩第一步,再邁出第二步。靠什麼支持“人肉搜索”走穩第一步,再邁出第二步呢?顯然2009年1月1日出現在網絡上的《人肉搜索公約》就是一個很好的開始。

責編: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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