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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04月08日 14:4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CTV.com
山西省侯馬市的楊葦,今年35歲,是個職業畫家。2005年5月,楊葦接到一個朋友的電話,朋友説,在彩票背面看到了楊葦的一幅畫,但又不敢確認。放下電話,楊葦立即去侯馬市福利彩票投注站買了幾注彩票。
楊葦在買來的福利彩票後面看到了自己的作品,這個作品確實是自己在十年前畫的三晉名人畫像,但是這些作品為什麼會突然出現在福利彩票的背面,而自己作為畫像的作者卻完全不知情呢?
山西省福利彩票發行中心的人説,在印這些畫之前,他們徵得了陳靜強的同意。陳靜強是誰呢?楊葦作的畫,為什麼要經過陳靜強的同意?一個作品怎麼會牽扯到兩個著作權人呢?
事情還得從一本書説起。原來福利彩票發行中心在彩票背面所印的畫,全部是出自於一本名為《三晉一百名人圖》的書,而在這本書的版權頁上明確記載著“陳靜強編文,楊葦繪畫”。
陳靜強是山西省某高校退休教授,現在是山西省民間美術研究所的負責人。幾年前,陳靜強感到山西省三晉文化古老豐厚,而且歷史上出了很多人物,應該好好宣傳一下,有了這個想法,陳靜強就開始著手寫書,既然是名人圖就應該有名人畫,那麼由誰來畫這些畫呢?
一次偶然的機會,陳靜強認識了楊葦,他就問楊葦有沒有興趣,楊葦當即就答應了,為了保證繪畫的質量和交稿的時間,楊葦和陳靜強簽了份協議,並且在這份協議上寫明了陳靜強付給楊葦的稿酬數額,但對於著作權的問題卻沒有特別註明。
一年之後,楊葦完成了 110幅名人的畫稿,並把原稿全部寄給了陳靜強,陳靜強以山西民間美術研究所的名義,開始籌措出版書的資金,2002年《三晉一百名人圖》面世。作為本書文字作家的陳靜強認為,這本書從籌劃到文字創作再到出版,都是自己一手操辦的,而楊葦在這本書的出版中只擔任一個被雇用繪畫的角色。陳靜強還認為自己當時已經付給楊葦繪畫的稿酬,所以這本書的著作權屬於自己。因此在山西省福利彩票發行中心要使用《三晉一百名人圖》部分圖文時,陳靜強也沒有想到要通知楊葦。
而對於把畫的原稿賣給陳靜強的事情,楊葦是這樣解釋的:“稿酬只是你使用藝術品所應付的報酬,而不意味著畫就屬於你了,不是以這個價格賣給你的。”
楊葦意識到,自己首先要弄清楚福利彩票發行中心到底使用了多少幅畫像,使用了多長時間,他開始收集大量印刷三晉名人畫像的福利彩票。
從楊葦收集到的彩票上顯示,最早印刷三晉名人畫像的福利彩票的時間是 2005年5月,時間最晚的到2006年5月,也就是説,福利彩票發行中心使用三晉名人畫像的彩票最少長達一年,楊葦還認為省福利彩票發行中心使用了《三晉一百名人圖》其中共一百幅名人畫像。
但是,福彩方面卻説使用三晉名人畫像的福利彩票的時間只有一個多月,除了確定彩票發行的時間和數量,楊葦還認為正是因為印刷了自己的作品,在一定程度上也刺激了福彩的銷售額。
三晉名人畫像的使用到底有沒有促進福利彩票的銷售,楊葦的律師楊卉收集了大量的資料,她在網上查到了省福利彩票發行中心於2006年2月在全省民政工作會議上的材料,材料顯示,2005年福彩的銷售總量達到了山西省18年福彩發行之最。
陳靜強和楊葦在1996年簽的創作合同上並沒有説明著作權的問題,那麼這些畫的著作權到底屬於誰呢?
為了弄清楚自己的著作權到底有沒有被侵犯,楊葦于 2006年8月21日,以山西省福利彩票發行中心侵犯了他的著作權為由,向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山西省福利彩票發行中心停止侵權、消除影響、在省級媒體賠禮道歉,並賠償原告楊葦 50萬元。
對於楊葦的訴訟,尤其是索要的50萬元鉅額賠償,省福利彩票發行中心認為純屬無稽之談,山西省福利彩票發行中心認為自己在使用作品時,註明了作品的出處和作者,並沒有隱瞞這個事實,所以不算是一種侵權行為。但是楊葦發現,山西省福利彩票發行中心在署自己名字的時候卻出現了錯誤,把楊葦寫成了楊韋。
山西省福利彩票發行中心認為,雖然字是寫錯了,但並不影響字的發音,所以這一點對楊葦不構成侵權。此外,山西省福彩發行中心還認為,自己是政府舉辦的福利公益事業,當時印製三晉名人圖並也沒有任何商業目的。
2007年山西省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了判決,山西省福利彩票發行中心侵犯了楊葦的著作權,判決該福利彩票發行中心賠償楊葦3萬元。(《法治視界》播出時間 2007-04-21)
責編:劉岩